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全文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全文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章调解1第五条调解是处理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的重要程序。第六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时,须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申请书须声明遵守本规定中调解程序的条款。第七条如只有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秘书处应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书面声明是否同意调解,并遵守本规定中调解程序的条款。第八条如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调解,并遵守本规定中调解程序的条款,秘书处应从仲裁员名册中委派一名仲裁员担任调解员。第九条在调解前,当事人应向秘书处交纳调解费。第十条和解达成时,应制作调解书,并由当事人双方和调解员签字后生效。如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或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时,秘书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章仲裁2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制订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仲裁。第十二条在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条款进行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须由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并声明遵守本规定中仲裁程序的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不予受理。第十三条当事人应按照本规定所附的仲裁费用标准预交仲裁费。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审查确认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手续完备后,立即将本规定和仲裁员名册送达当事人。第十五条当事人在收到本规定和仲裁员名册之日起一周内,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委派仲裁员。第十六条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请参考资料,少熬夜!仲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可由中国或外国的公民担任。章总则3第一条为了独立、公正地解决有关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单位与外国文教专家之间发生的聘用合同争议。外国文教专家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和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专业人员参照本规定施行。章审理4第二十一条仲裁庭应开庭审理案件,并保证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平等。第二十二条仲裁庭开庭审理的地点和日期,由仲裁庭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到双方当事人。审理地点应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必要时,经仲裁委员会批准,也可在其它地点审理。第二十三条仲裁庭应将庭审活动进行笔录或录音,并应要求当事人或代理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在笔录上签字。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应对其申诉或答辩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第二十五条仲裁庭开庭时,如当事人一方或其代理人无故不出席,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做出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