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饮水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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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饮水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多篇精选范例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我们在座的大多来自农村,或当过基层领导,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既有切身体会,又有工作经验,更有一份责任。为研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发改委、水利厅等省直部门这几年做了大量工作。会上,大家谈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许多好建议,我都赞成。下面,我再强调三点。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推动下,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一些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根本性解决。我们要认真总结、继续发扬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下一步,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要明确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以县为主,村镇实施”,农民是受益主体、建设主体,省里要统筹安排,建设责任要落实到县,具体的推进责任要落实到乡、村。二、加快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机制一要结合这次干旱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前段工作进行中期评估,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标准,修订和完善规划。有些地区已经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但在这次干旱过程中,饮水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楚到底是由于气候等客观因素,还是由于我们工作不到位、工程建设达不到要求等主观因素。应该我们承担工作责任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二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以村为主、群众参与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要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让农民了解中央和省里的政策,知道这件事该不该干、该怎么干,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来。要通过实行农村饮水工程的“一事一议”制度,真正让群众了解相关情况,组织群众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审核、经费筹集、运营监管全过程。三要坚持“自下而上,先急后缓,择优奖励”原则。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要由省里统一制订。自下而上,就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乡,没有积极性的县、乡,省里的支持可以先放一放。先急后缓,就是先解决洞庭湖区和今年干旱暴露出来的急迫问题,再解决面上问题。择优奖励,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多支持积极性高的地方。今天会议研究的事项,要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四要对有条件的市县实行“先贷、后投、再奖”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惠及面广、群众受益大,即使其他方面的开支压一压、放一放,也要优先保证资金需要。当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资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真正把资金用好,切实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出现资金下拨、项目竣工后,饮水不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的现象。具体讲,就要学习民营企业自我约束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先贷、后投、再奖”机制。先贷,就是如果哪个地方的积极性高,就由哪个地方先向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贷款;后投,就是根据各地干得怎样、干到什么程度等情况,省里及时投入资金,帮助地方偿还贷款;再奖,就是省里对干得好的地方,实行奖励补助,把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要通过这个机制,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心和压力感,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整合放大国家、省里投资以及农民投入资金的效应,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三、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一要明确目标。就是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这里,主要把握四点:第一,“期限”是三年内完成,即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末。第二,“总要求”是基本解决。我们希望完全彻底解决,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个动态过程,老的问题解决了,可能会有新的问题出来。第三,区域重点是农村。不是说城镇供水不重要,原来我们一直强调城镇供水,现在要突出农村饮水安全。第四,核心是饮水安全。确保饮用水安全,不是全部用水。二要进一步完善协调和工作机制。建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相关工作协调,由硕辅同志牵头,水利、发改、财政、环保、国土、农业、卫生、农信社等部门单位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临时性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水利厅,由水利厅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到水利厅集中办公,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统一规划、资金安排、检查督促等。要完善资金分配机制,由办公室提出具体分配意见,确定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顺序。三要整合资金。以财政厅为主,整合农村饮水安全有关资金,真正把该配套的资金配足。第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发改委要争取将洞庭湖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纳入国家规划,财政、扶贫、民委、林业等部门也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第二,按照每名农村人口500元的投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国家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补助400元/人、300元/人,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西部、中部地区分别配套100元/人、200元/人。这个标准不能改变,要向社会公布。第三,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只要县(市、区)真正有积极性、真正在干事,干多少、干成多少,省里就支持多少。关键是要把钱用出效益,真正解决问题。第四,强化县级政府的资金配套和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想办法筹集资金,把事情办好。湘西地区按规定应取消配套,但我们要求还是要配一点,以增强其责任心。如果这些地方把事情办好了,可在省对县的转移支付中补上。第五,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无论是技术、资金,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直相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四要建立运营管护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在省对县的转移支付中可以考虑安排部分资金,但必须以县为主。要把受益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按户安装水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一定的用水基数,超出基数部分实行收费。五要实行合理的电价和水费。请物价局研究,既不能过多地增加农民负担,也要让农民树立喝水要花钱的意识。会议结束后,请省政府办公厅发会议纪要,请水利厅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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