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2、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各项政策规定,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3、村委会村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4、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5、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6、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7、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材料、证件齐全的事务随来随办,对一时不能办理或需请示研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办理。二、村民会议制度1、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组成,村民会议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2、村民会议每一年或半年召开一次,他的职权是:①选举村民委员会(户代表除外);②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或半年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或建议;③审议和通过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作出决议;④讨论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⑤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⑥监督、审查村级财务,包括本年收支预算安排和上年的收支决算,使用效果。⑦监督集资款、承包费、罚没款、基建工、义务工等的安排情况,集体农用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宅基地的安排情况,救济、救灾物款的收支安排等情况。⑧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3、根据《村民会组织法》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农户提议时,应该召开村民会议。4、凡涉及重要的政治学习,安排部署紧迫的中心工作,非召开村民会议不可的,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要征得村党支部的同意。5、村民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必须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的半数通过。三、村民议事会制度1、村民议事会由本组每十户推选的一名代表和村委会成员组成。2、村民代表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知识素养,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工作带头,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村民。3、村民议事会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应该召开会议。4、村民会议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先经村民议事会(代表会)讨论确定。5、议事会在决定问题时,必须由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四、村务公开制度1、每年初公布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建设规划、年度财务计划、村集体经济或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以及需要在年初公布的其它事项。2、坚持每季公开一次村务工作,特别是村财务情况,重要事项定时公开。3、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使用情况;救济救灾、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各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等。4、每年底需公开年度村务各项重大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5、随时公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如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工程的立项、招标、验收,村集体资产的招租和租金收缴情况以及“一事一议”及时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五、民主决策制度下列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1、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2、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它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3、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其它重大事项。4、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5、审议决定兴办公益事业经费的筹集办法。6、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7、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8、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9、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本制度第二项至第七项涉及的事项。六、民主管理制度1、必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保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对本村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与村民委员会共同形成意见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2、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3、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说了算,也不能由少数成员说了算,而应按多数成员的意见办理;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当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4、必须坚持村民代表会议服务村民会议。5、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主权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七、村委会职责(略)原有八、村会会主任职责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委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5、与村党群组和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九、大学生村官职责(略)有照片,照片上有内容十、村团支部主要职责1、在上级团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完成上级下达和各项任务,围绕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3、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4、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6、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执行团的纪律。8、办理团员、青年和政治思想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团员的业务水平。9、利用重大的节日,大力开展各类有益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团员的文娱生活,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10、大力发展村教育活动,加强转化工作,促进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十一、村妇联工作职责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2、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3、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4、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5、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7、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十二、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