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的思考俞国良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心理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内容•一、对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理解•1.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内涵•2.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功能•二、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发展•1.国外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发展•2.我国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三、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实体化建设•1、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与规范•2、心理辅导示范校建设标准与规范•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心理健康、心理辅导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则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就其具体制度建设来说,我国一部分大中小学校建立了心理辅导室,配备了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科研成果与工作成效显著。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学校、教师和家长对心理辅导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不同,心理辅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差别较大,违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的事件时有发生。有鉴于此,要普及、巩固和深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大力加快、抓紧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一、对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理解•1.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内涵•学校心理辅导制度是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的核心,有的学者甚至把两者视为等同。它是教育行政部门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保障学校心理辅导工作顺利开展,依照法规、政策而制定的心理健康教育规则、规程或行动准则,即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学校心理辅导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就我国来说,学校心理辅导的根本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作为其根本任务;基本制•度指国家和政府颁布的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文件和条例制度,也称之为学校心理辅导的法规性制度;具体制度则包括心理辅导管理制度、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制度、朋辈心理辅导制度、心理健康课程管理制度、精神疾病筛查及转介制度、心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心理辅导的伦理制度、心理辅导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心理辅导队伍培养及督导制度等,即学校心理辅导的岗位性制度。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和深化,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建设也迅速得到发展。•2.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功能•课程育人功能。科学、规范的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保健意识,学会处理成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学习、适应、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等方面的问题,培养健全的人格。200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颁布了《心理健康教学大纲》,正式把心理健康作为选修课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体系。•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要求高校应开设必修课或必选课,给予相应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正是由于这两个在学校心理辅导基本制度方面的条例规则,促使很多中职、高校通过招聘教师,整合不同专业院系资源组成课程团队,或开发校本教材等方式,促进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在中职、大学的广泛推广和积极实践。•团体辅导功能。团体辅导旨在通过让学生在真诚、安全和接纳的团体氛围中,感受来自同伴的关心和支持,在团体动力的影响下探索自我,发展适应的行为,重建理性的认知。学校心理辅导制度一方面可以规范团体辅导的流程、档案管理、过程评估等过程,另一方面可以对团体辅导者的准入资质、受教育背景、接受培训经历、自我体验的时间等方面有所要求,从而有效利用团体辅导方式起到教育学生,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困扰,预防心理疾病的作用。•心理咨询功能。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就学校心理咨询机构的设置、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的数量、加强对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很多规定,然而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很多学校心理咨询机构的功能和作用流于形式,难以实现心理辅导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有鉴于此,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制度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程有效运行;还可以通过心理咨询解决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帮助学生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实现开发学生心理潜能,发展健全人格的功能。•筛查与转介功能。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可以明确心理筛查与转介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通过设立多种心理筛查方式,如,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各班级或学院的班主任、心理教师对同学心理健康状况的动态监控,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定期报告等,建立心理档案,及时发现有危机或潜在危机的学生,防患于未然。同时,明确转介原则和操作流程,对评估、与家长联系、转介、回归保健等过程做出具体规定,由心理辅导人员对处于危机中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对不属于咨询范畴的精神疾病、自杀危机等学生,要迅速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将学生转介到精神卫生机构诊治。•家校整合功能。学校心理辅导制度可以通过有效整合学校和家庭资源,改善我国心理辅导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各方面的心理支持力量,提高心理辅导效率,增强心理辅导效果。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实现家-校资源整合。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心理辅导团队中的相关教师负责,邀请家长参与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对学校的心理辅导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在学校管理范畴内进行家-家资源整合。在相关心理辅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家长委员牵头,成立家庭互助小组或相关网络群体,交流分享教育孩子的经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将一些反应集中的问题反馈给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由心理辅导教师帮助解决。•社区辐射功能。通过建设心理辅导制度整合学校和社区资源,建立学校和社区合作机制。一方面鼓励学校心理辅导向社区辐射,另一方面,学校可利用社区优秀教育资源,聘请社区社会工作者、心理服务志愿者为兼职或校外辅导员,指导学生在社区的实践。通过学校和社区合作,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在服务社区的同时进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学校也因此而成为社区发展的动力,成为健康社区的有机组成部分。二、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发展•1.国外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发展•学校心理辅导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的美国。当时帕森斯在波士顿创办了以职业辅导为主的“就业指导局”,成为学校心理辅导诞生的标志。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开始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提高了心理辅导的专业化水平。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校的心理辅导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心理辅导服务体系,其服务模式迅速传播到其他国家。•目前学校心理辅导的价值和功能日益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认可,并逐渐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但国外学校的心理辅导制度的建设侧重于具体制度建设方面即岗位性制度。•资格认证制度。美国早期的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由学校教师兼任,咨询效果难以保证。1958年美国政府颁布《国防教育法》(NDEA),强调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服务项目,从业资格要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并通过有关专业协会的资格认证等。•1967年,美国心理学会颁布了咨询师的从业标准,由此逐渐形成了美国咨询师资格认证制度,启动了咨询师的专业化进程。如,在美国从事心理辅导工作的咨询师,最低学历需是硕士而且必须是从临床心理学或咨询心理学专业毕业。近年来,美国国家咨询员认定委员会推出资格认证的新举措,即从事家庭心理辅导、学校心理辅导的咨询师需先申请成为普通心理咨询师,然后才能继续申请成为特殊领域的咨询师,这样不仅促进咨询师向更加专业的领域发展,还可以为学校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更多专业化人才。•加拿大对学校心理辅导人员的要求也较为严格,如艾伯塔省、安大略省等很多省都要求辅导人员接受过教师资格的培训,并具有心理咨询或教育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并接受过心理学方面的专业训练。•正因为强有力的资格准入制度,各国的学校心理辅导质量才有了可靠的保障。•专业化培训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学校心理辅导人员主要是对学生传递职业信息,在心理辅导的理论、方法、技巧以及评估手段方面受到的专业培训较少。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颁布了对专业心理辅导人员的统一培养标准,并在高等院校开设心理辅导的专业课程。此后西方各国竞相效仿美国模式,普遍提高了心理辅导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评估制度。随着心理辅导工作的发展,学校辅导员的工作评估逐渐引起重视。1930年研究者设计了一个积分卡系统用于评估学校辅导员的工作,以此来判断辅导或咨询工作是否发挥着良好的作用。该系统的使用促进了学校辅导工作的制度化。1961年Wellman等人向美国教育部(USOE)提出了“学校辅导和评估方案”。在此推动下,联邦教育部1961年在乔治亚大学,1962年在密西根大学发起研讨会讨论如何对辅导效果进行评估,以推动学校心理辅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朋辈辅导制度。为解决专业辅导人员和教师匮乏的状况,美国学校运用了朋辈心理辅导的形式,从学生群体中选拔朋辈辅导员,经过培训和督导,为前来求助的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为了让朋辈心理辅导制度得到更好发展,美国制定了朋辈心理辅导实施的统一标准(NPHAProgrammaticStandards),对高校、中学、社区等制订了朋辈心理咨询的项目启动(计划、义务、人事、组织结构)、项目实施(选拔、培训、服务、监督)、项目维护(评估、公众联系、长远规划)等三个阶段的标准化规范和指导,以提高朋辈心理辅导实施质量。•2.我国学校心理辅导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学校心理辅导开展得比较早。1951—1962年,台湾利用援美计划选派大专以上的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赴美进修,回台后协助推进各级学校辅导工作,逐步将心理辅导的理念引入台湾教育界。1970年,香港大学聘用了香港历史上的第一个心理辅导员,标志着香港学校心理辅导的开始。大陆的心理辅导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先在大学出现,然后逐步推广和应用到中小学校。•为了加强和推进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辅导工作,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部指导性文件。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校德育大纲”,把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德育内容。•1999年和200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任务、方法、形式和具体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01年和200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提出高校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2004年和2008年,教育部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学大纲》,进一步完善和扩大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范围。•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等17部委颁布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对学校的精神卫生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特别是2013年颁布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从法律层面上对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规定。•值得一提,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实施了十年之后,2012年底教育部又颁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旨在全面推进和深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上述各种政策、文件,也可以说是我国学校心理辅导的基本制度。随着这些文件、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我国大部分省、市、地区的学校都开始出现领导认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实施系统、心理辅导室的设置与使用、环境育人等心理辅导工作新局面。但应该看到,和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