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制度的两种模式一.项目工薪制实行单位:北京城建集团第一分公司。项目工薪制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计薪对象,以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法人之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目标,以加强项目全面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承包工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工薪的一种分配制度。简要地说,项目工薪制是把工程项目中部分或全部管理人员的个人收人与项目管理全过程活动(最终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项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两部分。1.基本工薪:能保证职工正常生活的一定标准的基本生活费。项目经理部月度基本工薪总额=基本生活费标准×定编人数2.效益工薪:项目管理终结考核、一次性奖励额。项目工薪额的测定:项目工薪总额=项目最终上交公司降低成本额×降低成本额工薪比降低成本额工薪比=计划降低成本额/[项目定编人员×本项目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计划工期(月)]本项目人中月平均工资水平=上年度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1十项目工期内月工资增长幅度(%)]计划工期=定额工期×(30-60%)效益工薪=项目工薪总额-月度基本工薪总额项目工薪在工程成本中支出,支付工薪后成本应不亏损。二.动态结构工资制实行单位:大连商业大厦。动态结构工资由岗位工资单元、年功工资单元、效益工资单元和特殊工资单元四部分组成。以前各种津贴、补贴、浮动工资以及工龄工资全部归入各工资单元中去,不再单独设项。即员工的工资总额=岗位工资单元+年功工资单元+效益工资单元十特殊工资单元。它们的大体比例为38:5:55:2。1.岗位工资单元。它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担任的职务及实际具备的技术水平而确立的工资单元。其特点是:以岗定薪,一职一薪、薪随岗动,变岗变薪。岗位工资的确定,管理技术人员按其受聘的职务确定为九档:办事员,见习科员,科员,副主任科员,经理助理(主任科员),副经理(副处长),商场经理(党支部书记,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营业员及其他工种员工根据其取得的技术等级确定为人档:见习,初级,中三,加四,高级,助师,技师,高级技师。两大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对应,如高级工人技师与商场的经理助理岗位工资是等同的。2.年功工资单元。它是随着员工工作年限增长而逐年递增的工资,是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承认和补偿,是调整新老员工工资矛盾的重要途径。年功工资按工龄分段计发,即每五年为一个工龄段,按不同工龄段的不同调整数累计发放。3.效益工资单元(即奖金)。它是员工收入中与企业或二级核算单位经济效益及员工个人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直接挂钩的部分。其发放原则为:以利润进度定分配总量,以综合考核定扣罚分值,以个人劳效定收入金额,激励员工促销增效,多做贡献。4.特殊工资单元。它是为了照顾到部分员工的特殊情况而设置的。主要包括少数民族补贴,教护龄津贴及特殊工作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