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通用模板)各位企业家朋友,同志们:“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就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提气鼓劲,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注入了信心和动力。下面,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讲几点意见。一、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增强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责任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扶持帮助。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提出并实施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逐步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格局,私营经济逐渐趋于消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带动全体人民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党的十三大提出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首次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七大系统阐述了科学发展观,为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新方向。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4年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民营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化进程。总之,随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把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党的十八大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政策和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重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两个毫不动摇”。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为做好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的经验之一,把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作为2023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一。这充分证明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全面彰显了我们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信心和恒心。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历史性跨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具有“56789”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助力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总体规模和实力实现新跨越的同时,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这充分展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充分证明了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二、要加强引导,优化服务,着力营造亲密有间、清廉有温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决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这再次宣示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领会,通过多措并举将其转化为促进“两个健康”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民营企业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党的政策和自身努力发展起来的。党的领导是“两个健康”的根本保证。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要恪守契约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益、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同时,要完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努力推动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增强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信心和加快发展的决心。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政企沟通互动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鼓励企业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要始终保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原则,确保各类合规企业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破除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要素获取等方面存在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同时,扩大民营资本投入公用事业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产业扶持、技术创新、绿色低碳、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舆论生态是重要的发展环境。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质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否定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的杂音噪音坚决予以驳斥,把三个“没有变”体现在民营经济发展全领域、各环节,通过政策和舆论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和舆论氛围,激发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大力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创新是第一动力。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要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要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切实为企业家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就是民营企业家砥砺奋进、创业创新的实践过程,就是企业家精神成长成熟、传承弘扬的最好见证。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贡献民企力量。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支援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市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制度创新、督促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形成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局面。要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分兵推进,协同作战,把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融入日常工作,持久发力。二要强化政治引领。要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全面加强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各级工商力量要强化服务,把民营经济企业家组织发动起来,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主动性。要加强优秀民营企业家培训,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队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持续提高社会的责任感。三要提升党建质效。要找准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的薄弱点,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非公党建工作责任,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机制,持续探索行业统建、区域联建、产业共建等模式,不断健全基层组织的工作机制。要紧盯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变化中呈现的新形态,涌现的新就业群体,着力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要引导民营企业在现代化治理、规范性生产、市场化经营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增强企业的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要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全市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严格指导督导、调度协调、跟踪问效果。要健全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要加强对于涉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妨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工商联是以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作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依托,在促进“两个健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要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积极探索彰显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优势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努力把工商联建成“民营经济人士之家”。同志们,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上,民营经济大有可为,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市场活力充分激发,在中国经济大海中强筋壮骨,共同创造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