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党费收缴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费收缴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党费收缴制度1(1)按期缴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2)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缴,一般不得延迟缴纳。(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4)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5)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1994]3号《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6)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7)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党委和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月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报党委,党委每季度向某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8)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通报,某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各党委进行一次通报。党费收缴制度2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一、党费收缴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参考资料,少熬夜!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核,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6、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至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工委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上缴中共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二、党费的。使用1、学校将按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总数的35%上缴省委教育工委,40%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活动,其余25%留存校一级用于党的活动。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4、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党费的管理1、全校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委组织部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帐目核对。3、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参考资料,少熬夜!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通报。5、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下拨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党费收缴制度3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1、党费的收缴。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2、党费交纳的规定。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扣除养老金、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个人所得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基数)的%;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离退休人员党费交纳按区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3、晋级加薪的交纳比例。党员在调整工资级别中晋级或由于作出特殊成绩而晋级,增加的工资额是固定工资收入,应按调级后的月工资总额,依照固定工资的收入的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党费的上缴和管理。党费的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按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及时上缴区直机关党工委。党支部要定期向支部大会和区直机关党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按月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填入每月党费收缴年报表,年终交党员传阅签名后,保管备查。每年党费上缴报告单于12月10日前填报区直机关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