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管校聘”方案【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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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管校聘”方案【参考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2023年“县管校聘”方案【参考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第一篇】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的要求,决定在梅园中学推进教职工“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以加强区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特制定本方案。二、聘用原则(一)按需设岗结合梅园中学在校学生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向教学一线倾斜。(二)双向选择聘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梅园中学可以聘用或不聘用,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三)公平公开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聘用过程公开、聘用结果公开。(四)以人为本一年内退休的教职工(以档案年龄为准,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梅园中学直接聘用,工作岗位由梅园中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新招聘和新调入教师由工作组集体研究明确岗位。三、工作程序(一)成立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聘用步骤1.按需设岗根据梅园中学现有学生、班级和工作需要设定教学岗位、行政岗位、工勤岗位。2.个人申请组织教职工召开我“区管校聘”工作专题会议,并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梅园中学工作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会议或不提交个人申请的,按拒聘或待聘处理。3.申请原则(1)根据《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标准》,教师选择满或超16课时的工作量。退休年限不足两年的老师可以少两课时。2教师可以在选择好教学岗位的同时选择适当的行政岗位、工勤岗位。3在尊重老师申请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学校有权利作出适当的调整4.公布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梅园中学适时公布。5.签订聘书工作组集体审议后,梅园中学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书,聘用期为一学年。6.到岗到位依据聘用结果,梅园中学及时安排已聘用教职工岗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待聘人员。(三)时间安排待定四、拒聘、待聘人员的安置办法1.待聘教职工的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2.拒聘和不服从安排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梅园中学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支持改革。(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造谣生事、打击报复、恶意中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及时总结汇报梅园中学“区管校聘”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教育局。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经验成果。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第二篇】为全面落实华池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华池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员: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好“县管校聘”改革相关工作(一)聘任原则1.双向选择原则。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不聘、缓聘或解聘。教职工可以受聘、拒聘或辞聘,双方必须通过书面表明意向,履行一定手续。2.“三定”原则。以县局对我学区核定的编制数和学区为各学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分为二,客观公正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原学校教师第一轮聘任率不得低于90%,对一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跨校竞聘,在原聘用学校直接续聘。(二)聘任条件凡乐于在上里塬学区各校(园)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后勤工作,身体健康、服从管理的学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岗位聘任。(三)岗位设置上里塬小学21人(语文10人、数学6人、英语3人、生活老师2人)上里塬乡甘其教学点1人(全科)上里塬乡黄塬教学点1人(全科)上里塬乡鸭口教学点1人(全科)上里塬乡彭家寺教学点2人(全科1人、英语1人)上里塬乡中心幼儿园7人(保教员4人、保育员3人)上里塬学区5人(四)聘任程序1.“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讨论“上里塬学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集中组织上里塬学区全体教师及外校应聘教师参加聘任。2.所有正式教师(含外乡校应聘教师)应向学区提交应聘申请书或外校介绍信(包括校(园)长,学区工作人员),申请书中需写清楚应聘学校及岗位。3.空缺岗位可在第二轮聘任或下学期开学人事个别调整时补齐。4.第二轮聘任在第一轮落聘人员中进行。可跨校接受申请进行聘任。聘任结束后,公布结果,签订聘任合同。(五)关于落聘、拒聘或辞聘的处理1.落聘。凡符合聘任条件而未被聘者,视为落聘。第一轮落聘人员自行联系第二轮应聘学校,第二轮落聘者,参加全县交流。2.拒聘。若以书面形式拒绝学校聘任,视为拒聘。拒聘人员须向学区递交拒聘申请,学区开介绍信到新单位应聘,原单位不再聘任拒聘人员。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校长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①教职工连续旷工15天以内或当年累计旷工30天(不含30天)以内。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③工作中消极应付,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④不能坚守工作岗位,参于经商办企业等从事非教学工作的。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⑥无理取闹、威胁学校领导或其它工作人员情节严重。⑦聚众赌博、滋事斗瘟、作风不正、有损师表形象,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⑧违反党纪党规等法规制度已被查实的。4.辞聘。受聘教职工主动向学校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即为辞聘。辞聘的教职工必须在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学校呈交《辞聘申请书》,在未得到学校回复之前,不得擅自离岗,辞聘申请获准后视为拒聘。(六)实施步骤教师聘任以《方案》规定的程序按学年度进行。2021-2022学年度实施步骤如下:1.宣传动员(7月15日--7月16日)。各校(园)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2.制定方案(7月17日--7月19日)。学区根据教育局《方案》结合学区实际,成立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上里塬学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管理人员、科任教师、教辅后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3.第一轮聘任(7月20日--7月25日)。教职工向学区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组织竞聘会。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敬业表现、工作业绩、情绪智力、演讲答辩进行考核量化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竞聘人的总得分,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得分低于65分的,本次不予聘任。4.第二轮聘任(7月26日—-8月5日)。聘任对象为第一轮落聘人员和外来应聘人员,第二轮聘任结束后仍然缺编的,学区将统筹考虑解决,对于学科富余人员,能胜任所缺学科教学,则跨学科予以聘任,不能胜任者则动员到其他单位应聘。对于外来应聘人员,须持原单位介绍信,才可参与聘任。5.结果运用(8月6日--8月11日)。竞聘工作结束后,将两轮聘任确定的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教育局,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为1学年。6.落聘管理。不参加竞聘人员或通过逐次竞聘仍未上岗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县局将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津补贴。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再次参加缺编学校竞聘或由县局进行调配;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处理。2022年“县管校聘”方案【第三篇】一、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总量控制、岗位整体设置、人员统筹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强化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20XX年全市在总结矿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到20XX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实施范围全市教育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四、管理1.编制如何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机制。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省定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2.岗位如何设置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可在本系统内统筹使用,并向乡村、边远学校倾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和本地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以及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时,进一步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岗位数量。3.职称如何评审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初聘),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申报总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向农村、边远、一线教师倾斜。4.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教育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岗位需求的原则,定期申报招聘计划。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特别是不得以事业单位整体满编为由而不为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交流轮岗常态化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教育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6.采取上调下挂、帮扶结对、转岗等形式,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交流轮岗原则上实行刚性交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严格执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期制,期满必须交流。将交流轮岗经历作为校长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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