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机关管理制度1、考勤自律制度。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驻村人员驻村的到村考勤,在乡的在党政办考勤(工作日、值班日未在党政办考勤视为驻村)。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同事或党政办人员。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2、请假和值班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党委副书记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请假必须明确事由。出差办事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一般的、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服务站所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2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值班人员在村过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3、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村干部学习由村党支部和包村工作队安排,每位村干部每季度必须至少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村党支部。4、会议制度。乡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由分管领导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5、事务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36、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3)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4)预借公款需报乡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5)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7、后勤管理制度。(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乡长审批。(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后勤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4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干部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各办公室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周星期一为卫生清洁日,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卫生大扫除。8、效能建设制度。(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2)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3)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4)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5)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6)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处罚、5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7)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等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9、信息工作制度。(1)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准确报告。要及时、准确地向乡党政办报送有价值的工作信息。(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村干部、驻村干部、有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分管(包村)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10、纪律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政治纪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禁止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二、工作机制1、岗位目标责任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领导责任制。(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6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2)“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机制。工作任务一律向负责人下达,由负责人交付相关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或部门布置工作前,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下达任务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任务下达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人,并负责督促、落实、反馈。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3)村级工作指导、联络机制。驻村工作队长(包村领导)为村级工作的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村级工作的传达、贯彻、指导、督促、落实、反馈。3、集中工作日制度。以村为单位,每月确定1天,作为党建、计生、综治等工作的集中工作日,集中办公或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整改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新的工作。4、工作任务日清制度。当天事情当天办,当天没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有关责任人不得休息不得请假(包括晚上和节假日),直到工作任务完成。5、工作通报制度。统一在党政办公布栏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干部绩效考评情况等。工作动态即时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通知,视为告知。6、文件资料收发制度。7(1)党政办应确定专人收发文件、传真、邮件等,急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其他的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和有关领导阅办。文件资料收发人员至少应在每天上下班时查看电子政务平台邮件,禁止在办公室滞留文件资料而不处理。(2)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档案员向有关负责人发放有关文件、资料,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领取材料,落实有关工作任务。重要文件、资料必须当天阅办;一般文件、资料必须在次日下班前领取、阅办。有关部门收取材料必须明确收取人,收取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即时退回,责令重做,否则由收取人承担责任。7、督查督办制度。督查督办内容包括执行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日常督查由督查办主任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抽查督查由主要领导决定实施,或委托分管领导实施,每周至少一次。督办由部门填写督办通知书,交督查办实施。超过工作时限的,必须督办,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督查办收到督办件后,应在半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责任人。8、效能考评制度。实行千分制考评,推行效能评估,对重要纪律制度和工作目标,实行多层次奖罚。四、干部任用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由村和包村领导与包村干部相互选择,填写最想要的与最不想要的,原则上安排最想要的,不安排最不想要的。多人选择的村实行竞争上岗,多人选择的村还将作为重点村进行建设。没有选择的村进行重点整顿。没人选择的干部必须自己寻找工作岗位,自己找不到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作出工作许诺,否则实8行待岗。待岗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并且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出路,否则不再发给工资。五、考评和责任追究办法1、月份绩效考评。干部职工和村主干的绩效考评表要如实填写自己该月工作内容、完成任务及差距、执行制度等情况,并经包村领导审核;副科级(领导)干部要重点突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考评表要在次月6日前交督查办,督查办要在8日前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政会研究确定。绩效档次分为优秀、好、中、差、很差,参考分值分别为1000、900、700、400、100分,村干部折半计算,可适当增减,具体由党政会研究确定。确定为优秀的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本制度中任何一项规定);提前或超额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为好的必须是: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为中的必须是:违反规章制度不超过2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差:违反规章制度超过3次的;在督查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被督办超过1次的;被重复督办的;重要工作(上级下达的任务、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被督办的;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的;出勤不足18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很差:违反规章制度超过5次的;在督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超过2次的;被督办超过2次的;被重复督办超过1次的;重要工作被督办超过1次的;统一加班、9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超过2天(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