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班前会管理制度班组交接班制度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班组长带班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班组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组定岗定员管理制度班组出勤管理制度班组材料管理制度机电班组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只限检修班组)事故分析报告处理制度班组学习培训制度班组互保联保管理制度行为军事化管理制度班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班组合理化建议征集制度班组岗位练兵、师傅带徒制度班组长选聘工作制度维护员工安全权益制度班组瓦斯检查制度(只限通风工区班组)班组消防制度班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班组非正常停电情况下的送电程序(只限机电维运队)安全举报制度“三违”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事故汇报程序班组长岗位责任制一、班组长或小队长是工人的直接领导者,是生产现场的直接组织者和统一指挥者,是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班(组)全体成员遵照三大规程,安全完成本班(组)的生产任务,并按照队务会议决定,为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二、负责开好班前会,点清出勤人数;接受生产任务,订出本班作业计划,向调度室汇报;合理安排劳动力,明确任务和要求,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检查工具,材料配件,备用品准备情况。三、负责现场交接班,按照队务会议决定,交待清任务完成情况(各分项工程);生产准备情况;工作地点通风瓦斯及安全情况;机电设备维修、维护、运转情况等。四、负责组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的配合与协作,严格遵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五、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抓好本班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六、负责贯彻执行工具材料管理制度,管好本班的工具,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节省材料,回收废旧材料复用,降低成本。七、负责协助记工员(记录员或验收员)考勤记工工作,根据本班工作量完成情况、安全和工程质量情况,搞好评分记工。八、负责开好班后会议,检查总结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公布评分记工情况等。九、负责安排本班工人的轮休、探亲假,对请事假、婚假、丧假者要签注意见,保证本班出勤。十、协助队领导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和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开展业余活动。十一、以身作则,模范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班前会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矿安全会议精神,发挥班前会作用,提高班前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班组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为我矿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班前会制度。一、班前会议召开时间每班不小于15分钟,不大于30分钟。二、班前会议必须由正职队干主持。三、班前会议内容,要首先由队干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排,然后副队长、小队长要对上一天本班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及考核情况通报,再对今天当班工作分工和安全要求进行安排。副队长、小队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班前会议室,提前熟悉和了解井下工作面情况。四、班前会议要明确人员进行记录,做到记录工整、内容突出,并保存好。五、对班前会议的召开方法方式各队组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六、各队组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召开会议,保证会议质量,保证安全会议的效果。七、矿采取动态检查的办法,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班前听会。八、执行行为军事化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唱安全歌—安全宣誓—集体整队的程序入井,达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目的。九、必须做好点名签到工作,凡是不参加班前会议者,不予记工,不准下井作业。班组交接班制度为了确保班组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特制定班组现场交接班制度。一、班组长、特殊工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二、交接班要做到“四交清”:即交清工作地点的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交清工作区域内的有关设备和装置的运行状态,现场材料、工具必须当班清点,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造成材料、工具丢失者,由交班班组长负责落实赔偿;交清区域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下一班如何继续处理;交清班前队干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安全注意事项。三、交接班要规范交接的内容,制定专门的交接单,由接班班组长验收后填写,双方班组长签字,接班副队长签字,班组长下班以后交回队干审查。四、对于工作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或达不到交接班条件的,接班班组长要及时汇报安质副队长及队干,上一个班班组长安质副队长要继续处理,处理完毕经安质副队长或跟班队干验收合格,并请示队干方可完成交接班。五、对不执行现场交接班的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处罚外,扣工、停工、免职。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保证矿井安全稳定发展的一项基础重要性工作,为实现矿井质量标准化内涵水平的稳步提升,结合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一、班组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充分认识到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促进煤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班组安全生产稳定。二、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以“一通三防”、采掘工程、顶板管理、水害防治、机电管理为重点,确保班组质量标准化达标。三、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班组长要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措施,严把安全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每班要落实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现场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现场作业规程措施规定的要求,工作场所必须满足生产、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和检修等要求。班组长带班制度为了确保班组长深入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三违”现象,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一、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到与职工同上同下。准确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薄弱区段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发生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班组长责任。二、作业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时,班组长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事故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三、班组长要严格执行井下现场“汇报”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向调度室及队部值班室汇报当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四、班组长要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班组长要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中详细交接上一个班井下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个班安全注意事项。五、各区队班组长下井无故达不到应下井次数,或者下井登记有弄虚作假者,否决本人当月安全奖励。安全举报制度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举报。举报电话:5671000或5671056。三、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矿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由矿安全科负责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奖励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300――5000元的奖励。四、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一)举报矿井及地面生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二)举报隐瞒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三)举报矿井及地面生产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四)举报井下及地面厂、区、点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或安全措施未得到落实而组织生产活动的;(五)举报其它事项,经矿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者。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主管单位或煤矿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五、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按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严重“三违”举报登记表》的内容要求接听、记录;并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当天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均能在30日内办结,以鼓励全员参与,促进安全生产。六、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七、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暑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八、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班组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一、班组实行班组长跟班巡回检查制度,班组长在上班后应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二、班组各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按时间、地点、路线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认真巡回检查。三、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本区队、调度室,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四、认真接受安全、技术部门现场安全检查,严格采纳执行领导意见,对上级发现的安全问题,按时间要求及时予以解决。五、班组长有权对严重违章者采取教、罚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提高认识,并在安全会、班前会上进行通报。六、班组长到工作现场后要对每一个职工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对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做好互保工作。七、现场出现不符合规格的工序,及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汇报相关部门。八、各单位按照各自制定的奖罚标准兑现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班组隐患排查制度。一、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确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二、班组长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现场能处理的隐患,当班必须处理,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按照“专人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好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三、班组长必须按时参加区队班前会、隐患排查会,对上一班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应做到一清二楚,按五定的时间及时落实处理。四、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必须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产生隐患的原因,上报区队值班室、调度室,班后召开班后隐患排查会,参加人员为三职队干、安质副队长、班组长、当班上岗职工。五、对在工作中边生产边制造隐患的责任人,严格按验收制度考核、兑现,对排查隐患积极主动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六、所有隐患必须建立登记台帐、写明地点、时间、处理时间、责任人、检查人、复查结果,并及时上报。班组定岗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矿属各单位班组定岗定员用工管理,增强职工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切实改变定岗定员的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各班组必须按照特殊岗位(工种)定员标准配足定员,满足班组安全生产的需要。二、特殊岗位(工种)在配备人员时,要选用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文化程度高的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三、各班组按照确保安全、运转顺畅、节奏均衡、合理化定岗定员,保证本班安全正常运转。四、班组定岗定员实现动态管理,有关部门对班组定岗定员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超岗超员的班组要对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班组出勤管理制度出勤管理是班组建设的最基本手段之一,为实现班组正规安全生产循环奠定人本保证,特制定班组出勤管理制度。一、班组长必须保证小班正常循环出勤人数,职工请假首先提前一天由各班组长批准后,经队长或书记批准后生效。二、职工迟到、早退一次一律给予经济处罚,虚假考勤、代考勤发现一次,除扣除当日出勤外,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三、职工出勤天数必需按区队规定执行。班组要按照生产组织情况每月设立出勤奖,每月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予以奖励。四、职工月出勤不满规定天数取消出勤奖,15天以下取消保留工资及年工工资。五、出现旷工现象,按照矿相关劳动纪律规定执行。班组材料管理制度一、各班组设专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