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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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2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2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一)违约责任的形态违约责任的形态,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五种:①实际履行(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③支付违约金。④适用定金罚则。⑤赔偿损失。⑥请求减少价款或报酬(适用于买卖合同等双务合同)。特别提示前述违约责任中,下列两对违约责任不能并用:违约金与定金。《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二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补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素有两个,一是归责原则,二是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指各种具体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二:①具有违约行为。②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指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时,在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需具备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说明:(1)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2)实际履行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或者可行。(3)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两个构成要件:①受有损失;②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实际履行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11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考资料,少熬夜!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实际履行,又称继续履行,指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应当依照另一方的请求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其承担的合同义务的责任。在外观上,实际履行的内容依然是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合同义务,但在本质上,违约方承担的实际履行义务,乃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的违约责任。1、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0S条的规定,请求债务人对金钱债务(支付价款或报酬)承担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债务人未履行支付金钱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其实际履行。换言之,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请求债务人对金钱债务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不受《合同法》第110条的限制(除非债务人破产)。2、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债务人未全面、适当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人即应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但下列三种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①法律上不能履行的。例如,债务人破产;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合同成立后因为法律的修改或者政府的禁令,使合同标的物成为禁止流通物(出版物成为“禁书”)。②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例如,作为合同标的物的特定物灭失或者毁损不能修复的。(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①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例如,提供劳务的合同(包括演出合同、授课合同),因不适合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能或不愿履行,债权人不能请求实际履行。此外,从合同的性质来看,对于一些基于人身依赖或信任关系而产生的合同,如委托合同、合伙合同、信托合同,如果违约方不愿继续履行,对方不宜请求实际履行。②履行费用过高。可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如果实际履行会造成较大的损失和浪费,在经济上不具有合理性,可以认定为履行费用过高。如为履行合同专门进口一台设备,花费的代价远远超过合同的价额。二是,如果履行需要的时间过长,也不适合实际履行。(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此时,债权人请求实际履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3、需要注意的问题。①实际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责任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②实际履行可以与价格制裁并用。合同标的物的价款应当执行政府定价的,实际履行时恰遇政府调整定价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价格制裁条款。(四)违约损害赔偿1、补偿性损害赔偿。⑴完全赔偿原则。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参考资料,少熬夜!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①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②可得利益的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人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①可预见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②减损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19条的规矩,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③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例如:委托人甲指示受托人乙抛出A股票,购买B股票,乙未按照甲的指示办理,而是购买C股票。3个月后甲发现此事时,B股票每股上涨了100元,C股票每股上涨了70元。在计算乙对甲的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将其在C股票上为甲赚的钱“刨除”。④过错相抵(混合过错)。《买卖合同解释》第30条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全新的规定。2、惩罚性损害赔偿。所谓惩罚性损害赔偿,指在弥补实际损害之外,根据法律规定,另行主张的赔偿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情形,且均要求特别的构成要件(比如均要求加害人具有故意)。其责任性质可为作为违约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符合违约的构成要件时),亦可为作为侵权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时)。我国民法规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类型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髙,都是司法考试的重点。(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①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的,依照其规定。”②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三。(a)—方是经营者,一方是消费者。(b)消费者以消费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c)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且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欺诈有四个构成要件!)。有例外!根据《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第3条的规定,出售缺陷食品、药品的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普通消费者知假买假(因而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其主张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受影响。参考资料,少熬夜!③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标的额的3倍。例1甲4S店谎称国产BMW525汽车为纯进口,以70万元出售给不知情的乙作为家庭用车。乙使用1个月后发现上当受骗。①乙有权对甲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如贷款利息损失;交易费用损失等)。②乙还有权主张标的额3倍(21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③须注意:假设乙知假买假,乙就不能主张标的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原因:《消法》第55条是反欺诈的!(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①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②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五。(a)—方是经营者,一方是消费者。(b)消费者以消费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c)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第3条属例外)。(d)经营者明知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有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e)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③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所受损失2倍以下。例2甲商店明知出售的假茅台甲醇严重超标,仍谎称为原产正宗,不知情的乙花100元买了一瓶。乙饮用后中毒死亡。①乙的继承人有权对甲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假设共计80万元)。②乙的继承人还有权依照《消法》第55条第2款对甲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240万元以下)。③当然,民事权利具有可处分性,若乙的继承人仅选择依照《消法》第55条第1款对甲主张标的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3000元),法律也不好拒绝。④即便乙知假买假,根据《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第3条,前述惩罚性赔偿责任不受影响。原因:中国食品、药品的质量不堪的状况已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网开一面,规定例外。(3)《食品安全法》第96条。①法条。《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②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三。(a)丰产或者销售的食品有缺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b)食品因缺陷给消费者造成损害。(c)生产者为无过错责任(目前如此销售者主观上须为明知。③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价款的10倍。参考资料,少熬夜!例3乙从甲(湖北十堰“车城酒厂”)处购进假茅台销售,丙花1000元买了一瓶,因假茅台甲醇严重超标,丙饮用后视力显著下降。①丙有权请求甲(和/或)乙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如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假设共计3万元)。②丙还有权请求甲(和/或)乙承担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1万元)。③《消法》第55条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竞合时,丙可选择主张对自己最有利的诉讼请求。(4)《侵权责任法》第47条。①法条。《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②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三。(a)生产、销售的产品有缺陷。(b)生产者、销售者主观上均为明知。(c)受害人因产品缺陷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③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a)符合《消法》第55条或《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按《消法》第55条或《食品安全法》第96条计算惩罚性赔偿的数额。(b)不符合《消法》第55条或《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由法官自由裁量。(5)《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第9条;第14条。①法条(三个法条,七种情形)。(a)《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b)《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巳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巳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c)《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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