1目录1、社区卫生室工作制度※2、社区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3、社区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4、社区卫生室医疗工作制度※5、社区卫生室护理工作制度6、社区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7、社区卫生室值班制度8、社区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9、社区卫生室急(出)诊制度10、社区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度※11、社区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12、社区卫生室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13、社区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14、社区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社区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方案16、社区卫生室医疗事故防范预案17、抗生素使用原则※18、双向转诊制度※19、社区卫生室心理咨询工作流程※20、社区卫生室心理咨询保密制度※21、社区卫生室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2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23、健康教育工作制度24、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25、社区卫生室民主监督制度26、社区卫生室诊断室工作制度27、社区卫生室治疗室工作制度28、观察室工作制度29、处置室工作管理制度备注:其中19-21条悬挂于卫生室中的健康咨询室。3社区卫生室工作制度一、社区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机构职责。二、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疗事故的发生。三、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统一使用规定的门诊日志、处方等,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妥善保管。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用药品全部从卫生院调拨,《药品调拨单》填写应完整清楚并长期妥善保管。五、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健全清楚、日清月结、按时上报。七、认真执行新农合政策,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农合的宣传解释工作。八、做好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协助公共卫生服务站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预防保健、健康宣教及建立局民健康档案等工作。九、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十、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在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其它各项卫生工作。4社区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物。二、社区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使用药品、耗材全部从卫生院调拨,不得私自制售和通过其他非正常渠道购进。三、社区卫生室调拨药品时,应详细完整填写《药品调拨单》,包括药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批号等,并长期妥善保管。四、药品要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五、效期药品要定期检查,专门登记,对过期失效及报废药品都要登记入帐。六、药品要分类定位放置,排列整齐。中药饮片按要求存储,无霉变、虫蛀、鼠咬、串斗等现象。七、不得使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贵重、易燃、易碎药品应由专人管理,单独存放,有逐日消耗登记。5社区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一、社区卫生室的财务由卫生院统一管理,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统一核算,建立现金日记账、药品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账簿,及时规范登记各类账簿,日清月结。二、社区卫生室配备收款员、药房管理员各一人,两岗不得由一人兼任。收款员负责收款、医保报销、登记现金日记账、定期报账,每月月底与卫生院村级核算会计对账;药房管理员负责药品材料出入库、登记药品材料明细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三、社区卫生室各项收入及时上缴卫生院指定的账户,卫生室不得坐收坐支、另立账户。卫生室要定期与卫生院进行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四、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实时公示。收费要开具正规的门诊收费票据,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五、严格财务审批手续,社区卫生室所有开支应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经卫生院院长审批后方可支付。严禁白条入账。各类补助资金支取要有考核、有依据,严禁冒领、套取。六、社区卫生室所有药品、材料一律从卫生院购进,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采购,所购药品必须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材料每季度盘点一次,发现盘盈或盘亏及时查明原因。严禁销售非基本药物。七、社区卫生室不允许有医药费欠账,收款员每月结束要将收款数额与药品核对,核对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八、社区卫生室票据按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空号,作废票据要经卫生室负责人签字,各联次要全部收回。6社区卫生室医疗工作制度一、医疗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各项医疗工作的管理。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要做到认真细心。三、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四、严禁开展助产接生、人工流产、药物流产、放取环业务。五、无特殊情况,严禁入户开展肌注、输液等诊治行为,对确有需要的,必须依据有关要求汇报备案并做好应急准备,以确保医疗安全。六、遇有危重病人除积极做好抢救外,应及时向卫生院报告。七、发现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按照《传染病管理法》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八、遇有下列患者,必须向卫生院或其他上级医疗机构转诊。(1)自接诊之日起三日内不能明确诊断或已明确诊断经治疗三日内未见好转的;(2)有大出血迹象的;(3)较为严重的外伤;(4)有危及生命症状的;(5)各类传染病的发生;(6)受治疗手段限制可能给病人遗留后遗症的;(7)受消毒隔离条件限制不能控制疾病传染渠道的。7社区卫生室护理工作制度一、保持治疗室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严禁他人出入。二、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四、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六、准备抢救药品器械,并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叫随到,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8社区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一、卫生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熟悉传染病的种类和报告时限。二、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三、做好责任范围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和上报工作。四、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及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和环境卫生条件。五、发现传染病和疑似病人应按规定时限向卫生院报告,并做好登记备查,发现甲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院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六、传染病报告人,不得将梅毒、麻风病人和艾滋人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及个人病史公开,传染病登记薄严密保管。七、卫生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漏报疫情,违反规定应依法予以查处。八、当疫情暴发时,应积极配合卫生院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有效的疾病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9社区卫生室值班制度一、社区卫生室制定值班日程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二、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有明显标志的值班室值班。三、值班人员午间、夜间值班脱岗,按旷工半天处理,并罚款50元。四、建立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五、值班人员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主任报告。六、物品、药品、钱款要严格交接清楚。七、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接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要用品的准备。10社区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一、医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整洁。二、治疗室配备紫外线灯,定期消毒,并有记录。三、无菌器械、器械盘、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体温表、压脉带用后要消毒。四、消毒液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五、病员被褥要定期更换和消毒。六、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应按规定予以上报并及时转卫生院治疗,同时搞好有关用品、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11社区卫生室急(出)诊制度一、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二、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人要立即进行抢救。三、对急诊病人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四、对需要出诊的病人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须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五、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12社区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度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分工及职责,制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三、公共卫生相关资料实行信息化管理。四、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分片负责制,社区卫生室主任对本辖区的乡村公共卫生工作实行定期检查、督促和考评制度,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要安排足够的时间下村入户进行公共卫生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六、按要求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情况收集、统计、上报和归档立卷。七、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和培训班。八、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必须努力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13社区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一、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早孕建卡工作。二、配合卫生院做好产前保健和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卫生院或其它上一级医院处理。三、配合卫生院做好筛查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四、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五、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14社区卫生室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一、社区卫生室设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二、根据社区普查结果,建立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四、有进行慢性病防治的宣传场所,应有宣传栏、电视、VCD等必备的宣教设备。五、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六、开设慢性病咨询电话热线。七、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15社区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一、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的卫生室医生为责任报告人。二、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或可疑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向所属卫生院报告。三、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向卫生院报告,并由卫生院进行网络直报。四、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于24小时内向所属卫生院报告。五、报告实行一人一病一登记,一人患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必须另做登记。六、卫生室医生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履行职责,对不报、漏报、迟报、隐瞒、谎报者参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七、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疫情的核实工作。16社区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二、卫生室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三、在本卫生室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时,按《医疗废弃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