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23年工作计划汇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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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23年工作计划汇集3篇【导读指引】由三一刀客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这篇“开发区2023年工作计划汇集3篇”文档资料,供您参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吧!开发区2023年工作计划1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中共卤阳湖开发区工委是2012年7月经市委批准设立的,是一个较为年轻的党组织,自2013年12月我兼任工委书记以来,始终立足卤阳湖开发区实际,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主动思考谋划新常态下党建工作机制,党政联席会议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以党建工作成效为经济工作服务,促进了全区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第一保障,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修订完善开发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2014年开发区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实行全员聘用制,按规范的用人程序重新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整聘任。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面向全市对开发区部门8个副职岗位和30名公共服务岗位进行了公开招聘。进一步制定完善《开发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逐级逐人夯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坚持把教育管理作为主要抓手,持续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狠抓党组织和党员规范化管理,结合开发区机构改革,对部分支部进行了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4年共收缴党费11830元,培训、学习等支出2800元。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2014年区直机关党委共发展党员11名,其中女党员4名,占%。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组织蒲城县县级领导、部分科级干部和开发区科级以上干部在卤阳湖进行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参加雷洋洲事迹蒲城报告会等,培训干部6期600余人次;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做评”活动,以倒逼的办法,促进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在“七一”党的生日之际,组织部分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赴红色圣地照金,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全面落实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目前,我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已经覆盖开发区所有企业,全体党员累计深入企业53次,发放调查表25份,发放《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通讯录》,密切与企业联系,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四是坚持把整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区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体制机制规范理顺年”、“纪律作风建设年”三项活动,针对查摆出的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干部能力不强等党建突出问题,建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自身建设等5项制度;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体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促作风改进,工作上坚持做到“四个同步”。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理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约法三章”责任追究办法》等6项纪律规定,突出开展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办公用房、“吃空饷”等专项整治。开发区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各领导公开承诺在开发区网站公示,以上率下改作风,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纪工委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9个部门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对14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总认为开发区是一个经济体,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过多的精力用在抓项目建设、抓招商引资等工作上了,没有潜心研究开发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工作指导上也是泛泛为之,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二是基层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机构改革后,原有16个部门精简为8个,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不平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三是在党员管理上有差距。对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的办法措施比较单一,部分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个别党员干部浑浑噩噩混日子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存在,缺乏敢拼敢为、埋头苦干的精神,特别是在开发区当前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谋发展没思路,抓工作没办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四是作风建设差强人意。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路线教育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仅停留在“不敢”上,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达不到“不想”的要求,甚至出现回潮反弹的`现象。上述问题的出现,从主观方面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作为个人来讲,我是蒲城县委书记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总是把蒲城作为主阵地,把蒲城的党建工作抓的紧,开发区的相对放的松,没有很好的统筹兼顾。二是对党建新常态下如何提升工作水平研究得不深不透。学习的党建知识不系统,掌握党建工作方法不全面,破解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还不得心应手,致使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三是倾注精力和时间抓党建工作还不够。思想上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谋划工作把党建与经济发展同步考虑,但抓党建工作还不全面细致,措施不够有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工作推进中,考虑实际因素多,落实各项党建工作标准还不严格,对个别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的党员干部,没有做到及时问责。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一是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把蒲城抓党建工作一些好的作法运用到开发区,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强化督查机制,建立问责机制,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把党建工作拿在手中,常抓不懈。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持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自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考勤、会议记录调阅等制度,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探索建立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党员量化考核办法,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分类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纯洁优化党员队伍。以“党员爱心服务”、“党员联系服务企业”系列主题活动为载体,活动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有记载,深入推进“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部大讲堂、开发区网站等为载体,积极实施“三统一推”促进干部学习。加大干部培养力度,严格按照市编办批复意见,配强配硬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有计划选拨使用一批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持续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在现有全员聘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四是牢记“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总书记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叮嘱的“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市委“约法三章”铁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支持纪委工作,持续用力推进作风转变,为全区干部当好标杆,做好表率。开发区2023年工作计划2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镇党委建设,进一步推进镇党委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镇党委议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严守政治纪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二)坚持依法依规。切实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议事决策。全面贯彻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要求,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突出为民务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四)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决策执行力。第三条镇党委议事的范围(一)讨论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意见和具体措施。(二)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包括镇、村(社区)、企业、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以及群团建设工作。(三)讨论研究事关本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研究行政工作、经济发展进度和财政收支情况。(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考察、推荐、任免、调整、调入、调出及奖惩事项。讨论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干部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原则、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等事项。(五)研究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大会例会的有关事项。落实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六)对人大主席团、政府和纪委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定期研究纪检、组织、宣传、统战、信访、综治和人才等工作,并作出有关决议和决定;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作出决定。(七)研究决定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制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措施;审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八)讨论通过党委的重要文件和党委负责人代表党委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审定以党委名义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审定党委向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请示、报告。(九)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开展发展党员预审,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事项。(十)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四条镇党委会议事的主要程序(一)确定议题。镇党委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意见基础上,确定党委会议题。党群各部门提请党委讨论的议题,须事先征得党委分管领导同意;政府各部门提请党委讨论的议题,须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其提交党委会讨论。(二)征求意见。提交党委会集体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须做好政策协调,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党组织意见。凡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应先行协商,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不上会。重大问题决策,党委委员要带头调查研究,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三)会前酝酿。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可先由党委书记和有关党委委员进行酝酿,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有关党委委员进行酝酿。酝酿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并决策。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及有关党委委员共同酝酿后,提交党委会讨论。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四)会议通知。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党委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到各位委员和列席党委会的同志,会议有关材料同时送达。(五)会议召开。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六)会议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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