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第三节工资保障制度一、劳动者工资水平保障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1.货币支付规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二、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某制鞋厂因准备不足、抢占市场失利,以及错误地估计了当年的流行趋势,而使其设计的凉鞋滞销。该厂因资金周转困难,奖金已停发2个月,工资发放也成问题。该厂厂长张某遂决定,以滞销的凉鞋顶替工资。为照顾职工情绪该厂采取了计算凉鞋价格时按成本价再打九折的做法,即职工实际领取的凉鞋价值为其工资额的10%。该厂职工对该厂以鞋抵薪的做法极为不满,遂与厂方交涉。厂长称企业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发放工资,在企业面临困难时,职工因共同分担,而且职工领取的鞋的总价值比工资高10%,厂方已对之进行了让步。该厂职工李某等20人拒不领取凉鞋,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该制鞋厂发放工资。案例讨论同志们要认真分析,积极抢答!2.直接支付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为实施直接支付规则,还要求用人单位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其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3.足额支付规则。法定和约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项目和工资数额,必须全部支付,不得克扣。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工资清单。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无故拖欠不包括: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因单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征得工会同意后,暂时延付。克扣不包括: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依法制定的厂规、厂纪明确规定的;经济效益下浮,工资下浮,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4.定期支付规则。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或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如遇节假日或休息目,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5.定地支付规则。即用人单位除特别约定或依报酬性质、习惯等其他情形另行确定外,必须以营业场所为工资支付地。6.优先支付规则。企业破产或依法清算时,职工应得工资必须作为优先受偿的债权。7.紧急支付规则。在职工因遇有紧急情况下以致不能维持生活时,用人单位必须向该职工预支其可得工资的相当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加班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加点是指在一个工作日延长内工作时间;2.休假期间的工资。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病事假。3.双倍工资的规定。4.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例如(1)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出任人民法院证人;(3)出息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等活动。5.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检查身体。三、特殊情况下工资的种类及支付规定6.非职工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7.职工在调动工作期间、脱产学习期间、被错误羁押期间、错误服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8.职工被公派在国境外工作、学习期间,其国内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小张所工作的企业一个生产部门内部需扩张,要进行重新整合。2006年3月,企业向生产部全体员工发出公告:“由于企业内部扩张,重新整合,整合期间生产部将停工三个月,生产部员工全体放假。此期间工资按失业救济金标准432元/月支付,恢复生产后按原待遇发放工资。”此公告一经发布即引起生产部员工的不满,他们认为公司停产主要原因在公司,故应该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员工工资,但企业不同意员工的请求。思考: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应如何支付员工工资?案例讨论同志们要认真分析,积极抢答!任何单位,凡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扣发劳动者工资情形的,均无权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法律规定的允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3.因劳动者自己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四、严禁非法扣除职工的工资的立法4.对应负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依据应是依法做出的判决、裁定、仲裁文书等法律文书)的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其应当承担的扶养费、赡养费、损害赔偿金或其他款项;5.对违纪职工处以的一次性罚款;6.企业行政领导人员因违法而承担的罚款。注:扣除以上的经济赔偿、罚款或依法扣除的款项,每月均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监督主体包括: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人民银行2.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支付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50%以上100%以下加付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先由劳动仲裁机关仲裁,不服裁决,可提起诉讼。五、工资保障的监督和法律责任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六、工资支付令1.支付令申请的条件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由劳动者自己提出申请;(2)劳动者的请求只能是以请求给付货币性劳动报酬为标的;(3)请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所依据的支付期限已到期且数额确定;(4)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没有给付义务;(5)支付令能够送达用人单位;(6)劳动者的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出;(7)劳动者申请法院发布支付令,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有相关的债权文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3.支付令的效力法院依法发出的支付令,其效力有如下几种:(1)支付令发布之后,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依支付令履行义务的,支付令实际上与生效裁判起到同等作用。(2)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根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自行失效。案例一八天连发四起特大矿难,造成104人遇难和失踪据统计,2012年1月至九月初,全国共发生65起煤矿事故,造成341人遇难和失踪。2012年6月6日发生一起放炮炸死一人的死亡事故,死者胡卷宗,38岁,系河南省洛阳市人。矿难发生后,矿方并没有及时的向有关部门上报,而是采取了隐瞒事故真相,与其家属直接进行了私下协商赔偿120万。为什么矿难事故会频繁发生呢?而且在矿难事故发生后,煤矿又为何要进行瞒报呢?案例二农民工40度高温下施工2006年7月底,济南连续高温天气。齐鲁晚报记者到省城的几处建筑工地采访时发现,建筑工地的劳动者在四十多度的高温下正在挥汗如雨地忙碌着。来自临沂的农民工老王告诉记者:“这样的天气下干活我们已经习惯了,不干到哪里去挣钱?”深度思考:劳动者的健康谁来保护?案例三打工妹离厂后得职业病由谁负责?打工妹李珊于2004年3月到福建的一家台资制鞋企业打工,2005年6月被辞退。因感觉身体不适,只好返回家乡。2005年10月,因连续高烧而住院检查。经医生询问得知,打工期间由于车间通风不畅,胶水中的有毒物质对身体造成严重侵害,是典型的职业病。但由于已经被辞退,面临高昂的医疗费,家境贫困的李珊一家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打工妹离厂后得职业病该由谁负责?LOGO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第一节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概述1243第二节劳动安全基准制度主要内容第三节劳动卫生基准制度3第四节劳动卫生保障制度LOGO第一节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概述一、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概述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的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的严峻形势我国是一个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国家,近十几来每年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左右。据专家分析,因工矿事故发生重伤的人数是死亡人数的4倍,轻伤人数是死亡事故人数的30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有2500万人以上。2001年全国职业病发病人数计1300多例。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量和新发现病人数量,我国目前居世界第一,而且新发尘肺病人仍以每年1万例左右速度增长。沉痛的数字陈家山遇难矿工家属到矿井口追悼亡人被困矿工家属山东新泰华源煤矿矿难:172名矿工生还渺茫阳泉矿难悲痛欲绝的矿工家属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56年,《工厂安全卫生、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1963年,《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防止矿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1982年,《矿山安全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4年,《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91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立法概况2001年《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2002年《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4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三、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特征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1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保护对象具有特定性和首要性2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3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途径4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具有预防性5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6主体是劳动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内容是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危险和肮脏因素转化为伤害和疾病的情形加以控制,并在危害发生后对劳动者给予补偿。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统一执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组织和推动劳动安全卫生科学研究工作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基础制度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进行监督四、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义务: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对未成年劳动者和从事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权利:有权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规章有权对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执行实施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者进行处罚(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拒绝权监督权义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LOGO第二节劳动安全基准制度一、劳动安全基准制度概念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二、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内容由于各个行业的特点不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也不相同:1.按产业性质分,有煤矿、冶金、化工、建筑、机器制造等安全技术规程。2.按机器设备性质分,有电器、起重、锅炉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机床等安全技术规程。以上有些基本规程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一)工厂安全技术规程(二)建筑安装技术规程(三)矿山安全技术规程(一)工厂安全技术规程1.关于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要求工厂内的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符合防火防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厂区内的道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