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案例)精编2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案例)精编2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丹阳经济发展新跨越,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一、指导思想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积极弘扬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参与的方式,有效促进社会消费和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马耿良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云飞、丹阳工商局局长魏国荣任副组长,各消委会主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云阳路26号,电话:86522200,联系人:邓俊炳)。xx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杭志虎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三、活动内容(一)进行宣传教育。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消费维权新闻发布。积极宣传20xx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宣传我市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二)开展咨询服务。3·15期间,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集中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咨询现场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大力宣传2011年年主题,提倡建立文明的消费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三)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期间,要结合宣传贯彻20xx年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要积极开展市场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12315机构和消委会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五)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委会与上级消协将联合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消委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的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法》、《食品安全法》、年主题。(七)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八)组织企业公开承诺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省(市)诚信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行为,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九)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要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拉动消费,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十)组织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消费者代表,对纪念3·15活动进行视察和监督,营造消费维权氛围。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1、3月初,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xx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2、3月1日~20日期间,开展送法活动。3、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4、3月15日,发行纪念3·15特刊。5、3月10日~15日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局)和相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五、工作要求1、各部门、各镇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2、各部门、各镇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3、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xx月22日前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书面报市20xx年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2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是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方星潮(余杭区消保委主任、工商余杭分局党委委员)。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文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丹颖同志、许跃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活动内容(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余杭区消保委315”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余杭”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余杭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七)开展“余杭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二0一三年度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十)组织一次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余杭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2013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2013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四、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四是“”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邵青、沈易行;电话:8616xx8xxx电子邮箱: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