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狠抓突出问题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市文化旅游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一、主要任务(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我省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根据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发现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县文化旅游局向有关单位发出任务交办单,并加强跟踪督办。各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旅产办)、局属各工作部门、涉旅国有平台公司接到任务交办单后,要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相关会议明确的事项,落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推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到位。3.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4.全面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彻底铲除文化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的土壤和空间。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持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全面推进建立“三张清单”,督促文旅企业、单位和经营场所落实“三张清单”的建立和管理。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全面巩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整治“清零”、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成效,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工作,对文化旅游行业三年行动情况开展评估,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整体治理水平。6.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察暗访。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和广播电视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对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和广播电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的力度。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完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突出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风险研判,强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协调联动,进一步增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合力。(四)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7.强化重要时段和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要节假日、汛期、暑期等关键节点,强化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地。8.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旅游包车开展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旅行社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租车协议,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9.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广播电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10.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指导酒店、公共文化单位加大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设备突发故障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11.做好汛期安全风险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和广播电视台加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灾害防范等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涉水临水A级旅游景区编制修订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组织开展防汛转移避险演练。督促广播电视单位设置防雷设施,按时维护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12.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指导A级旅游景区、酒店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引导游客文明用餐,反对食品浪费。13.做好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防控公共安全风险能力。(五)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14.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对照要求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有关标准的评定中,引导有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评定工作的引导和约束作用。15.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聚焦文化和旅游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深入宣传推广“痛客行”在安全生产领域运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1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相关部门统筹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内容的教学培训,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和广播电视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提升行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警示教育,将《文化和旅游安全事故案例》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行业宣传资源,面向公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二、重点工作(一)依法落实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星级饭店、营业性演出活动、广电单位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大型活动审批,督促指导文旅企业及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督促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广播电视转播台站等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督促指导文旅企业、单位依法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四)适时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五)制定广播电视转播台站年度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消防部门依职责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文娱场所;指导全县重点旅游景区的等级以上民宿、娱乐场所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六)贯彻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的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文博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