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摘要及分析EulerKang第一章设计标准总则GB50034是建设部为了规范民居住、公共及工业建筑照明设计,使照明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而制定的标准。•现行版本为GB50034-2004,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标准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其中有关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馆建筑、医院、学校、工业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第二章标准里所涉及的术语•维持平均照度maintainedaverageilluminance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相当于规定的最低照度值)•维护系数maintenancefactor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与相同条件下新装时的平均照度之比。•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powerdensity(LPD)单位面积上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W/㎡•统一眩光值unifiedglarerating(UGR)它是度量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言引起不适等主观反映的心理参量,其值可按C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摘录几个重要的术语,其他如照度、光通量等光学术语和一般照明、局部照明等照明术语就不摘录了第三章一般规定(对照明设计一些基本原则作出规定)•在照明设计中,选择照明方式和种类的原则(照明方式包括一般照明、局部照明等,照明种类包括应急照明、值班照明等)•选择光源的一般原则(条款中所列光源包括荧光灯、白炽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等光源,并无LED光源的使用范围及要求)•规定了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最低效率值,以利于节能;规定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对灯具的要求(如防尘防水等性能要求);规定了选择镇流器的原则及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与光源的安全距离•使用照明功率密度(简称LPD)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本章主要内容有:※本章在光源及灯具的选择中,均为传统光源,并未涉及到LED产品,未来在修定中,应该会增加LED产品的应用范围等条款,其内容是设置LED准入门槛的重要部分第四章照明数量和质量(针对所有建筑设计)•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1x分级。•当有特殊要求时,标准照度值应上调或下调1级(具体请参照条文4.1.2)•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此偏差只适用于装10个灯具以上的照明场所;当小于10个灯具时,允许适当超过此偏差。)4.1照度标准•工作房间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而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房间或场所内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4.2照度均匀度•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4.3眩光•长期工作或停留的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不宜小于80。•光源色表分组宜按下表确定4.4光源颜色•长时间工作的房间,其表面反射比宜按下表选取4.5反射比第五章照明标准值(针对不同建筑的照明标准)有关室内家居照明的标准值•居住建筑的照明标准值是根据对我国六大区的35户新建住宅照明调研结果,并参考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一些国家的照明标准,经综合分析研究后制订的•该标准要求为严格执行,但表5.1.1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选择此数值第六章照明节能6.1照明功率密度值•建筑设计中,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大于以下表格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表格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减小•表6.1.1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选择此数值,其他表格均为强制性条款,必须满足6.2充分利用天然光•房间的采光系数或采光窗地面积比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有条件时,宜随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度。(对于我们的智能控制系统有帮助)•有条件时,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备注:1、有些场所为了加强装饰效果,安装了花灯等装饰性灯具,这时可以按照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50%计算LPD值,这是考虑到装饰性灯具的利用系数较低,所以假定它有一半左右的光通量起到提高作业面照度的效果2、表格中,现行值为目前标准所要求的数值,而目标值则是预测到几年后照明技术提高,照明能耗下降而制订的。目标值执行日期由标准主管部门决定。※由于现在LED产品进入市场,LPD值有大幅下降,预计在修订本规定时,本章也将作为一个修订重点,其修订后的节能效果也是未来LED行业准入门槛的重要部分第七章照明配电及控制(主要是电气设计,与LED无太多关系)照明电压及照明配电系统•一般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380V。•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应采用Ⅲ类灯具,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其电压值应符合:在干燥场所不大于50V;在潮湿场所不大于25V。照明控制•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1、天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自动开关灯或调光;2、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等方式自动开关灯;3、大中型建筑,按具体条件采用集中或集散的、多功能或单一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第八章照明管理与监督(也与LED行业无太多关系)•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维护记录,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标准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参数。8.1维护与管理8.2实施与监督•工程设计阶段,照明设计图应由设计单位按本标准自审、自查。•建筑装饰装修照明设计应按本标准审查。•施工阶段由工程监理机构按设计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应按本标准规定验收附录A统一眩光值(URG)附录B眩光值(GR)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开始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修订意见征询活动。此次标准修订将进一步严格节能的指标,增加有关LED应用的指标设置等。而在此次修订中,我认为很可能会在GB50034-2004第3.2条照明光源选择中增加LED产品,将会对LED产品的应用范围做出规定,同时由于本次修订将严格节能的指标,也很有可能在第6章照明节能中,根据LED产品的节能性能,对现有照明节能标准做出修改,这其中的一些参数规定将可能影响到整个行业及企业的生存发展,建立LED行业的准入门槛,给LED行业带来较大的影响。此次修订的难点在于:当前标准对光源颜色做了规定,而以目前LED产品的技术发展水平,同时满足色温和高显色性的要求,尤其是在低色温的情况下实现高显色性,显得比较困难;其次LED表面亮度非常高,容易造成眩光,所以据新闻报道,2010年12月12日的研讨会对于照明的评价指标是否应该有变化和对LED新光源应提出哪些要求等问题讨论显得尤为激烈,此次修改值得高度关注!一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