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职责上司:总经理下属:物业部各处主管职责范围:1、环境管理2、机电管理3、安全管理4、运营管理权限:1、公司章程、各项工作流程拟定与修改的合理化建议、申请。2、日、周、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及部门内考核标准的拟定上报。3、部门人员定岗定编计划提报。4、部门经营与发展战略决策提报。5、突发事件、危机事件及重大事故的处理意见与结果提报。6、部门员工的升迁调动建议。7、部门内应聘人员的复试意见提报。审核权:1、部门上报建议、申请等,需总经室签批文件的审核。2、部门内5000元以上物资的请领、请购审核。核定权:1、公司(部门)与物业部,及物业部内外部联络函件的签收发处理权。2、公共事务处理权。3、2000元以内的本部已批采购物资请领。4、职责范围内异常事故及重大事故的的处理。5、公司外因公事务消费200元直接消费权:200元以上提前1日申请提报总经理批准。6、授权范围内的临机处理权力。7、部门员工3天以内的事假批准权。承担责任:1、对违规行为未履行职责进行处罚或提报,对部门内提报事件隐瞒不报,承担管理责任处以“书面警告”至“大过”之间的处罚,如屡次违反者(3次以上),给予降级处理;并根据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严重性,承担经济责任。2、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至“降级”之间的处罚;并根据其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性,承担经济责任。3、违规或越级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大过”处分,如给公司、各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者,给予“除名”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