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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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范例精编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范例精编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1关于建立“三级书记”抓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制度(试行)为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决定建立“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制度设计,把“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具体化、标准化、过程化,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建更好地履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基本任务,为绍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二、实施对象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三、实施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核心是强化市直部门(单位)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意识,逐级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突出问题,着力攻坚克难,提高机关党建整体水平。突出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机关党建新情况、新办法,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员作用。注重分类指导。密切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找准机关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四、实施方式(一)制定“三级书记”责任清单1.明确清单来源。从“上级点、党员评、群众提、自己找”等四个方面获取清单基本内容。“上级点”,即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清单的共性项目;“党员评”,即把党员代表在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上的评议,作为制定清单的重要依据;“群众提”,即通过各种途径向群众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列入清单内容;“自己找”,即根据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调研,找准问题,确定清单的重点项目。2.确定清单内容。责任清单一年一定,每年年初确定,内容包括共性和个性两大方面。共性方面,认领“上级点”的共性项目;个性方面,根据“党员评、群众提、自己找”确定符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的若干项目。责任清单要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责任清单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审核;机关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由市直机关工委审核;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由各机关党组织审核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3.推动清单落实。一是公开清单。“三级书记”的责任清单每年3月底前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在绍兴机关党建网上公布,同时作为党务公开的内容,分别在本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二是智慧管理。运用机关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对书记履行责任清单实行全程记录,即时反馈。三是定期通报。年中对“三级书记”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的督查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实施,督查情况向市委常委和部分市级党代表通报;对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的督查由各机关党组织负责实施,督查情况向市直机关工委、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和全体党员通报。(二)实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1.三级联述。三级联述即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总支)述职、机关党组织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向同级地方党委述职。“三级书记”要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把自己摆进去,不以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要重点围绕责任清单,用具体事例、详实数据说话。述职报告于当年12月1日前完成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审核;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由机关党组织负责审核。述职可采用口头或书面述职等方式。2.三级联评。三级联评即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对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机关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由机关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工委可派员参加。述职评议工作可采用现场评议也可采用网络评议等方式,具体操作方案由市直机关工委制定。3.三级联考。三级联考即把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履职情况和评议结果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五型”机关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党组、工委)对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自觉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党组、工委)班子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制定并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二)切实提高实效。“三级书记”要紧紧围绕中心,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责任清单。要创造性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注重总结提炼,及时宣传推广。(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工委要做好牵头协调的工作,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过程的督查和监管,高质量地推行“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落实,并实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2一、统筹领导1.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老干部工作、群团工作),带头抓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每年1次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党组、工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2.贯彻落实市委《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落实任务清单、党建联系点,加强党建督查,每年检查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不少于2次,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至少听取1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向市委报告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履职情况1次。二、率先示范3.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等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4.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推动班子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年至少1次为党组织或党建工作联系点上党课。三、带好队伍5.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以正确的认识和行动确保“两个维护”落细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正风肃纪,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6.结合“三服务”活动,深化机关党组织“五星双优”创建,扎实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行动,以“先锋工程”“十佳”党建服务品牌、“三个最佳”为载体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部门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统筹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提升机关下属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开展“先锋支部”创建。7.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把握正确导向,选好配强干部队伍,落实机关党组织参与对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调动和奖惩制度。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四、支持保障9.按要求及时配齐配强机关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副书记、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10.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支持和保障机关党群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落实经费,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三级”党组党委责任清单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强化省文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断提高省文联党的建设质量,推动省文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精准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省文联工作实际,制定“三级四岗”责任清单(“三级组织”: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四个岗位”: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三级组织”责任(一)党组(责任人:杨殿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重点履行统筹谋划、教育引领、保障落实、示范带动等责任。1.履行政治建设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工作的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履行制度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力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4.履行干部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认真考察、遴选、使用思想解放、改革创新、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干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履行加强作风建设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坚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庸懒散奢和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等问题。健全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党员干部勇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6.履行宣传教育责任。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有关学习制度,开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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