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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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1一、了解的基本情况通过摸查统计,发现各区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处置工作,当作一项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落实各项责任,狠抓联防联控,防控工作全面铺开,取得积极成效。1、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从武汉返济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宾馆、酒店等开展排查,切实查找和确定传染源,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传染源。对已在XX的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加强社区排摸,动员引导来济人员主动报告。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济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2、管控措施到位。各区县公安配合卫健委、交通等部门严格做好道口监测,在全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所有进入XX的公路道口,对重点地区来XX航班、车次及过往社会车辆所载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各村委会普遍在出入口设立岗哨,24小时派人值班。对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各区县发通知要求全部取消春节期间集体性活动,暂停畜禽交易、屠宰活动。3、宣传动员到位。深入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流动宣传车、电视台、广播、网络公众号、村委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科学防控。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舆情,防止不良炒作。普遍印发《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及时发布疫情现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开展疫情监测、病例排查等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措施,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防止疫情流入扩散。随访察看的XX街道院后村有两名武汉返乡人员,在村口和该村民家门口均悬挂醒目横幅进行提示,并有专业人员在该村街道上进行喷雾消毒,XX的检查员也对未佩戴口罩的居民进行提醒和劝告。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防护物资严重不足。各区县均反映工作人员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而且买不到。尤其是担负重要防控职责的卡口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防护,一般只有一个口罩,存在感染风险。2、人员摸查工作可能存在漏洞。对从湖北(武汉)地区进入人员信息摸查的渠道,现在主要是依靠公安系统查询身份证和村居上报的情况,有的区反映,摸查的xxx人中,公安渠道提供的仅为xxx人,其余都是村居上报,准确性和全面性难以保证。有的对全省防疫工作会议召开之前的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排查不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管控上,有的对非湖北籍外来车辆没有实行严格管制。3、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区县反映专业疾控力量不足,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疾控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疫措施不到位,虽然一些地区已采取防疫措施,但居民戴口罩的比例并不高。公共场所医疗废物收集箱和收集袋较少,处置各种医疗废物不规范。4、基层防控工作不平衡。农村与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平衡,普遍农村工作比较到位,有的社区工作不够到位。个别村镇因没有近期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防疫措施不严格。在村居出入口管理上,有的比较严格,有的宽松,有的配备了温度计,有的则没有。5、有的区反映警力不足。XX区反映高速路口和市际间交通路口较多,警力不够。巡防发现个别高速公路下口由于检查人员不足,检查相对缓慢,导致车辆积压严重。6、部分市民存在心理恐慌。具体表现为囤积生活和医用物资。7、专业指导上需要加强。如,对超过14天潜伏期的人员该如何管控,暂没有指导意见。三、几点工作建议1、加强物资供应,除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以外,加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力度,加强市场管控,对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2、迅速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就诊医疗处置规范流程,立即下发各单位执行,组织专业力量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发热人员做好规范处理。3、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与人工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入户排查、登记等防控措施相结合,在防疫各环节实现大数据共享。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丰富疫情举报手段,更好发挥群众对疫情监督的主观能动作用,发起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4、做好返城高峰的准备。制定企业、机关、单位、写字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预案。5、要做好舆情控制和引导工作,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最大力度消除民众恐慌,让人民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有力措施和坚定行动,增强全社会打赢防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昨天,副市长周峰前往市农业农村局参加相关例会,并通过视频连线各镇(园区、街道),调度疫情防控工作。会上,周峰认真听取前阶段各镇(园区、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群防群治“五五”行动的具体措施、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面对疫情防控形势,连日来,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大排查力度,织密排查网格,重点加强网格化排查、出租房排查、进村道口路口管控、教育引导等工作。同时,严格卡点设置,通过设卡严查与常态巡查相结合,及时劝阻人员集聚,实时掌握流动人口情况。此外,通过广播播报、公开栏张贴、微信群发、横幅展示等多种途径,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防控工作。周峰表示,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把疫情防控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农村地区的特点,进一步梳理薄弱环节,落实精准举措,带领群众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要抓住重点,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社会面排查力度,及时掌握辖区人员流动、健康等情况,强化应急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加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2春节以来,基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防控疫情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多措并举,抓细抓实,形成了上下同心、齐聚力抗疫的良好局面。但是在对基层乡村疫情防控的调研中,有以下四个问题应引起市、县领导关注。一是基层群众存在有侥幸心理。不少基层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总认为本乡本村还没有出现肺炎疫情,上面整天喊“狼来了”,但“狼”始终没有来,疫情离自己还很远,不同程度存在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造成了“上面要求紧如弓,下面防控一阵风”。二是基层干部存在有松懈思想。对于一些群众思想上存在的侥幸心理,乡村干部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放任自由,村民在村内街道上三五成群扎堆集聚,闲聊侃大山、玩纸牌、打麻将等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乡村超市没有坚持天天消毒,对销售人员、购物者要求不严,不佩戴口罩随意出入;个别村设立的疫情防控卡点不能做到从严把守,有外地车辆和人员托关系、找熟人过卡入村现象,这些都给疫情防控带来一定问题。三是基层干部、乡村医生有厌战情绪。由于近期天气寒冷,半个多月来的防控值守,乡村干部身心疲惫,防控卡点的白天值守相对严格,夜晚值守有所松懈,给外来车辆和人员有可乘之机;对隔离人员的监管、街道上村民的扎堆集聚,劝返工作有所放松;一些乡村医生每天穿行于大街小巷,为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对这项单调的工作已经厌倦,存在有草率应付思想。这些都与上级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格格不入。四是疫情防控物资匮乏。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紧缺,要求群众出门佩戴口罩,一些村民说哪里都买不到,给基层疫情防控造成难题,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市、县党委、政府引起高度重视。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加强疫情防控对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落实习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足短板,强化弱项,完善举措,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让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克服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疫情、断毒源,不扎堆、不集聚、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真正使疫情不扩散、不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妥善解决好疫情防控物资短缺问题,解决好基层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生活待遇问题,为基层干部、乡村医生再鼓劲、再加油,让他们轻装上阵,再显作为;要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及时总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失职失责,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干部坚决追责问责,鞭策基层干部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作风,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在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中打一场漂亮仗。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验着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也是对我国传染病防治制度的一次考验,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警醒和思考,现就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做如下探讨。PARTONE存在的法律问题一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法律法规修订滞后,相关内容与形势和需要不相适应1991年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与现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修改)》(以下简称《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关于责任疫情报告人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别,如:根据在《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而《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任疫情报告人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关于疫情报告的法律规定被新传染病防治法规取代,已无存在的实际价值,其迟迟没有被废止,明显与形势和需要不相适应。二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存在的法律问题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存在立法不足,导致网络直报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相关的医疗法规中还存在未明确诊断标准、未设定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的具体登记项目和填写及相应的强制性条款等问题。《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没有规定登记项目及填写要求,缺少规范统一的格式,有调查显示,某地区各医院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包含的基本项目不尽相同,存在较大的差别,无法形成有效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二是法律对医院信息系统(HIS)的开发缺乏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形式多样,部分医院传染病登记项目设置不统一、填写不规范,不能满足传染病报告需求,在防止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迟报及减少医生工作量等方面不能发挥HIS应有的作用。部分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有的形成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没有很好地落实。2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缺少强制培训的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往往重“医”轻“防”,医疗法规中侧重于医务人员医疗业务培训,缺少传染病疫情报告强制培训内容,导致部分医务人员缺少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意识和技能,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作用重视不够,医务人员在业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不到位,很难发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哨位”作用。3法律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起点未明确,降低了报告时限设计的法律意义《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六部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第二部分第七款都明确规定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时限,涵盖了各类地点、责任人、报告方式等情况疫情报告的时限要求,体现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特点。但由于法律规定缺少疫情报告时限的起点规定,使疫情报告时限在实际工作中很难确定是依实验室检查出报告时间、影像学检查出报告时间还是依临床医师做出临床诊断时间作为疫情报告时限的起点,时间起点的不确定影响了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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