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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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范例通用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范例通用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1一、基本情况本次调查涉及河南、湖北、安徽、山东四个农业大省的十二个市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涉及到政策的落实推广情况、农民的收支情况、土地的使用情况、农业教育情况,并设置三个访谈提纲和一个数据统计题。调查对象为农村地区有代表性(如多子女,有子女在外上学,或有家庭成员在外打工)的农村家庭,调查地区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中的代表性地区,调查共发放问卷365份,回收358份,回收率%。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和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初步的了解如下情况:(一)政策宣传与农民接受情况1、农民对新政策的了解情况从问卷第二题的选择情况来看,对于国家有关“三农”方面的政策,84%的农民部分了解,其中安徽省普及情况较好(%部分了解);在完全了解新政策的农民人数中最高的为河南省(%),安徽省最低,仅%。2、农业税减免情况四省份基本做到了农业税全免(%),其中河南省落实情况较好(%)而且没有变相收税现象。安徽省最差,虽然100%的农民承认农业税全免,但有%的农民反映有变相收税现象。山东、湖北两省有的地区农业税部分减免。3、种田补贴情况%的农民认为,有一些补贴,但不知道是否足额。全额补贴的占24%,四省份的情况基本相同。安徽、湖北较好,全额补贴占到了34%左右。4、技术支持情况基本没有技术支持的占%,认为情况一般的占%。其中安徽最好(上述两项比例分别为%和%),河南最差(%和%)。山东、湖北情况一般。(二)农民的收支情况1、收入情况农民收入的总体情况:%的农民收入在2000-10000元,在四省份中,只有安徽省农民有%的收入在1万元以上,其余三省与总体情况大致相同,收入呈正态分布,高、低收入人数都较少。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绝大部分还是来自农业收入,数据显示%的收入来自农产品种植业,其中安徽此项比例最高(%),湖北比例最少,但仍有%,其次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打工占%。2、支出情况农民支出的主要方面,%的支出是为子女上学,其余27%和%的支出是在农业投资和日常生活开支。河南农民在子女上学投资比例最大(%),山东最少为%,但山东农民在农业投资上较多,占到%。3、新政策对农民收支情况的影响在增收方面,%的农民表示有少量增加,有明显增加的为%,剩余的.%认为无明显变化。湖北省农民有明显增加的占%,比例最高。河南省最低,仅占%。4、农业原料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在农业原料价格变化后,认为收入稍有增加的农民比例为%,明显增加、无增加和负增加的比例各占20%左右。安徽省明显增加比例较高(%),河南省负增加现象严重(%),山东、湖北与总体情况一致。5、农民的收支平衡情况48%的农民收支基本平衡。收入高于支出,有明显节余的占%。其余的农民负债,占%。收入大于支出的农民比例中,安徽最高(%),山东、湖北农民负债现象较严重,都为21%。(三)土地的使用情况关于土地种植权的变更期限问题,%的农民反映土地从来没变,15%的农民的种植权的变更期限为10-15年,5年以内和5-10年的分别占24%左右。土地变更较为频繁(10年以内)的是山东(66%)和河南(%)。其中变更期限在5年以内的,河南最高(%),山东为31%,安徽省土地变更期限都在10年以上,从来没变的达%。湖北省从来没变和5-10年变更一次的基本各占一半。如果频繁变更土地,将导致%的农民不满意,%的农民无所谓。安徽省农民的不满意率最高(78%),最低的是河南,但也有%。将耕地作为它用现象,75%的农民反映有这种现象,其中河南最为严重(%),安徽最低(53%)。(四)农业教育情况从来没有接受过农业教育和偶尔接受一点的农民占95%,其中完全没有接受过的占62%。湖北从没接受过农业教育的农民比例较低(%),安徽最高(69%),山东和河南的农民都占65%左右。经常接受教育的农民比例中湖北最高(13%),其他地区仅为2%左右。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家的“三农”政策目的是要让农民减负、增收真正的获得实惠。结合各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农业税的减免、种田补贴的发放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好的土地政策加大了农民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农产品的价格的提升,使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种田的积极性也随之提高。但在看到“三农”问题一定程度改善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在“三农”政策的落实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新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不够“三农”政策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有义务向农民朋友宣传“三农”政策。但从调查结果来看,政策推广和实施情况却不尽人意。问题关键在于政策的宣传渠道窄、推广力度不够、内容不全面,绝大多数(80%以上)的农民只对新政策部分了解。从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的宣传途径太少少,基本上看不到宣传栏等相对固定持久的宣传方式,有的地方有类似的宣传栏,但大部分都是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完全达不到宣传的效果,用扩音喇叭口头传达政策法令虽然比较普遍,但效果也就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维权意识较差和长期以来被动接受信息的态度也是导致政策宣传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有些地方虽然有地方电视台宣传政策,但农民很少去关注政策,事实上,他们仅仅听说有农业税的减免和有种田补贴,而对补贴数额、技术支持等了解很少,这就直接导致许多农民误解政策,同时宣传不到位将直接影响政策的落实。(二)农民增收困难多农民收入途径单一,农业教育影响农民增收意识。农民的大部分收入来源是农产品的种植,种植结构单一,而且由于区域性差异,有些地区受自然条件影响,只能种植某些农作物,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另外,在农村几乎没有农业技术教育学校,农民很少接受农业教育,在农业创新方面存在障碍,农民们的种植理念十分落后,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很少有农民有将农产品集中后批量加工出售想法,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也就难以让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农业税减免和种田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变相收税现象仍然存在。从调查情况来看,四个省的基本实行了农业税减免和种田补贴政策,农业税减免情况整体较好,但种田补贴还有部分地区不能足额发放。另一方面,变相收税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区以县、乡、村三级排涝水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村级投工投劳等名目收取费用,为农民增收设置了层层障碍。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2一、服务三农发展措施及成效:(一)市场主体增量促农村经济发展。1-9月,全县农村范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13户,比上年同期663户,增加%。其中,新登记农村个体工商户1213户,比上年同期399户增加204%;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32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市场主体增量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年“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工商所,由工商所分解到巡查片组。各工商所长与巡查组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从责任对象、责任目标和责任奖惩等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二是推行“三通四办五制”服务机制。登记窗口始终坚持“三通”,即:农民投资创业条件具备的确保畅通,投资创业必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实行变通办理,投资创业条件不具备的耐心沟通,创造条件办理;“四办”,即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的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五制”,即首办负责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农民困难登记帮扶制。三是引导自主创业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增量。积极开展扶持农民自主创业,采取设点宣传、参与组织招聘会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创业政策扶持及市场准入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拓就业渠道,鼓励返乡农民工开办各类经济实体,按照发展市场的要求积极进行引导和规范,鼓励并扶持部分农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成为私营企业,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进行生产经营,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二)红盾护农保秋播。为保*秋播生产顺利进行,县工商局提早动手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一是抓宣传,防查结合。加大对“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以工商所为单位,分别在辖区内开展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耐心细致地向广大农户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假冒伪劣农资,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二是抓排查,不留隐患。县局组织专班,对辖区307户农资个体经营户和23家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了集中拉网排查,逐户指导和督促建立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规范的农资档案,指导农资经营户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的具体细节,验明产品合格*及产品标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凭*等相关票*。三是抓重点,*抓落实。重点开展三项工作:开展农资市场主体资格清理。结合个体验照工作,严厉打击无照和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实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并以制售劣质农资、假冒仿冒名优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无照无*经营农资四类违法行为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涉农案件查处工作。(三)挖掘农业商标发展潜力。根据省工商局提出《关于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商标战略”的要求,县工商局大力扶持农业商标发展,深入挖掘农副产品商标发展潜力。通过指导企业依法使用、管理商标,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鼓励和引导商标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商标培育保护工作,为推动辖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一是发展有一定潜力的农产品品牌。建立重点品牌企业培育库,制定品牌发展联系计划,实施有的放矢的帮扶工作;制定了《县工商局“十二五”期间商标战略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建立了商标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商标专管员制度,使基层明确工作任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商标专管员为企业品牌发展出谋划策,实行跟踪服务,现确定了秋露果*合作社的“空心李”、罗家薇菜、回春葛品等20余家可培育的农产品商标。二是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上门宣传、专题座谈、引导培训等各种形式,走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知识,宣传农业产品创品牌的成功经验,积极鼓励引导农户和农业加工企业注册商标,特别是我县特*农业产业商标;有针对*地解决农业市场各类经营主体遇到的商标问题,增强其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努力营造发展农业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的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农产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围绕全县实施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战略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四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为支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积极帮助企业规范订单合同,在订单农户中推行国家局、省局及市局制定的相关的合同文本及合同参考文本,规范订单双方的签约行为,实现对企业与农户订单的长效监管机制。(四)扶持农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仍属于农民个体经营,总体规模小、没有形成产销一体化经营链,缺少品牌效应和带动效应。县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指导农户转变经营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强化宣传促进农民合作化经营。工商局利用网站、电台、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结合市场巡查,上门发送相关政策法规手册,向农户介绍农民*合作社这种经营模式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及特点。积极宣传农业合作化经营优相关惠政策、为其讲解《农民*合作社法》以及成立的必要的条件、国家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等,发展各类农业*合作社247家,带动更多的农民走上合作化发展道路。二是开辟农民*合作社登记服务绿*通道。为了提高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效率,县工商局设置了登记注册的“绿*通道”,缩短办事时限。每个登记窗口指定专人提供政策咨询,讲解设立登记的条件,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提供咨询服务。部分农民不会填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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