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合同锦集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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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合同锦集最新4篇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关于委托合同锦集最新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委托合同【第一篇】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和工程整体造价,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甲方的设计要求及投资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条款:第一章项目概况第一条工程项目名称:第二条工程项目地点:8第三条工程项目规模:第四条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第二章设计范围第五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即项目流程功能布局整合设计。第六条项目工程基础平面设计:包含健身区、男女浴区、泳池区、等设计、第七条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效果图:包含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第八条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包含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装饰节点详图。第三章设计内容第九条平面流程设计甲方提供项目对应的原始平面图,乙方依据约定时间按时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平面设计图。第十条效果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供设计范围内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第十一条施工图阶段:乙方提供效果图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乙方进行全部施工图纸设计,即设计范围内相关的面平、立面、顶面、剖面图,包括细部大样图。施工图纸A2A3。第四章设计期限第十三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完成。第十四条效果图设计:平面流程设计甲方认可后日完成。第十五条施工图设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定稿后日,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完成。第五章设计费及付款方法第十六条设计费:总设计费万元人民币。第十七条付款办法: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三十,暨万元人民币。平面流程设计、效果图完成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五十,暨元人民币。施工图设计完成,立面、顶面图完成,细部大样图完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暨万元人民币。第六章双方责任第十八条甲方责任(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原始资料及文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须及时提前征得乙方同意,因修改设计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五)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六)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后应及时在7天内审核并书面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视甲方已经同意。第十九条乙方责任(一)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只二。(二)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和辅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在不影响工程总造价和设计周期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对设计提出的修改要求。如遇重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原设计与施工发生矛盾或出现无法实现原设计的情形,乙方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提供合理设计方案。(四)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机额相等。(五)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额返还首付设计费,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六)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八)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图纸,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第七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三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可向各方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可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第三十一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三十二条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或施工委托管理合同。第三十三条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第三十四条本合同项目中,装饰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并且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设计图纸经双方盖章确定生效。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设计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设计费后,本合同失效。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公司:公司:代表人:电话:日期:委托合同【第二篇】委托方:苏州东吴美而高工艺服饰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受托方:苏州市湘城区东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外运并处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生产污水,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外运并处理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污水,预计污量为0-10吨/天,污水水质情况为:CODcr:≤1000mg/1;SS:≤1000mg/1;色度≤500倍。污水以实际签收数量计。二、污水处理单价为150元人民币每吨污水,甲方除承担处理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费用。三、乙方负责将受托处理的污水运入其污水处理基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跑、冒、滴、漏而污染环境,同时确保所处理污水达标排放。四、污水处理费用于每月25日凭签单结算,乙方将本月所处理的污水量通知甲方,并在每月30日前开具污水处理费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接发票之日起半个月内将污水处理费汇入乙方账户。甲方违约时,乙方将停止接纳甲方的污水,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有甲方自负。五、本合同常年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鉴章并经环保部门鉴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代表(签字)乙方(盖章):苏州市湘城区东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鉴证方(盖章):签订日期:委托合同【第三篇】委托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及编号:受托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租赁用途:。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第四条租金(一)租金标准:元/月。付款方式:(二)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开户人名称(房主本人)帐号:,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金额;第二次金额;第三次金额;第四次金额;第五次金额。(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第五条其他费用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范围(1)门窗玻璃;(2)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3)电灯,开关;(4)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5)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6)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二)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四)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国家规定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五)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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