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基本”建设各室制度一、党组织(总支、支部)书记办公室1、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2、党组织(总支、支部)书记职责3、组织委员职责4、宣传委员职责5、纪检委员职责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核心领导作用,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二、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遵循“全面、比较、反复”的决策方法,慎重做出决定,每个支部成员在支委会内部都只有一票的表决权,有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同样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三、凡是支委会集体决定的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问题必须提交支委会复议,除紧急情况外,不得自作主张改变决定。四、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当月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工作。五、要处理好书记与委员、委员与委员之间的关系。书记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支委也要善于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提出意见。书记对支委会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带头执行支委会决定,支持委员的工作。委员尊重书记的意见,主动做好分管工作;委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相谅解,互通情况,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六、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原则。每个支部委员都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解决问题。每个支部委员、党员的一切工作,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七、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支部书记职责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三、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工、青、妇等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四、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五、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组织委员职责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要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二、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做好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支部的换届改选准备工作。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与其他委员一道,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模范事迹,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四、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安排、督促、检查其培训、教育、考察有关问题;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方针、原则、程序,提出组织发展计划,经集体讨论,报上级组织备案并及时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受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五、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宣传委员职责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四、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和党建公开栏。纪检委员职责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党员学习贯彻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及其它学习材料,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负责支部党员的量化考核工作。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六、按照支部工作计划,定期主持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汇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二、党员活动室1、党员管理制度2、发展党员工作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组织生活会制度6、党员联系群众制度7、党员联系群众制度8、党员学习制度9、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10、党支部选举制度1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3、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14、“五基本”建设标准15、入党誓词16、党员义务17、党员权利党员管理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及时督促迁入迁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接转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督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党员无正当理由拖欠党费超过六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经常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系,定期通报支部活动情况,要求外出党员定期书面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四、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或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每年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研究,纳入培养对象,并保持二至三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常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三、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党建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五、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选举支委会和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并作出接受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奖惩,以及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等。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二、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中心论题,并将开会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呈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三、生活会上,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四、生活会后,要将原始记录及综合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会上揭露出来的问题,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抓好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二、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三、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四、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五、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一、党员在所居住地范围内,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二、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请群众参加到党员的政治生活中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四、党员要虚心接受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对能整改的马上整改,让群众满意。五、党员应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实施百千万、共建新农村”活动要求,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根据所帮扶对象的思想、生活和经济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入户联系。六、党员要经常联系、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让他们在思想上坚定信念,在工作上求真务实。七、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八、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九、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定期召开会议。十、党组织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做为年终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二、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党费,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三、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六、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交情况党员学习制度一、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坚持正常学习日学习与搞好平时自学相结合,并把学习情况列入年终党员考评内容。二、每周四下午为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每月15号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另行通知,无特殊情况,不准缺席,不准请假。三、学习内容:主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同时,要结合实际,学习业务知识、市场信息,提高服务技能。四、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出现一次,口头批评;出现两次,书面检讨;对屡教不改的,报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