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草案物业新闻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加快事企业单位后勤社会化的决定》的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湘政[2003]09号)结合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草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推动后勤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后勤监督”的宗旨;坚持改革要有利于提高后勤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益、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的改革发展的思想;坚持后勤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在省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机关改革的总体思路,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起既确保机关利益,又促进后勤发展的管理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府后勤社会化改革。二、改革的目标根据“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改革现省府后勤管理的现有模式,对机关的后勤服务部门进行转制重组,把后勤服务经营人员及相应资产成建制地从政府规范剥离出来,组建为后勤集团。集团按照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逐步与社会同行业接轨,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与此同时,改变后勤的单一投资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后勤设施投资与管理。三、改革的内容(一)管理体制改革。在组建后勤集团的同时,成立省府后勤管理处,对机关后勤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和计划、监督等职能。后勤管理处作为甲方代表省府与后勤集团形成甲乙方契约关系。甲乙方的共同目标是为政府政务做好后勤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二)人事制度改革。改革用人制度,后勤集团实行全员聘任制、劳动合同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有关人员聘任制度的基本要求,“按需设岗、以岗定编、逐级聘任、择优上岗。”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集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分配制度改革。在后勤集团内部打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与岗位和效益挂钩,充分体现“强化岗位、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建立起符合企业特点的“以岗位、贡献、效益为主,兼顾公平”的工资分配制度。(四)运行机制改革。对后勤集团政府逐步取消行政拨款,变行政拨款制为服务付费制或项目委托制,后勤集团建立企业化的成本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资本运作。(五)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资产制度上,省府实行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省府以协议方式将后勤资产委托后勤集团管理使用,由后勤集团分类进行保值、维护和逐步更新。四、改革的步骤(一)转制剥离阶段到2004年底以前,转变省府后勤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建制地剥离现有后勤服务人员及相应资源,组建湘华后勤集团(注:湘指湖南,华为中国之意),形成政府与后勤服务实体之间甲乙方契约关系。省府(甲方)就后勤服务需求提出计划,与后勤集团签订协议,并负责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后勤集团(乙方)为省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具体安排如下: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成立湖南省政府后勤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建立新的后勤管理体制;制定《湖南省政府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完成后勤资产的核定工作。2004年4月至2004年10月,签订《湖南省政府后勤社会化改革委托协议书》及有关附件。按照《湖南省政府后勤社会化改革委托协议书》的要求,逐项实施,将各类后勤服务项目、相关资产和人员进行规范剥离,后勤集团按新的运行机制运转。后勤管理处代表政府对后勤集团的管理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二)集约经营与发展阶段2004年10月以后,后勤集团以长沙市为基点,逐步拓展省内外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向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政府机关后勤工作得到进一步改善,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深化和成熟,并最终达到省政府后勤与社会第三产业相辅相成,形成与社会主义市经济规律相适应、与政府政务发展相配套的,具有相对独立运作体系的经济实体。2004年底以前,实现后勤集团的集约化经营,完成与市场的融合,达到社会化改革的目标。五、改革的保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成立由省党政领导牵头,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后勤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后勤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起草有关改革文件、测算各项经费指标,制定有关委托协议及配套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协调后勤改革工作。(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全府各机关和后勤职工更新观念,服从大局,正确对待个人和部门利益的调整,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和参与改革。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确保稳定。政府各机关要积极参与、帮助和协调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为后勤集团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便利,保证后勤改革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三)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属政府事业编制的职工应聘到后勤集团,保留其事业编制的性质不变,保留其档案工资,如遇工资调整,仍按有关政策由原单位给予调资并计入本人档案;其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医疗、职称评定、退休、丧葬、独生子女保健费、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国家规定的职工取暖费补贴等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2004年期间,后勤集团职工在竞岗中落聘的,交省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制度管理;在集团工作期间被解聘的,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非原政府事业编制的后勤集团职工,由后勤集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四)为保证后勤改革平稳过渡和稳定,给予后勤集团扶持政策,有关资产原则上暂不收取资产占用费,对从政府剥离的后勤服务实体给予一定的市场保护,允许后勤集团有“平行竞争、同等优先”的权力。能与市场接轨的服务项目,按市场价收费;不能与市场接轨的项目,按企业化核算方式按成本计费;能纳入本地社会行业管理的项目,逐步纳入当地行业管理。(五)考虑到原后勤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政府继续对后勤基础设施改造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并适当增加各类设施维护、维修费用。(六)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参加,对交由后勤集团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属性和相关权限。(七)建立并强化监控约束机制。制定并逐步完善《湖南省政府后勤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健全监督体系,由后勤管理处代表政府监督、检查、评估后勤集团对委托协议的履行情况。(八)在后勤集团建立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加强党、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党、团员队伍建设,搞好民主管理,促进后勤改革和后勤服务事业的发展。六、各类后勤服务项目的改革实施办法(一)办公大楼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政府委托后勤集团负责办公大楼所有室内机电设施(包括中央空调、电梯等),并负责以上设备及整个系统的管理、运行、保养、维修和更新。后勤集团按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扣除税金后进行收费,并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按每年实际费用开支总和的固定比例支付酬金。后勤管理处对后勤集团的机电设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二)食堂现有食堂采取委托管理方式。以零租赁形式委托后勤集团管理并经营,政府不再补贴任何其它费用。后勤集团的经营行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后勤管理处对餐厅管理及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三)绿化卫生采取有偿服务方式。管辖区域的绿化卫生工作由后勤集团承担,政府按有关规定向后勤集团支付费用。后勤管理处按《湖南省机关卫生管理标准》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对卫生绿化服务及管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四)家属住宅区物业家属住宅实行物业管理。省政府委托后勤集团代行其在湘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权利。后勤集团依据政府有关文件提出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与实施办法,经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报后勤管理处批准后实施。(五)水电运行管理政府只负责行政办公的水电费用,其余单位和人员水电费用自理;各种工程用水、用电单独计量收费。为最大限度堵塞漏洞,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政府在对各二级单位核定、分配水电指标的基础上,实行水电二级表加价收费管理。也可以采取定额包干管理办法。(六)幼儿园省府以零租赁方式委托后勤集团经营管理,保证机关人员子女优先入托、优惠收费。考虑到政府有关收费限制等不利因素,政府应一次性拨付一定的改制启动资金,但不再负担其它费用。(七)零修、零建及新建绿化工程由后勤管理处对后勤集团进行单项委托。(八)居委后勤集团及下属物业公司必须积极配合居委工作,作到分工明确。(九)印刷厂学校所占股份由后勤集团折价买断,或由后勤集团签订承包协议。(十)招待所后勤集团履行原协议,并在原协议期内每年上缴政府一定的费用。原协议期满后,由政府和集团另行制定经营办法。(十五)其它服务项目后勤集团在政府办公大楼设立商务中心,负责政务文印等工作。政府家属区内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有后勤集团负责经营。另其他服务项目由后勤集团经管理处批准实施。七、相关问题(一)后勤集团成立前原政府的债权、债务,视情况分别由政府和后勤集团负担。政府应付后勤集团的工程及修建、维修款由政府予以解决。(二)本改革方案所涉及的改革范围的后勤服务项目,依据本方案精神由后勤管理处代表省政府和后勤集团协商签订委托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