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先争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1.由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乡党委书记召集、主持,根据需要适时召开。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创先争优有关工作,部署和协调阶段性工作;听取各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讨论修改重要文件等。3.参会人员主要是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小组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请乡各站、办、中心负责人,乡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会议。4.参会人员不能出席会议的,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主任请假。2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制度1.乡党委书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总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各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3.各党组织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经济发展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4.乡党委要对那些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整顿后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不履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职责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进行,落实具体人员、职责、办公场地、经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要切实帮助那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有困难的党组织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创造必要条件。3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制度1.各党组织要及时通过专栏、墙报、简报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布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2.各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群众评议大会,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3.每年年底,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述职,乡党委对各党(总支部、党总支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要组织部分乡党代表、乡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凡群众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在乡党委的监督下进行整改。4.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5.创先争优活动结束后,各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效果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向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4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制度1.点评的对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党政领导对下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各村(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对所属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乡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2.点评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肯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下级党组织,重点围绕“五好五强”目标,看其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上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推动工作、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上是否做到了“五好五强”。对党员,重点围绕“五树五争”要求,看是否模范履行了党章规定的义务,是否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点评的程序。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点评”主要分四个步骤: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召开各种类型的点评工作会议,其中,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的点评可邀请机关干部、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对党员的点评要实现全覆盖。二是总结汇报工作。各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创先争优有关要求,全面总结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5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并向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三是提出点评意见。相关领导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后,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填写《点评意见表》,包括点评领导姓名职务、被点评单位、点评意见等内容,并由领导签字后存档。四是进行整改落实。对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各党组织及党员要认真研究讨论,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活动实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相关领导。4.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季度1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也可灵活点评方式,采取书面点评总结汇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6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1.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结合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情况,分别确定一定数量的联系点。各村党支部也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2.乡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与联系,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切实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每月每名乡党政领导深入联系点指导原则上不少于1次。3.各联系点要及时向联系的乡党政领导干部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定期向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乡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4.各乡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做好示范表率,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7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制度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考核12个村(社区)、2个非公经济党支部,各党支部组织负责考核所属党员。2.考核评比分为阶段考核评比与全面考核评比两项。阶段考核评比工作在各实施阶段结束时开展,全面考核评比在整个创先争优活动全面结束时开展。3.考核评比主要内容为各党组织及党员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要求、各实施阶段分段目标要求等情况,其中全面考核评比要综合考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载体、组织领导、活动成效等。每周上报开展活动信息少于1条的单位,不列入成绩显著单位进行评比表彰。4.考核评比方式主要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接受上级检查并获得肯定的单位优行列入拟表彰的成绩显著单位名单。5.阶段考核评比结束后,要及时将考核评比结果向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对组织领导有力、活动开展扎实、活动成效显著的及时肯定,对活动步伐迟缓、工作敷衍了事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考核评比结束后,乡党委要对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各党组织也要对所属先进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