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粮食局机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为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向各粮食企业、粮店及外来办事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原则和纪律制度1、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局领导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各类会议的集体决定。2、局领导成员个人对分工负责的工作,应按照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本局工作要求,认真地组织实施。领导成员可以召集有关股室办负责人开会,讨论分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如有重要问题需要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的,分管的领导成员应事先提出准备意见。3、领导成员必须执行局务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局务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局务会不一致或相违背的言行。4、局领导成员必须做严守纪律的表率,保守秘密,自觉维护局领导的核心领导权威。局务会的会议内容,除决定可在局干部职工范围传达、公开发表或工作需要交办外,与会人员均须按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任何人泄漏。5、局领导成员必须带头开展谈心活动,相互间多沟通、多提醒、多帮助,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6、局机关应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控制开支,实行签字审批制度。除日常正常开支外,重大财政支出,应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抓好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在人事调整、工程建设、评优表彰、财务及其它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原则办事,局领导要带头以身作则,局全体干部要认真履行廉政准则。二、局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素质要求1、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素质,提升水平,认真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反应灵敏,办事高效,狠抓落实。2、具有超前思维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落实每项工作事前都要做好认真的准备,要敢于破除旧的条条框框,力求创新突破。3、具有统筹协调能力。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协调,统筹人、财、物各种资源要素,做到严密细致,不出毗漏,减少差错率。4、具有选人用人能力。知人善任,形成合力。要敢于负责,科学决策,充分调动分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合理分工,合理安排。5、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提高效率,突出成效。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立说立行,一贯到底,力争良好效果。6、具有勤政廉洁的作风。勤政廉洁,作风朴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谦虚谨慎,以虔诚服务者的姿态,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不张扬,低调平实,不吃拿卡要,不刁难群众,勤奋工作,廉洁自律。三、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便民服务服务承诺制(一)坚持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提高工作效益,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工作制度;(三)建立首问负责制,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四)公开粮食购销程序,严肃纪律,推进粮食产业市场化进程;(五)廉洁从政,加强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坚决制止和消除粮食系统内的不正之风;(六)规范各类粮店行为,下大力气清理粮油违法违规现象;(七)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每周四为局长接待日,其它时间安排其他领导接待,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并及时调解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粮食局机关“首问”责任制(一)凡到粮食局机关办事的人向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询问,首先接受咨询者即为“首问”责任人。(二)“首问”责任人必须接待询问人,接待时态度要和蔼,听取询问要耐心。(三)“首问”责任人情况清楚,能够解答的必须立即作出解答;如果询问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情况不清楚,“首问”责任人必须介绍到负责该工作的责任人处。(四)“首问”责任人介绍询问人到工作责任人处办事,工作责任人必须登记办事的内容和结果。(五)如果当时找不到负责该项工作的责任人,询问者如需要委托,“首问”责任人必须乐意接受委托,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完成委托任务。(六)“首问”责任人对询问者提出询问的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敷衍;以“不知道”为由打发完事。(七)“首问”责任人如不履行上述职责,询问者可向粮食局投诉。(电话:0477--6622809)限时办结制度(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机关职能部门对各粮食企业、粮店及外来办事人员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限期办结的具体要求。(二)机关各股室,必须认真负责地受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到本部门来办事人员。(三)对各粮食企业、各粮店和外来办事人员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能办的要马上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要有时限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四)限时办结的具体期限1、对于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只要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确因公务繁忙不能当即办理的要说明原由,并告知来访者何时办理,一般均应在当天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两天。2、对于需要协商其它部门办理或会同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办理完毕。3、需要本部门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在一周内办理完毕。4、由股室提交局有关会议研究的事项,在两周内办理完毕。5、需要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机关分管领导负责抓紧落实。6、遇有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或由股室负责人向主要领导请示。一次告知制度(一)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二)对符合相关办理条件、手续齐全的服务对象,应按规定限时办理。(三)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四)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应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五)对因工作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负责任或延误工作,致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告诫:1、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群众不满意或企业、客商、外来办事人员投诉的;2、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串岗闲谈、迟到早退、中餐饮酒影响工作的;3、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或客商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的;4、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的;5、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或者办事有失公平、公正的;6、违反岗位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的;7、其他有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三)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告诫;情节较重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给予调离岗位或者停职;情节严重者,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1、对旗委、旗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决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扯皮推诿,影响政令畅通的;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延误服务对象办事时限,造成损失的;3、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4、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弄虚作假的;6、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岗位责任制各股室应制定本股室的工作职责并上墙。各股室应按股室工作任务对股室每个人员进行科学分工,避免股室人员工作任务轻重不均现象。各股室每年都要制定工作要点,每半年要有工作小结,年底要有工作总结。每个干部应熟悉本岗位业务工作,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范围和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办事原则。做到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局机关效能考评小组要定期考评,奖优罚懒。否定报备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是指服务对象要求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单位,审核审批某事项,被经办人员或经办单位按权限予以否定,需要向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的制度。否定报备的内容为:①经办部门的名称、经办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②被否定的基本情况及原因;③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股室要制订否定报备表格。否定报备表格由经办人员在作出否定后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格一式二份,一分由经办股室存档,一份报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会议制度粮食局实行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全旗粮食工作会议和专项业务工作会议制度。粮食局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全体党员参加。党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不到半数时不予召开,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确定。粮食局党支部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重要情况,研究重大问题;组织学习,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拟提请上级讨论的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决定粮食系统内部人事任免;研究加强粮食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问题。粮食局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组成,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常务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在会议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召开。议题由局长确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决定、指示和法规、法令;讨论本局重要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规章制度及重大改革措施;研究职工奖惩事宜;听取各办公室关于主要业务工作的汇报;讨论和通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由粮食局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讨论通过粮食企业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分析全旗粮食发展形势、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局长认为有必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和部分企业有关领导参加。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粮食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处理粮食局或系统内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听取各分管领导、各办公室负责人、所属企业重要工作汇报。全旗粮食工作会议有必要召开时,应向旗人民政府请示,经旗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客观分析粮食形势和任务,认真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讨论涉及全旗性粮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办公室召集,常务副局长主持,议题由局长或常务副局长确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常情况下每周五下午召开,亦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粮食政策、法规和粮食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有关文件,通报工作情况,强调工作纪律,协调有关工作,布置局内有关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会议由各业务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办公室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批,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分管领导主持。会务工作由业务和办公室共同负责。专项业务工作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旗粮食重要专项业务工作。公文处理文书传递(一)对收到的正式文电办公室要及时登记,及时呈局长签批。急件要随到、随呈、随办。(二)办公室秘书根据提出的拟办意见,在当日内转交承办人,承办人要在办理时限内完成。(三)办公室负责对文电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并随时向常务副局长反馈办理情况。(四)对各类文电和会议材料,办公室要做到平日立卷和定期整理归档工作。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凡需归档的文件,应在下年5月底前完成收集、整理、归档。要定期向旗档案局移交案卷,按规定做好档案的销毁工作。(五)文档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提供各类文件的调阅工作,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文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文件只能摘抄,不得复印。(六)印章管理人员要正确使用印章,严格管理。人员调动、调资、评优、晋级需加盖印章的文函、证件,需经分管领导审签或有关业务办公室负责人的签章方可加盖。办理各类介绍信要将办信单位的证明(介绍信)或领导签批件附在存根上备查。严禁出具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七)收发文件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不得丢失或缺损,平件要当时处理,急件随时处理。文稿草拟(一)涉及整体工作的文件,文稿由办公室负责草拟,局务会议上研究讨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