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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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左权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掠影左权县地处太行山主峰西侧,山西省东部边陲,晋、冀、豫三省要隘,向称“晋疆锁钥,山西屏障”。是全国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国家林业局命名的“中国核桃之乡”和全省林业建设重点县、太行山绿化示范县、干果经济林基地县。全县辖10个乡镇,204个行政村,16万人。全县林业用地共21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9%。按林种分,生态公益林182.4万亩,占86.4%,商品林28.6万亩,占13.6%;按权属分,国有林地27.9万亩,占13.2%,集体林地172万亩,占81.5%,个人承包林11.1万亩,占5.3%;按地类分,有林地78.2万亩,疏林地7.7万亩,灌木林地10.9万亩,未成林地25万亩,其它林地41.2万亩,宜林地48万亩。从总体上看,我县林地具有“两多两少”的特点,即生态公益林较多,商品林较少;集体林地较多,国有林地、个人林地较少。左权县作为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自2009年6月启动改革以来,始终将林权改革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统筹的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林改工作部署,大胆创新,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证林改。我县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县委、县政府组织各级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抓好林改工作,确保了林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是成立了以县、乡、村三级书记为组长的各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了“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林改责任制,成立了由县、乡、村三级林改办公室,全县各级参与林改工作的人员达1378人;三是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林改工作队伍。从乡镇抽调10名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加入县林改办进行轮岗锻炼,随后又专门从省林校招聘4名技术人员,服务外业勘界工作。林改工作全面推开后,配置了电脑、GPS等设备,与乡镇林业站技术力量全力以赴负责林改外业工作,各村组熟悉林地情况、有经验的村干部、老党员配合林业站做好外业调查工作;四是落实林改经费。县委、县政府按照林改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到目前,先后投入林改的经费达30万元。“人、财、物”的及时到位,为林改工作创建了良好的工作平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加强学习培训,掌握政策规范林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县从一开始就把林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了工作重点,强化对林改工作人员的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培训林改人数共计2000余人。并对业务操作进行统一规范,力求使林改办工作人员都做到熟悉业务、吃透政策、把握关键。工作推进中,以乡镇为主开展了以会代训260余场。通过培训,提高了林改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保证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使林改工作得以顺利有序开展。同时,按照林改操作程序的要求,还制定了一套政策性强、操作性强的《左权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运作程序》(试行),规范了林改的操作流程,确保了林改工作上下步调一致、规范。3、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林改。林改工作启动后,我县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时召开林改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林改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又根据实际召开林改汇报会、经验交流会,有力推动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麻田镇利用现场进行实地培训,)二是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林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到村、宣传到组、宣传到户。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下发《左权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林改政策50问》、《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林改宣传挂图、宣传磁带等各种宣传材料4.5万余份。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三是注重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中及时收集全县各乡镇、村组的林改情况,并每月按时向省、市林改办报送我县林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进度。工作开展以来,共编发林改信息12期,使全县林改工作人员和群众掌握林改进展情况。4、抓好工作程序,依法依规规范林改。5、注重工作创新,因地制宜推进林改。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在“以人均分,按户承包”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人均分,按户无偿承包;按组承包,联户经营,联户发证;按组承包,联户经营,分户发证;每人一股,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经营;拍卖均利等五种改革模式,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到生态庄园开发主,确立其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开展林权流转工作: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农户,鼓励将林地、林木作价入股,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生态庄园经济开发。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通过转包、互换等形式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农户,鼓励联户合作,以专业合作社的形式进行生态庄园经济开发。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农户,鼓励通过出租、转让、招标、拍卖、协商等形式将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流转给生态庄园经济开发大户进行综合开发。④移民搬迁后的“空壳村”,鼓励采取“均股、均利”的形式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生态庄园经济开发。6、强化纠纷调处,化解矛盾促进林改。全县各级始终把矛盾纠纷的调处作为推进林改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县、乡、村三级都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组,切实抓好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好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了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整合力量,加大业务组与矛盾纠纷调处组力量的整合。在工作中做到了勘界到哪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有效解决了因不能定界而带来返工加大工作量的问题。二是适时调整充实林改矛盾纠纷调处组的人员力量,加大林改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三是对历史上遗留的林界不清、山证不符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引导当事者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通过县、乡、村三级协调联动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各乡镇排查出矛盾纠纷131件,涉及纠纷面积4831亩,其中:县与县之间3件,乡(镇)与乡(镇)之间12件,村与村之间69件,组与组之间46件,户与户之间1件,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现已调处86件,调处率65.7﹪。7、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制度推动林改。为确保全县林改各阶段的工作得到落实,我县多次召开推进会,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各乡镇对工作进展情况及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县林改办针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并分组到各自联系的乡镇对林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工作开展以来,县林改办先后对各个乡镇、村组的林改工作进行了2次督查,掌握林改工作动向,针对督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督促指导乡镇、村及时整改。8、注重痕迹管理,立卷归档完善林改。在林改过程中,我县注重痕迹资料的收集。按照有关林改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的要求,我县有专职人员对林改所形成的资料、卷宗及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进行整理。平时工作中分阶段到乡镇就档案管理、痕迹资料的保存开展指导服务,做到查缺补漏,确保林改资料的立卷归档、完整齐全。截止目前,242个村成立了林改工作组,共有2126名工作人员。完成179个村92.4万亩的摸底任务,其中,有林地31.54亩,疏林地2.16万亩,灌木林地18.3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5.57万亩,宜林地34.59万亩,四旁树39.06株。包括生态公益林3.79万亩,商品林5.55万亩。72个村级林改方案已制定完成。受理林权争议129起,涉及面积1.3万亩,已解决62起,解决面积7697亩。已完成130个村外业勘界,30个村已完成确权,确权面积12.13万。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全民参与林改的热情;盘活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活力。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指导思想,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植树造林和经济林产业的发展。提高了林农保护森林的自觉性。过去,“林不归我、我不爱林,利不连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是普遍现象。在试点乡、村实施林改以来,农民对山林资源十分珍惜,将之当“绿色银行”、“未到期的高息存折”看待,保护的意识普遍增强。“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当田耕、把树当粮种”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看管很严格、经营很精心、砍伐很慎重。4、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对林改中排查出的纠纷,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照顾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作用,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互谅互让,通过精心细致地工作,将大量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始终坚持把学法用法和政策宣传放在首位,充分尊重群众,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改革体现了民意,彰显了民主。通过纠纷调处和宣传教育,户与户、组与组、村与村之间消除了积怨,化解了矛盾,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和睦团结,改善了党群干部关系,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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