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质量,依据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对幼儿实施、、、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和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第六条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的行为。第十条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或。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混合班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二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和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季度量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和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第十九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第二十条幼儿园夏季要做好工作,冬季要做好工作,防止和。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遵循幼儿的规律,符合幼儿的,注重,,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的正面教育。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与。以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二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自由活动。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为原则,有计划地和。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或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第二十五条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和。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十六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和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第五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第三十条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和,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第三十七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第四十一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第八章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第四十八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向家长宣传、,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第四十九条应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并接待家长的和。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密切同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第五十四条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园长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他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幼儿园应建立、和,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表。第五十八条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第六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规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亦可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工作规程。条六十一条幼儿工作规程由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幼儿工作规程自施行。1989年6月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号令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9月实施)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贯彻《》、《》和《》,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一、健康(一)目标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二)内容与要求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7.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三)指导要点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3.健康领域的活动要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4.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是幼儿园体育的重要目标,要根据幼儿的特点组织生动有趣、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吸引幼儿主动参与。二、语言(一)目标1.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2.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3.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4.喜欢听故事、看图书;5.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二)内容与要求1.创造一个自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支持、鼓励、吸引幼儿与教师、同伴或其他人交谈,体验语言交流的乐趣,学习使用适当的、礼貌的语言交往。2.养成幼儿注意倾听的习惯,发展语言理解能力。3.鼓励幼儿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尝试说明、描述简单的事物或过程,发展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4.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并通过多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5.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6.利用图书、绘画和其他多种方式,引发幼儿对书籍、阅读和书写的兴趣,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7.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熟悉、听懂并学说普通话。少数民族地区还应帮助幼儿学习本民族语言。(三)指导要点1.语言能力是在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发展幼儿语言的关键是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2.幼儿语言的发展与其情感、经验、思维、社会交往能力等其他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发展幼儿语言的重要途径是通过互相渗透的各领域的教育,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去扩展幼儿的经验,提供促进语言发展的条件。3.幼儿的语言学习具有个别化的特点,教师与幼儿的个别交流、幼儿之间的自由交谈等,对幼儿语言发展具有特殊意义。4.对有语言障碍的儿童要给予特别关注,要与家长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积极地帮助他们提高语言能力三、社会(一)目标1.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3.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4.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5.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二)内容与要求1.引导幼儿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体验与教师、同伴等共同生活的乐趣,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养成对他人、社会亲近、合作的态度,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技能。2.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3.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克服困难的尝试。4.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5.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他物品,爱护公物和公共环境。6.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以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7.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幼儿实际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8.适当向幼儿介绍我国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培养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三)指导要点1.社会领域的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幼儿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培养尤应渗透在多种活动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要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避免单一呆板的言语说教。2.幼儿与成人、同伴之间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戏等,是其社会学习的重要途径。应为幼儿提供人际间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并加以指导。3.社会学习是一个漫无边际长的积累过程,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密切合作,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