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祭拜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水平,满足群众祭扫需求,维护清明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社会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殡葬服务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范》(SL302-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2023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服务优质高效。通过努力,清明节期间(4月5日),全市祭扫群众总量控制在128万人次,日高峰时段达到40万人次,日平均人数控制在35万人次;全市祭扫场所内高峰时段人员密度控制在10人/平方米以内,日最高接待量不超过8万人次;祭扫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有序,无较大规模人员聚集情况;祭扫活动场所内无涉毒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火灾、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清明节期间未出现群体性感染事件、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舆情事件、未出现负面舆情炒作和负面舆情事件。同时,通过清明节祭扫活动进一步树立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尚。(二)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坚持“简约文明”,大力倡导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切实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要加强祭扫人员管理,强化人员进出管理和体温监测检查,落实“一扫三查”等措施要求。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二、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XXX、XXX、XXX任组长,XXX、XXX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媒体宣传、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文明祭扫”倡议书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形成绿色文明的祭扫观念和安全有序的祭扫方式,倡导广大市民群众不组织、不参与集中祭扫活动。(三)强化安全保障,确保万无一失。切实做好清明祭扫人员流量监测和管控,科学研判祭扫人群聚集风险,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要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开展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报告。(四)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方式。各地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规定,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大力提倡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五)加强祭扫服务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祭扫服务供给。对殡葬服务机构周边,要加强巡逻值守和安全管理,做好治安防范和交通疏导工作。(六)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四、组织领导(一)成立组织机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规定逐级报告。(三)加强督导检查。4月5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各公墓及祭祀点进行检查巡查,重点检查各公墓及祭祀点的消防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