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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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3篇【学习指引】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3篇”学习资料,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1根据县委党建工作要求,为促进我镇党建工作全面提质,为“五美”注滋口镇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特制订此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严格按照县委的党建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项目化建设,促进我镇党建工作全面提质,确保年终省、市、县各项检查全面验收通过,党建考核进入全县一类乡镇。二、考核内容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艰苦奋斗再创业、一线实干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2、振兴乡村经济,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3、继续推行“党建+”模式,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4、全面推进支部“五化十有”建设。(“五化”: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十有”:有健全合理的组织结构,有凝心聚力的支部班子,有充满活力的党员队伍,有功能完善的活动阵地,有严密完备的管理制度,有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有齐全清晰的工作台账,有详细具体的活动记录,有规范完整的党建档案,有及时更新的党务公开。)5、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扫黑除恶。6、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与使用,将平台打造成“形象中心、活动中心、文化中心、服务中心、发展中心”。7、规范两新党组织的组建和运行。8、村(社区)、学校、卫生院等站所党组织党建工作同步推进。9、推行党代表年会制,党代表尽职履责,组织党代表定期开展调研活动。10、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11、加强基层保障建设。12、党员集中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开展以集中交纳党费、集中学习、集中议事、集中关爱、集中服务等为主题的“五集中”活动,并保存好相关图片资料。13、落实“三亮三定一提升”活动。在深度和广度上精准发力,让亮身份、定岗位,亮承诺、定目标,亮业绩、定格次成为一种常态,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继续对党员进行“四牌”管理。14、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15、台帐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帐,要求台帐详实、准确;制定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方案,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台帐;建立困难党员、老党员、创业党员信息库,建好结对帮扶台账;党员花名册信息要真实准确,建立转出、转入党员台账和死亡党员台账。16、发展党员。党组织按程序发展党员,三年以内必须发展一名党员。17、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组织每个年度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要求处置不合格党员,并严格规范程序。18、专项承诺。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进行公开承诺,其他村干部进行岗位承诺,并进行公开公示。19、“三会一课”。各党组织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要求记录规范,影像资料齐全。20、“一三五”模式。严格落实村干部岗位承诺制、村干部值班和周例会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党员管理积分制、“三议三公”制等五项制度,每项制度相关记录及资料要规范、真实、符合逻辑。21、组织生活会。按“一会五评”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记录。22、“双述双评”。按要求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并做好记录,保存图片及文件资料。23、落实红星网、红星云学习。24、党员冬春训。按照冬春训计划,按时、足时做好党员冬春训工作。25、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26、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处理工作。27、共青团工作。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设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28、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29、其它党建工作。三、考核措施及要求1、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办点干部为牵头责任人,村总支书记和社区、站所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书记、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2、进一步明确任务。按照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逐项落实,并结合上级党建工作新的精神,有序开展活动。3、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各村由办点干部负责指导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每个月进行一次安排、每个月进行一次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和通报。4、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党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分数由考勤情况、日常资料上交情况、每月清单工作完成情况(各单位落实党建活动并在党建群中按要求发送活动记录的,视为完成了每月清单工作,每次加3分)、督查情况、迎接上级检查情况五部分构成,分值分别占10%、10%、30%、30%、20%。四、考核结果运用1、表彰奖励上。党建考核排名前八名的村(社区)党组织和前三名的站所党组织,本年度授予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村(社区)与站所“好班子”原则上从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产生。2、评先评优上。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建年度考核排名评选镇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五名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最后两名的站所党组织,镇党委向县级及以上呈报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其它荣誉时,不予推荐呈报。3、发展党员上。考核排名前八名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排名前三名的站所党组织,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上,来年适当增加指标数;排名最后三名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排名最后两名的站所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上,来年适当减少指标数。4、责任追究上。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由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在省市县党建工作检查中被扣分产生负面影响的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由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并严肃问责,办点干部按照绩效考核要求下调绩效,党组织书记和分管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取消本年度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2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刚性执行和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标(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着力建设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二)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班子。(三)坚持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决完成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党委直属党组织及淮南矿业集团党委所属二级党组织。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考核。三、考核内容设置实行负面清单制考核,重点考核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群团、信访、稳定、保密、综治工作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四、考核方式(一)采用日常调研式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调研式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综合研判等方式对各单位党建工作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年终考核与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考核合并组织实施。(二)党组织法定地位不落实、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达标、安全经营核心指标未完成,因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问责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三)实行加分扣分制度。在考核年度内,有关工作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级行业协会、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报批评)的给予加(扣)2分,受到省国资委及其他省直机关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报批评)的给予加(扣)1分,受集团公司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报批评)的,给予加(扣)分。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考核组研究后确定;扣分项目由考核组向集团公司机关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研究确定。加扣分作为附加分单列,不计入百分制计分,只作为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五、考核结果及运用(一)党建工作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日常调研式考核占30%,年终综合考核占70%,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好等次得分不得低于90分;较好等次得分不得低于85分;得分85分至75分的,均为一般等次;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下的,均为差等次。(二)党建考核结果纳入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办法,严格运用。六、其他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第三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第四条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第五条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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