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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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标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八月—2—一、说明(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及补充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等要求,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中使用的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指《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及补充规定;高中、初中和小学《配备标准》分别指《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406―2010)、《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8—2006)。(三)本标准设有4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每项B级指标评价结论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带※号的A4师资配备和B11-6是对县(市、区)的评估指标;其余三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是对学校的评估指标。对学校的14项二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达到8个及以上,其余指标为B等的学校为“达标学校”;A等数量大于等于5个,小于8个,其余指标为B等(中心城区学校允许存在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的学校为“基本达标学校”;A等数量小于5个或出现C等(不包括中心城区学校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的学校为“不达标学校”。(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达标:—3—1.学校存在D级危房;2.校园内存有明显安全隐患因素,或当年发生安全事故;3.对教师严重缺编,未能及时补充的县(市、区);4.学校资产账实不符;5.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五)本标准由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4—二、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A1学校设置与校舍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B3普通教室B4学科专用教室B5公共教学用房B6学生生活用房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B7田径场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A3教育教学装备B9实验仪器、器材B10图书资料B11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B12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B13体卫艺教学设备B14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A4师资配备B15师资配备—5—三、评估要点及评级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学校设置与校舍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1.学校设置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2.学校规模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适宜规模。3.校园规划科学,区划分明,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美。A等:达到要求。B等:学校设置不符合要求(如高中未独立设置、初中含小学毕业年级、小学不含毕业年级等);2009年及以后建设的规模过大学校(高中超过60个班,义务教育学校超过36个班);校园规划不合理,生均绿化面积低于标准要求。C等:学校设置及功能不完备,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1.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常用规范、标准执行,并及时维护维修,确保校舍安全。2.校舍档案、基建档案齐全、规范。A等:校舍建设、维护达到要求;校舍坚固、安全,无隐患;校舍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齐全。B等:校舍存在个别设计缺陷或维修维护不及时,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的;校舍坚固、安全,无隐患;校舍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不够齐全。C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D级危房,以及其它次于B等的。B3普通教室1.普通教室设置、使用面积、设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采光照明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规定。注:2009年前所建校舍单间使用面积标准按建设时期国家标准。2.普通教室数量能满足需要,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A等:“1”项达标,中心城区学校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班额的10%,其他学校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B等:单间使用面积达到标准的90%以上,设施和采光照明基本符合“1”的要求;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平均班额分别不超过标准班额的20%和10%。C等:次于B等。—6—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学校设置与校舍B4学科专用教室1.各学科专用教室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布置合理、整洁完好。2.各学科实验室(科学教室)、通用技术实验室(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音乐、美术教室、舞蹈室及高中数字式探究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数量、使用面积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辅助用房基本满足需要。注:2009年前所建校舍单间使用面积按建设时期国家标准;12个班以下农村小学中个别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但种类不能减少。A等:达到“1”和“2”中每间使用面积的要求;各学科专用教室种类齐全,每学科专用教室数量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90%以上,辅助用房满足需要。B等:按照“1”和“2”中每间使用面积的要求,略有不足,但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各种专用教室种类齐全,每类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数量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60%以上,辅助用房基本满足需要。C等:次于B等。B5公共教学用房1.公共教学用房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2.图书阅览室、综合电教室(多功能教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数量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注:2009年前所建校舍使用面积按建设时期国家标准;2011年前所建学校的体育活动室以及全面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12个班以下中学、完全小学的多功能教室,暂不列入评估范围。A等:达到“1”的要求;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90%以上。B等:按照“1”的要求,略有不足,但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阅览室座位数不低于标准的70%;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70%以上;教学点至少有一间公共教学用房。C等:次于B等。B6学生生活用房1.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每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置厕所和洗刷间(设施)。能为学生热饭、提供饮用热水。2.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按寄宿生、就餐学生数量,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A等:达到“1”的要求;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B等:按照“1”的要求,略有不足,各种固定设施基本齐全,宿舍有取暖设施,楼层有卫生间;能为学生提供热饭、饮用热水。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生均使用面积达到《办学条件标准》80%以上。平房宿舍无取暖降温设施,宿舍区未设置洗刷间(设施)。C等:次于B等。—7—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B7田径场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置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场内无篮排球场。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2.田径场跑道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跑道材质应满足雨后可以使用,以塑胶或炉渣为宜,但不得为水泥或砖面。场内或附近应设置投掷、跳高、跳远场地。A等:符合1、2项要求,跑道为塑胶或炉渣材质。B等:基本符合1、2项要求,跑道材质非塑胶或炉渣材质,但能基本满足雨后使用;田径场内设置有篮排球场地;环形跑道长度达不到标准,但农村中小学环形跑道低于《办学条件标准》50米以内,中心城区学校环形跑道,高中低于《办学条件标准》100米以内,小学至少达到150米,初中200米,同时直跑道中学不低于100米,小学不低于60米;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C等:次于B等。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1.篮排球场地的数量、规格符合《办学条件标准》,场地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以塑胶或硬化地面为宜。2.乒乓球台数量(室内外合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3.单杠、双杠、平梯、肋木等室外体育器械配备齐全,安放牢固,场地平整。地面宜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A等:场地质量、器材配备及安放符合要求;农村中小学篮排球场和乒乓球台数量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教学点至少有1个小篮排球场和一个乒乓球台,中心城区学校篮排球场数量不低于标准数量的90%。B等:场地质量、器材配备及安放基本符合要求,但室外器械场地不得为水泥地面;篮排球场、乒乓球台数量,农村中小学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的80%,中心城区不低于标准的60%,教学点至少有半篮场地或小活动场地和一个乒乓球台。C等:次于B等。A3教育教学装备B9实验仪器器材1.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器材配备达到《配备标准》中基本配备要求。分组实验仪器中学按标准班额2人一组配备,农村小学不低于4人一组。实验所需药品、易损易耗品能及时补充,满足实验教学需要。2.高中数字式探究实验仪器按《配备标准》配备物理、生化二个实验室,每室按9+1组配备。3.文科教学设备达到《办学条件标准》配备要求,但已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学校,除各类模型、标本外,其他网络资源可以提供的挂图等,不作必配要求。A等:1-3项均达到要求;B等:“1”中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仪器种类达到《配备标准》中基本配备要求,但个别分组仪器数量、其他仪器器材数量略有不足,或仪器配备套数略有不足,但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3”中教学设备略有不足,但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2”中配备套数不足或只配备一个探究实验室。C等:次于B等。—8—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3教育教学装备B10图书资料1.学校图书资料数量充足、分类比例合理;生均藏书量及教参资料、工具书和报刊种类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农村教学点工具书和报刊种类可适当放宽。近三年每年图书更新数量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2.管理规范,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到位,并按课程要求使用,满足师生阅读需要。3.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影像视听资料的配备。4.提倡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A等:“2”项和图书更新达到要求,“1”项生均藏书量不低于标准的90%。B等:“2”项和图书更新基本达到要求,“1”项生均藏书量不低于标准的80%,农村教学点具有教学必须的教参资料、工具书和刊物,至少有一种以上报纸。C等:次于B等。B11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1.学生用计算机室至少有一个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其余计算机室按平均班额每人一机配备;并按标准配备教师机、交换机及有关设备。2.按专任教师人手一机配备教师用计算机,并配置到教师办公桌。3.所有班级配备计算机、大屏幕显示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或触摸式一体机)等多媒体终端设备,并与网络连通,实现多媒体“班班通”。可根据需要配备视频展台或数字摄像头;专任教师全部配备笔记本电脑的,教室内可不再重复配备计算机。4.实验室、史地教室、音美教室、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终端设备。5.中学、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建有校园网,所有教学、办公场所均具备上网条件;其他农村小学建有局域网;偏远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上网。※6.全县具有统一的教育城域网和资源平台,并能与全县中小学联通,实现资源共享。A等:1-5项均达到要求。B等:“2”项达到要求;“1”项按最大班额每人一机,略有不足;“3”、“4”项有少量班级或个别学科专用教室尚未装备多媒体设备或多媒体设备未完全达到要求;“5”项基本符合要求,能满足联网需要。“6”项资源平台教育资源明显不足,或未能与全部学校联通。C等:次于B等。—9—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3教育教学装备B12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1.高中通用技术必修模块器材按《配备标准》必配仪器器材配齐,建立技术设计室和技术制作室。并在选修模块中任选1个以上项目,配备相应实验室及器材。2.初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中的劳动与技术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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