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实践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实践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1具体地论述了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发展的辩*过程,论述了感*认识和理*认识的辩*关系,批判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它指出,人们的认识运动,首先经历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即在实践基础上从感*认识上升到理*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能动的飞跃;经过实践得到的理*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中去,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是更重要的飞跃。它还深刻地指出,主观和客观相*,认识和实践相脱离,是[左倾错误的认识论根源。它强调指出,人的认识过程反复经过这两次飞跃,对于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但是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人类认识发展的全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实践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2《实践论》对经验主义进行了批判。正如我们经常说我们可以凭借经验办事。的确如此掌握了事物的内在规律,再加上处理事物的经验我们往往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但有时执着的一味的相信经验,而不会去变通的话,可能会把我们带入歧途,结果往往是事半功倍,甚者还可能犯错误。所以要尊重事实,从实际出发。《实践论》也对教条主义也进行了批判。与经验主义者相反,教条主义者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一切硬往理论上套。我们学生往往容易如此。学校为我们安排了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就是为了要我们多联系实际,少说空话,避免教条主义。同时,实践又有利于加深对理论的认识。我们学习了关于数据库的理论,为什么还要做实验呢?就是要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把握。不要把教条的东西神圣化,要敢于质疑,敢于突破教条的束缚,走创新的道路,世间没有永恒的真理。只有这样才遵循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才能推动事物的前进和促进事物的自我完善。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实践固然重要,但实践不是一切。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通过接受外部信息,通过主动观察,形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这是不自觉完成的。如果我们掌握了足够的资料,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形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上的认识。而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正如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一样,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被实践证明了是正确的理论,才可以推广应用。但是,事物是在不断发展的,因为运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在物质的运动中,矛盾不断推动事物之间的联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联系的形式——现象更加趋于复杂。经历了实践检验的理论,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这时实践的主体和客体已经发生变化。在不断地检验中,理论也就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实践论》中深刻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在实际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要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要具备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在实际生活中,工作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要不断的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只有创新才能更好的发展。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各方面的创新,才能有所发展。只有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深刻的认识,才能真正意义上发展中国和壮大中国。因此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理论武器,不断的认识和探索以寻求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而在实践中发展事物和认识事物。《实践论》中指出事物是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的。因为运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在物质的运动中,矛盾不断推动事物之间的联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联系的形式——现象更加趋于复杂。经历了实践检验的理论,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比如力学的相对性原理,在的经典力学中它可以找到足够的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出现了与麦克斯韦电磁理论的矛盾,于是产生了的相对论,相对性原理又一次被证明是正确的。我们都知道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事物的内在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前进。发展是前进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实践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3(1)实践决定认识。坚持了这一点,就坚持了认识论上的唯物论。包括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目的、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认识会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发展和推移。对事物的认识必然经历一个不知到知,有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有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坚持了这一点看就坚持了认识论上的辩证法。(3)实践使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具有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主观能动性的特征。(4)人是实践的主体,在社会历史领域,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