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汇编4篇】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精选多篇)如果让您来写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您知道怎么下笔吗。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汇编4篇】”,供您参考,希望您喜欢并分享。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篇】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四、假期管理各类假别1.因公出差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2.法定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4.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五、请假审批权限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七、考勤管理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根据集团总公司人力部要求,对员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在核算工资时,严格按实际考勤计算当月工资。相关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1、全体员工一律按工厂规定时间打上、下班卡,打卡时间超出上、下班时间范围,按迟到或早退计算。2、迟到或早退时间扣除工资规定迟到或早退时间扣除工资额5分钟及5分钟以内5元5分钟以上~10分钟10元10分钟以上~15分钟15元15分钟以上~20分钟20元20分钟以上~25分钟25元25分钟以上~30分钟3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3、上班时间请假外出,按其本人当月工资计算扣除请假时间段的工资额。4、总公司按实际考勤计算相关统筹福利等。5、其它上、下班纪律按《员工劳动纪律制度》执行。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篇】一、出勤要求: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二、出勤时间: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三、考勤制度: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四、管理规定: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七条工作时间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第八条迟到、早退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第九条请销假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第十条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第十一条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年假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第十三条婚假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第十四条产假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第十五条丧假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第十六条旷工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第三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