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管理规定【导读】这篇文档“爆破管理规定”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2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所属各施工单位爆破作业应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工安全操规程。3规定3.1禁止同一地段上下台阶进行平行爆破作业。3.2爆破的前一天,爆破人员须向生产副经理书面报告爆破时间、地点、炸药量及危险范围,并通知施工单位在场所有作业人员。3.3爆破必须在白天进行:中午11:00---12:30;下午15:30-16:30为爆破时间。3.4爆破区必须有明显的标记。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爆破作业人员应将红旗插在爆破区周围和主要交通路口,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入爆破区。3.5爆破人员撤离后,爆破区周围的红旗才能拆除,主要交通路口的红旗,必须在爆破结束后才能拆除。3.6撤离工作。主持爆破人员应及时通知危险区内的设备及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3.7警戒。装药结束后,主持爆破人员必须安排好危险区主要交通路口警戒人员站岗,严禁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3.8爆破人员必须确认危险区内所有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准发出起爆信号。3.9响炮后严禁任何人进入炮堆抢炸药包装品及其他爆破材料废品。3.10爆破信号以电笛或手摇警报器发出;警戒信号;一长二短。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设备进入警戒区。起爆信号;连续短声,信号声不得少于1分钟。警戒信号发出5分钟后,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解除信号;一长声。未发出解除警报信号前、岗哨应紧守岗位,除主持爆破人员批准的检查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行解除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报信号。3.11爆破结束后,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进入爆区检查起爆是否完全,如有盲炮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生产副领导。3.12爆破区内的带电物,在爆破器材进入前必须清除,在爆破区内严禁吸烟及有明火,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3.13拒爆的爆破器材必须回收、送交炸药库集中销毁。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爆破器材的领用、保管、检验、销毁等内容。2所有爆破器材都必须按国家标准的《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严格管理。3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应存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3m;2)在架子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禁止叠放。3)爆破器材箱(袋)与墙壁距离不小于20cm4)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不得超过两箱的宽度;5)堆放导火索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4炸药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5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6库房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7库房必须昼夜设警卫(保卫),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8库区应设消防、通讯设施和防雷装置,每季检查一次。9爆破器材收发须遵守下列规定;1)凡进入炸药库的各种爆破器材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并有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标准;2)对新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检查进行清点、验收、质量抽检合格后才能发放使用;质量有疑问的应加大抽样数量,确认无疑后才能发放;3)爆破物品的总账、分账、记录表三本账目相符、清楚;4)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10严禁携带对讲机、手机等电器、穿带有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发放间内进行。11在地面作业点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至爆破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和起爆体不得与炸药放在一起,同时要选择安全位置,有防范措施。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距堆放场周边100m范围内严禁烟火。12一旦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13采场爆破作业需要的爆破器材,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有爆破操作证)领取爆破器材。14炸药库保管员必须按品种、数量逐一核对无误,并经领、发人签字后方可发放。15爆破完毕后,爆破人员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退回库房,严禁私自存放、保留爆破器材。16炸药库必须每月盘点一次,发现帐物不符必须及时查清原因并报安全部门及领导。17销毁爆破器材必须登记造册。销毁的时间、地点、方法及安全措施由企业的技术、安检、保卫部门共同研究并专门书面报告矿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