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历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姜红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一、一日生活安排二、儿童膳食三、体格锻炼四、健康检查五、卫生与消毒六、传染病预防与管理七、常见病的预防和管理八、儿童伤害事故的预防九、健康教育十、卫生保健资料管理保健人员一日工作提早入园检查食堂卫生、早点准备情况后开始晨检、记录、收带药(参与或指导各班保教人员执行)。幼儿入班后,各班巡视,观察早餐发放及进餐情况,检查早点后漱口喝水等卫生习惯养成情况,毛巾、口杯消毒到位情况,卫生情况,对重点儿童进一步询问、检查。检查食堂卫生及早餐留样情况,午晚餐、午点原料合格情况。处理日常工作(营养计算,带量食谱制定,食堂管理工作,年、半年、季度体格检查、登记及资料汇总分析,各种表簿填写,保教人员培训备课,宣传栏材料准备,器械消毒,室内卫生清理,患儿接诊、观察)。•检查食堂午餐分配情况及班级幼儿进餐前准备、•进餐情况、餐后漱口喝水等卫生习惯养成情况。•给带药儿童服药。•巡视检查午睡情况。•检查午餐留样及晚餐数量、质量、清洗及准备情况。•检查点前准备、进食、点后卫生习惯,回访重点儿童。•处理日常工作。•检查食堂晚餐烹饪分配及食堂消毒工作、明早早餐原料准备情况,督促做好出入库记录。•检查进晚餐前准备、进餐、餐后卫生习惯。•异常儿童离园前检查及向家长交代病情,检查儿童离园后各项清洁消毒工作,。保健人员一周工作卫生消毒检查、抽查。要有专门的消毒用品出入库登记,登记本要明确领用人、班级及数量。卫生消毒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带量食谱制定。每周制定一次,厨房必须要有带量食谱,并严格按照带量食谱准备原料。保健人员一月工作参与组织召开伙委会。定期召开伙委会,至少一季度一次,参加人员:家长代表、园长、保健人员、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对保教人员进行培训,以会代训(针对近期卫生保健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提出改进措施)。出宣传栏等健康教育工作。查看食堂盘点及出入库存记录。检查晒被褥及被服清洗工作。保健人员一季工作膳食营养调查。每季度选其中的5天(避开节日)对儿童伙食进行营养分析,要有分析报告。儿童体格测量、记录、疾病儿追访。参加市(区)保健医例会。保健人员一年工作制定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全园教职工及儿童年度体检,登记汇总分析资料。组织护齿(每年2—4次)参加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托幼机构各项记录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本幼儿带药服药记录本儿童出勤记录本班级卫生消毒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家长联系及缺勤随访记录本儿童伤害登记本儿童常见疾病记录本视力检查矫治记录本传染病记录本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济南市托儿所、幼儿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视力不良、肥胖儿、营养不良儿管理4岁以上儿童每半年查视力一次,对4岁视力≤4.8(0.6)、5岁以上视力≤4.9(0.8)的视力低常儿童,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的一日生活安排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儿童膳食膳食管理膳食营养膳食管理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食品原料分别存放,有单独的教师食谱。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儿童伙食费:包括食物原材料费、水、电、气,不包括炊事人员工资费用。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膳食营养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儿童食物每日建议摄入量(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食物种类1-2岁3-6岁谷类100-150g180-260g蔬菜类150-200g200-250g水果类150-200g150-300g鱼虾类100g40-50g禽畜肉类30-40g蛋类60g奶类350ml200-300g大豆及豆制品25g体格锻炼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有定期消毒、维修检查登记,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儿童健康检查入园(所)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查体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定期健康检查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在园儿童每半年测体重、身高、视力1次,补测不得超过10天,每年血常规检查一次,口腔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进行听力筛查。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儿童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上岗前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工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1)发热、腹泻等症状;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卫生与消毒空气消毒方法:1、开窗通风:每日至少两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2、紫外线灯消毒:在不具备开窗通风空气消毒条件时使用。每天两次,每次持续照射时间60分钟。每60-80平米安装30瓦灯两支,悬垂1.5至2米安装,每1-2周擦拭灯管,每年定期监测1次。餐具、炊具消毒方法:1、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2、使用高温消毒柜消毒,注意必须是高温消毒柜。毛巾类消毒方法:1、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置阳光下暴晒不低于6小时。2、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10分钟,疏松放置。抹布消毒方法:1、煮沸消毒15分钟或蒸汽10分钟,疏松放置。2、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mg/l的消毒剂浸泡消毒20分钟。餐桌、围栏、门把手等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的消毒剂消毒10-30分钟。玩具、图书消毒:1、每周至少通风晾晒一次,时间不少于6小时2、使用浓度为有效氯100-250mg/l的消毒剂表面擦拭、浸泡消毒10-30分钟。便盆、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等清洗后使用浓度为有效氯400-700mg/l的消毒剂擦拭、浸泡消毒30分钟。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