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标准所指的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下同)企业包括联合企业中的电解铝生产单元及独立电解铝生产企业,适用于电解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2.依法生产的电解铝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电解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6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53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6.本评定标准共计2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2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30—一级≥90考核年度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千人负伤率≤1;无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无新增职业病发生。二级≥75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1,千人负伤率≤3;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1‰。三级≥60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3,无较大以上事故,千人负伤率≤5;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2‰。—31—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一、安全生产目标1.1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5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2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且量化目标、指标。10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视为没有,不得分;每有一个目标、指标未量化扣2分。1.2监测与考核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10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15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次扣5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5分。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10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5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5分。小计50得分小计—32—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三以上;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比例为10%以上。20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达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三,每少一个千分点扣5分;文化程度未达大专及以上,有一人扣2分,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未达10%,每少2个百分点扣5分。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10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任命的,扣5分;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的,每少1个责任人扣2分。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评估本企业存在的风险,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保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10每少一次,扣5分;无会议纪要的,扣5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扣5分;有未完成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2分。2.2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10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2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2分。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10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发布的,扣2分。小计60得分小计三、安全投入3.1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建立相应使用台账。10无保障机制的,不得分;保障机制执行不严格的,每次扣5分;未建立台账,不得分;台帐不完整的,每项扣5分。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30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4分。—33—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降温物品;(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6)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7)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8)安全标志及标识;(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3.2工伤保险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20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每一人未缴的,扣5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20分。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20有关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5分;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不得分;工伤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小计80得分小计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应包含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明确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10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主管部门汇总。10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每半年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10不按规定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识别并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每缺少一个,扣2分;未传达的,不得分;传达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规性评价,编制输出合规性评价报告。10未按时开展合规性评价的,不得分;未编制合规性评价报告的,不得分;—34—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10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4.2规章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内容。10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2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工伤保险、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60未发布的,不得分;企业制度中未包含要求内容的,每缺一项,扣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5分。4.3操作规程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审核、发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下发到岗位。20未审核、发布的,不得分;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缺一个,扣5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3分。4.4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10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4.5修订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10未及时进行的,每项扣2分;—35—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4.6文件和档案管理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10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10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5分。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10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5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小计190得分小计五、教育培训5.1教育培训管理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资源:场地、教材、教师等。10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2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2分,未保障教育培训资源的,每缺一项扣2分。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15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3分;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价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价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2分。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20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3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5分。—36—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5.3岗位操作人员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