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篇】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内生活难以全覆盖。第二,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内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第三,少数地方工作督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第四,少数地方主业意识淡化,党建责任落实不够。第五,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虚化比较突出。第六,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教育方式滞后,工作方式老化严重。对今后基层党建怎么加强:一是强化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标准,落实基本制度。三是从严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南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成勇因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南川区原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主任科员黄伟利用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的职务便利,虚增发放人员名单,先后骗取农民工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共计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成勇作为时任该局分管失业保险科工作的副局长,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且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因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2年至2013年,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发生副所长霍应华(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为拆迁户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共计万元的问题,以及职工龚必江(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法侵吞代征的万元耕地占用税和为拆迁户谋取私利并收受现金共计14万元的问题。该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1月,张家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川区吉安镇党委书记黄海东因下属多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时任吉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云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成莲,黄沙村党总支书记陈礼、村委会主任曾德友等人,采取虚增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卫生改厕专项资金24万元,并将其中万元以工作经费名义分发给13名镇村干部,上述4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其他涉案人员被诫勉谈话。黄海东作为吉安镇党委书记,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0月,黄海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开州区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大军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5年至2016年,开州区国土房管局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和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慰问金、加班费,受到了查处。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9月,张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寿区但渡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勇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1年至2015年,时任但渡镇党委书记程兴明、镇长陈伦彪等领导班子成员,镇林业站站长等站所领导,楠木院村、双河村、兴同村等多名村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黄勇作为但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存在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11月,黄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纪检工作岗位。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对照市委所列的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之具体条款,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局公安改革创新注入强劲动力,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查摆情况报告如下。存在的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篇】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1.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党委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2020年2月,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10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3名村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素朴镇党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细,督促落实不到位,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对当地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月8日,素朴镇党委向黔西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月19日,素朴镇党委书记张吉泽,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太阳受到诫勉处理。2.黔东南州黎平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才贵等人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8月,省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黎平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组织领导不力、填报统计数据不实、违反统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吴才贵作为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传琼作为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对黎平县违反《统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失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20年2月26日,吴才贵、石传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3.黔南州贵定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庭裕琳因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被问责。2017年10月,黔南州审计发现贵定县内27家砂石企业非法占用林地亩,导致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贵定县林业局整改后,直至2018年12月,仍有5家砂石企业继续生产,并新增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亩。庭裕琳时任贵定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未督促下属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业继续非法占用林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12月6日,庭裕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侬光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八渡法庭原庭长、立案庭原庭长、执行局原书记员等7名干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2011年至2018年侬光洲任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3月12日,侬光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上4起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浮于面上,不具体不深入;有的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力,主管领域发生严重的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落实监督责任流于形式,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薄,对作风和腐败问题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对党员干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日常教育提醒。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推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序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内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在职责范围内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篇】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内生活难以全覆盖。第二,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内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第三,少数地方工作督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第四,少数地方主业意识淡化,党建责任落实不够。第五,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虚化比较突出。第六,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教育方式滞后,工作方式老化严重。对今后基层党建怎么加强:一是强化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标准,落实基本制度。三是从严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