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2023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1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1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加强水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权等工作,现就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1、成立机构,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加强对水利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制定《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明确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等,同时,制定了《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表》,对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分工条款化、具体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2、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水利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自督办。我局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列入局直各单位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在2021年度考核办法中,专门设置依法用权、依法治水管水和依法办事等考核事项。3、服从上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认真对照县依法治县办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重点推进,按时完成了涉及县水利局的任务。根据《2021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中共湘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压紧压实责任,2021年度法治工作各项任务均已完成。(二)依法履职,优化环节。1、以落实整改任务为突破口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完成了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交办任务。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持续深化“只进一窗、只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办结,减少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缩短80%,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平均办理时效为2个工作日。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2件,回复群众咨询532次,满意率100%。疫情期间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实地走访调研企业、解决企业问题,全力推动政策落地,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受到市场主体普遍欢迎。2、以深化审批改革为着力点优化涉水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实施细则调整完善工作,根据权责事项调整变化和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权力运行监管工作实际,共动态调整权责事项监管细则8项,全面取消中介审批服务事项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将水利业务全面推向市场,由市场决定。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水利局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项。取水许可等证照已全部完成电子证照转化。3、以加强日常检查为主抓手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订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清单,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填报、清理工作,清理2项非县水利局监管职责范围内事项。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发布监管行为信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全年共发布监管信息8条。(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1、抓基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做好涉水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涉水法规正确应用和执行。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及水法学习贯彻工作。2、抓日常,加强文件管理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实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股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民主决策,依法决策。1、集体议事,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湘潭县水利局党委议事规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从严把关,严格审查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建章立制,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时限、方式、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标准,树立审查权威。建立台账资料,做到合法性审查档案一事一档。全年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5件,实现应审尽审、依法合规。3、注重效果,健全顾问制度。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1年度,县水利局实现全过程依法行政,2016年开始,在全县率先落实了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全局工作依法推进。2021年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县水利局聘请1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县水利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承担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多件涉法事务的处理,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五)公正执法、文明执法。1、强调程序公正,规范执法程序。程序正义是法治建设的根本途径之一,在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上,县水利局及时通过市信用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大执法集体研究,并切实做好法制审核,并由局政策法规股出具《县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2、强调纪律要求,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举办两期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切实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养和能力。县水利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遵照法律要求依法履职,禁止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获得了行政执法证。2021年度无一起投诉。同时,我局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依法委托权力下放乡镇等措施,把依法规范和委托的执法职权落到实处。(六)加强监督,完善机制。1、建立制度基础,健全监管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为价值导向,加强水利工作依法全过程监管。2、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涉水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七)加强学习,提升素质。1、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涉水法规纳入县水利局党委学习和水利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建设。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2021年12月4日,局党委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突出法律应用,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并对“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作《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法治讲座。3、突出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订《2021年全县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县水利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水法规宣传氛围。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法律素养不高。碎片化学习居多,缺乏系统学习,缺少知识体系,理解停留表面。(二)执法水平较低。平时简易执法没有问题,但涉及办案的时候,在法律文书的书写,办案程序的细节上把握不够。三、2022年度法治建设打算。2022年,县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抓整改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水利发展高质量。(一)以提升素质为出发点,加强法律学习应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智力基础。系统的学法用法,把法律意识贯穿水利发展每一步。(二)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从各个方面入手,预防问题的出现,涉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直是一个难点,在人员培训机制、执法机制等高效处理上,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推进依法治水浓厚氛围的建设工作。2021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1年,我局精心部署,深入推进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保持对规范性文件动态梳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需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和延期实施。2021年度我局无相关情况,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为进一步理清我局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2021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责项目不漏。3、从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编制局内《执法处罚裁量标准汇编》《行政处罚工作操作指南》,汇总整理水务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执法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标准执行,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专业化。(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管理平台、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审批与服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运行机制,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行政检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水务执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合理,严格依照《罗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政府。为推进便民利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我局进一步精简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材料,对非关键和非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容缺”受理,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压缩审批时限,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其中行政许可类型压缩%,行政服务类型压缩%,切实践行行政服务(许可)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的承诺。3、充分发挥执法职能,持续落实河湖“清四乱”,严抓水事违法行为。一是对于公共利益、舆情关注、信访投诉、转办案件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执法行动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截至2021年11月3日,已立案110宗,拟处罚金额万元,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10份,约谈生产经营单位138家次。二是持续结合《深圳市河湖“清四乱”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