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必备条件:1.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或机电人身死亡事故。2.矿井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电气设备失爆现象。3.无国家或行业明令煤矿企业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第二条评定等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95%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因机电责任事故死亡1人,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格。第三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依据本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定,并参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逐项考核,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者笔试应知应会。2.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且不包括综机机电设备。4.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影响安全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一缺项分数)]x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台数)/(设备在籍台数+租〈借〉入台数-租〈借〉出台数)]x100%设备待修率=[(待修设备台数)/(设备在籍台数+租〈借〉入台数-租〈借〉出台数)]x100%设备事故率=(机电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期计划产量)x100%3.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井提升机,井上下2m及以上的绞车、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务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专业公司每季对大型固定设备抽查30%,全年检查覆盖率100%。第1页,共26页序号项 目标准分数考核评分办法实得分扣分原因总 计100一、设备与指标301.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须有防爆合格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5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合格不得分。2.设备综合完好率95%及以上。5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3.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3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1.5分。4.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5现场检查,发现一台(件)失爆不得分5.小型电器合格率95%及以上。2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6.电缆吊挂合格率95%及以上。2现场检查,每降低1%扣0.5分。7.按规定使用双光源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灭灯2现场检查,未使用按GB7957-2003标准制造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不得分,低于95%不得分,抽查不少于50盏,井下发现一盏红灯扣0.5分,灭灯扣1分8.设备待修率5%以下。2现场检查,每增加1%扣1分。9.机电事故率1%以下。2查报表和记录,按月累计,超过2%不得分,与记录不相符不得分。10.设备更新改造有计划并按计划执行。1无年度计划或完不成,或上半年完成率达不到30%不得分。11.有专业公司(局)下达的设备大修计划,并能完成90%及以上。1查账目,无大修计划或计划完成率达不到90%,上半年达不到25%不得分。二、 机电安全30(一) 主提升系统4⑴必须设有“过卷保护、过速保护、过负荷保护、井口限速保护、深指器失效保护、松绳保护、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闸间隙保护、欠压保护和过电流保护”。过卷保护、过速保护、松绳保护和满仓保护现场试验,其他保护查看试验记录,一项不合格或未按要求试验,扣1分。累计扣分从“机电安全”项中扣除。⑵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查资料,一项不合格,扣1分。⑶应具备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单绳罐笼提升有防坠装置,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未按规定设置或失效扣1分。(4)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加设定车装置。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安全保护2第2页,共26页序号项 目标准分数考核评分办法实得分扣分原因(5)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配齐电气制动。查现场,核对图纸,无电气制动,扣1分。(6)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规程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查资料,制动减速度超规定,扣1分。(7)提升机设置高、低压双回路。查现场,未设置或起不到备用作用,不得分。(8)立井井口设施联锁、立井提升系统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查现场,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9)主井提升机装设定重装置。查现场,未装设或不起作用,扣1分。⑽上下井口和主井底或尾绳环处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监视器放在提升机操作间。摩擦式提升机主井底装设堆煤保护装置。查现场,未设置或不起作用,扣1分。(11)在主副井井口日常检修地点,应装设提升机闭锁开关和指示灯。查现场,未设置或不起作用,扣0.5分。(12)副井过卷试验每班一次,主井每天一次;闸间隙检测每周一次,防坠罐不脱钩试验每半年一次,重载脱钩试验每年一次;托罐装置试验每年一次。查资料,现场无保护试验方法或方法不符合实际、未按规定试验,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从“机电安全”项中扣除。⑴主井提升机实现自动化运行。查现场,主井提升机未实现自动化运行不得分。⑵严禁超额定或设计能力运行。查运行记录,查现场,发现一次超额定或设计能力运行,扣1分;主井提升系统未实行定重管理,副井提升系统的提升静张力差、最大静张力和罐笼最大装载物件的外形尺寸未在井口张挂,扣0.5分。累计扣分从“机电安全”项中扣除。⑶制定符合矿井实际的提升应急预案。查资料,未制应急预案,扣0.5分。(4)摩擦式提升钢丝绳和平衡钢丝绳的更换周期分别为2年和4年继续使用不得超过1年。查资料,钢丝绳更换未按规定进行的,发现一处扣1分;查钢丝绳检查记录,检查不严不细,一处扣0.5分。(5)井筒装备的检查由分管机电的副矿长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机电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其他日常检查检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主要控制设备每年至少清扫检查两次。查检查维护记录,检查未按规定进行或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日常检查检修的,扣0.3分。(6)设备和电缆标识明确;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的距离、电缆之间的距离符合规程要求。查现场,标识不明确、设备的安设或电缆的敷设不符合规程规定,一处扣0.2分。(7)设备包机到人,关键设备或部件明确检查、检验和更换周期,在设备位置标识。查制度规定和执行情况,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8)提升系统检修执行检修牌制度。查运行记录,一处未执行或执行不严,扣0.3分⑴供电系统的零线严禁与电子设备或控制系统的保护地线相连接,必须单独接地,且接地点距电子设备或控制系统的接地点大于15m。查现场,接地不符合规定,一处扣0.5分。1安全保护2运行管理210.53系统接地第3页,共26页序号项 目标准分数考核评分办法实得分扣分原因⑵避雷接地应单独设置,并且其接地点距电子设备或控制系统的接地点大于20m。查现场,接地不符合规定,一处扣0.5分。⑶控制系统地线接地电阻控制在2Ω及以下。⑷保护接地和供电系统零线的接地电阻控制在4Ω以下。⑸各类接地线必须每年检测一次,将相关数据记录备查。⑴裸露带电部位或设备必须设安全栅栏。查现场,未设安全栅栏,一处扣0.5分。(2)提升机房应设置独立的司机操作间。查现场,未设置,一处扣0.2分。(3)设有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和0.2m3灭火砂。查现场,一处灭火器材设置数量不足或失效扣0.2分。(4)设置要害场所警示牌,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对进入车房的人员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查现场,查制度执行记录,无要害场所警示牌或未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一处扣0.2分。(二)供电系统14⑴矿井必须具有双回路电源线路,每一回路均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且电源线路不得分接任何负荷。1查现场,查系统图,矿井不具有双回路电源线路,该项不得分。⑵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矿井主通风机、提升机、主压风机、抽放瓦斯和监测监控等重要负荷,应实现双回路供电。1查看现场或系统图,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实现双回路供电或线路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⑴有完善的保护定值管理体系。查资料,设计或保护整定校验不合格,或定值管理混乱,扣1分。⑵中性点不接地的高压系统必须装设可靠的选择性单相接地选线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低压系统必须装设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查现场,未设置或失效一处,扣1分。⑶有反送电危险的开关柜有闭锁装置和明显标识。查现场,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2分。⑷地面供电①矿井主变应设置:电流纵差保护、瓦斯保护、时限电流速断保护和过负荷保护。查现场,未设置或失效一处,扣0.5分。②高压馈电柜应设置:瞬时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开关柜“五防”功能;直供电机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应有欠压保护。查现场,发现一处未按规定设置扣0.3分。③照明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应设漏电保护器。④变电所应有可靠的跳闸电源。查现场,发现一处跳闸工作电源不可靠扣1分。60.50.52安全保护1电源线路查测试记录,一处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测试扣0.3分。3系统接地4机房或变配电场所第4页,共26页序号项 目标准分数考核评分办法实得分扣分原因⑸井下供电①高压隔爆开关应安装:欠压释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和过电压保护。②矿用一般型高压开关应安装:欠压保护、短路保护。③高压电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开关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④低压电机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⑤40kW及以上电机应使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查现场,发现一处违反规定扣0.4分。⑥掘进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应实现“三专”供电(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最多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风电闭锁、甲烷电闭锁”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查现场,一处未按规定设置或闭锁功能失效,扣1分。⑴井下“四小线”和动力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严禁使用油开关和油浸电缆。查现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⑵电气设备选型应有计算和设计,达到系统要求。供电设备、设施和线缆不应超额定或设计能力运行。查资料,未进行计算和设计,扣1分。查现场,达不到系统要求或超能力的运行设备,每发现一台件,扣1分。(3)矿井应制定符合矿井实际的供电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查资料,未制定应急预案,扣0.2分。(4)供电电能质量良好,压降满足要求;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符合国家标准或规程要求,供电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检测一次。查资料,超标准或未按规定测试,扣1分。(5)矿每年一月份前组织编制出供电系统预防性试验与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报告,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日常检查检修按本单位规定进行。检查预防性试验、检修计划和记录,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6)设备和电缆标识明确。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的距离、电缆之间的距离符合规程要求。查现场,标识不明确、设备的安设或电缆的敷设不符合规程规定,一处扣0.2分。(7)防爆设备性能检查每月一次,并记录。查现场,防爆设备性能检查不及时或违反规定,一处扣0.3分。(8)文件形式明确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并现场存放。查现场,违反规定扣0.5分。3查现场,未设置或失效一处,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