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第二条会议形式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第三条会议内容(一)工程调度例会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二)现场专题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第四条会议要求(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预算组结算。(二)凡属设计原因发生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填写经济签证单。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要写清变更原因、内容以及必要的图样。(三)凡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复施工或新增工程量,由甲方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原因、内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以及必要的图样。(四)凡属设备本身缺陷发生的经济签证,由设备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设备缺陷的部位,形成的原因,修补或改造的内容及工程量,并经设备制造厂家驻厂代表签字,没有驻厂代表的,要附有设备组与制造厂方联系的电传和电话记录。(五)由于施工单位之间的原因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并经双方认定签字。(六)由于生产需要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理由、内容、工程量并附有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第十一条经济签证结算(一)各专业组对《经济签证》单所填写的完工验收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要逐项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结算。(二)属于甲方或设计原因发生的经济签证,一律按照签证项目的主体合同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结算。(三)属于设备制造厂方的原因发生的经济签证,经各专业组审核签字后,转财务组从应付设备款中拨付。(四)属于施工单位之间失误发生的经济签证,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各专业组审核签字后,从承担责任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第四章工程协调管理第十二条协调程序(一)工程建设中,凡是需土建施工单位处理的问题或遇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包括涉及安装、设计等),或是需安装单位处理的问题或遇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包括涉及土建、设备、设计等),都需反馈到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落实解决;(二)凡涉及需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都由项目办负责对外联络解决。第十三条协调方式(一)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解决。(二)发生问题若不能马上解决或需解决问题在要求时间内未得到解决将会给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为尽快解决问题、明确责任,需采取《工程联系单》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协调,使工作协调有追溯性。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第十四条验收项目(一)财务、预算组:负责编制好工程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考核投资效果,形成书面材料;请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工程投资正式审计报告。(二)设备组、工艺组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三)安全组负责完成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的单项验收,并负责完成消防单项验收。(四)生产准备组负责完成生产准备工作和开车后生产实际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五)项目办公室负责协调、收集准备以下材料: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2、施工许可证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3、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单项验收合格文件。4、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合格文件。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6、设备中标通知书。7、投资与资金计划。8、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做的投资决算审计报告。9、工程施工图、竣工图等其他文件。第十五条验收程序(一)在各部门负责验收内容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工程指挥部要组织一次自验。(二)指挥部自验合格后,由公司组织进行预验收。(三)公司预验收合格后,请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对安全卫生及消防进行单项验收。(四)在自行组织验收合格、需单项验收的工程已通过验收并有批准的验收报告后,由办公室起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五)项目办公室负责验收前的联络和验收期间的接待工作。第六章工程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工程资料复印、下发管理(一)项目办公室在收到各专业组移交的施工图和设备图纸、说明书后,蓝图在当天下发,白图应在三天内复印、下发完毕;(二)工程急需资料应加班复印满足工程需要;(三)由项目办移交的现场设计联系单和外来设计联络传真、设备组移交的设备资料和外来传真及各组室的工程联系单,要求在当天复印、下发完;(四)工程会议纪要及指挥部文件,均由项目办公室起草、打印、下发。接收和下发资料均要作好记录,资料的发放标准按《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一)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的各工序记录。(二)开工前的记录应在开工报告报审前完成,记录主要有: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及开工报告;(三)施工中的记录要求在该工序完成(有检测结果)后两天之内完成,并经相关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对记录进行签证,最晚不得超过下道工序检验时,否则,相关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有权不验收下道工序,记录内容执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四)所有记录都用A4纸、计算机打印,按规定格式、字体填写,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检查、考核。第十八条竣工图管理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套原图作为竣工图纸,发生设计变更的应在图纸上标出,并将设计联系单附在图中,竣工图必须逐份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统一格式,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图案规格为70毫米×50毫米。竣工图章应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所有文字一律用钢笔填写。竣工图需在工程竣工之后20天内完成并移交项目办公室。第十九条竣工资料验收、归档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整理后移交相关监理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经审核合格后移交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分别从档案管理规定的角度对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验收、登记,不合格资料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要求处理,直到合格后由项目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第二十条工程档案管理(一)工程档案移交与保管1、工程的技术设计、技术改进、质量改进、设备订货、采购及安装、基建施工等活动中形成的图纸、设备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数据、原始记录、文字材料等均属科技档案,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办公室,由项目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或据为已有。2、工程建设、各子项施工、设备安装等,在竣工验收后,结算工程费用之前,由各职能部门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技术资料整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移交档案室归档。3、购置设备入厂开箱时,应由设备组和档案室人员参加开箱验收,随机文件资料及时归档。4、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考察等外事活动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内容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各项活动的历史过程。6、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文字图表必须清楚,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文件资料上不得乱涂乱画。7、凡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登记,由办公室编目立卷、分类保管。8、档案室在接收时,必须按移交清册编目清单所列项目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备查。(二)工程档案的借阅1、凡是借阅档案资料的,一律履行借阅手续,按要求登记。2、档案资料借阅期限为一周,最长不超过15天,如延长使用时间,必须办理借阅延续手续。3、外单位索取科技档案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由档案室负责提供,其他部门包括接待部门不得自行提供。4、员工在调离本公司时,必须将本人持有的科技档案全部退还,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签字手续。5、借阅和查阅科技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不得涂改、标记、撕页或损坏。6、借阅科技档案返还时,必须认真严格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借阅手续。(三)合同保管1、合同签订后,必须至少一式八份,承办部门自行保存两份、交付合同对方两份和预算组、总部法律事务处各一份,另外两份移交项目办公室管理。2、项目办公室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分类编号,记入合同管理台帐。3、发放和借阅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登记。及时收回。4、项目办公室应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检查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关资料的存档情况。第七章日常办公管理第二十一条用车管理指挥部各组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向综合部联系用车。第二十二条业务接待管理(一)业务接待范围: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外来人员,由指挥部安排项目办公室负责接待;与指挥部各部室有直接业务往来的,由各部室负责接待。(二)业务招待必须本着节俭的原则,杜绝浪费。(三)业务招待需在综合部办理就餐手续,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就餐。(四)业务招待陪餐,一般由部门领导陪餐,陪餐人数不能超过2人。(五)陪餐人员不得饮酒,如特殊需要须经指挥部领导批准,但酒后不准进入任何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第八章工程设计管理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实现工程设计先进、投资经济,为生产系统实现工艺布置合理、物料输送流畅、设备运转可靠、生产运行正常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二十四条设计方案审定在工程项目选定之后,工程指挥部要会同设计院,充分结合所在地的自然状况、资源情况、工程一次性投资和远景规划及水泥技术的发展水平,要深入现场、反复论证、优中选优,为集团领导科学决策、审定项目提供可靠依据。第二十五条设计联络在公司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程指挥部负责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至生产达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