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交流材料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重心不断向基层下移,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一、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意义(一)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的本质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初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较之前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基层社会矛盾问题逐步凸显,并集中表现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个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面对这一新情况新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一体化不断推进。面对错综复杂的基层社会矛盾,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为提高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保障,必须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格局。(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场域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产业崛起,促使原有的社会结构随之发生深刻的改变,社区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迅速成为关注的焦点,以往的“社会人”也逐渐变成“社区人”。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将推动农村社区发展,并为农村社区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层面看,基于我国农村实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区治理格局,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必将落实到具体的农村社区治理实践中。当前我国城乡社区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发展,政府需要加大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快农村社区整体提档升级,切实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充分运用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思路,细化农村社区治理工作体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加速形成,解决传统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断夯实农村社区发展的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其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二、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内涵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重要的指导,对于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准确理解“共建”“共治”“共享”三个关键词,厘清三者的内在逻辑关系,能够为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提供启发。(一)共建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共建是共享的前提,是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基础。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首先要思考的是共建的主体是谁。共建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等,多元主体形成共建合力。当前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大致包括基层政府、村“两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乡村域外工商资本业主、新乡贤代表人士等,共同价值、权利、资金、礼节与人情、乡规民约、社会信任、参与热情等,是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资源支撑。人民群众始终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动力和源泉,不断提高多元主体的参与度,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促使形成基层共建力量,必将不断促进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二)共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核心治理理论在西方不断涌现,并形成热潮。但“治理”一词在我国历史上一直存在,早期多用于古代君主治国理政等方面。农村社区治理作为我国社区治理的薄弱部分,是亟须不断加强的重要基础部分。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为应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亟需新的治理理论解决新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阻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一系列基层矛盾。随着传统农村社会的变革,农村社区治理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进而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多元主体通过共治的形式参与农村社区治理,能够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社区治理作为一项崭新事业并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必须不断激发多元主体共治的热情,拓展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三)共享是农村社区治理的目标作为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的根本目标,“共享”简单理解就是共建共治的成果由多元主体共同分享。当然,共享并不是平均主义,不是简单地把共建共治的成果进行平均分配,而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提升自己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幸福指数。此外,共享的另一层含义是,各施政主体能够以理性务实的精神,以包容平和的心态,秉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以相互利益关切的态度,不断寻求化解利益矛盾的重要途径,最终实现各施政主体的利益相对均衡,从而推动全民享有发展成果。从逻辑层面来分析,共建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共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核心,共享是农村社区治理的目标。三者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如果说文义上的分立构成了“三共”理念的表层意涵,那么逻辑上“共”的精神一以贯之则是“三共”理念的本质要求。三者遵循同一立场,共同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建和共治的过程,最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三、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举措在理解“共建共治共享”逻辑内涵的前提下分析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不仅可以丰富农村社区治理的理论认识,还有利于搭建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框架。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是打造农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有效举措。(一)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制度框架下,农村社区作为基层单位,具有特殊的地位。随着农村新型社区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一要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社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优秀人才纳入社区党组织中来,优化社区党组织的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切实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对治理主体的引导。二要以需求为导向,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服务。社区作为乡村治理的新型单元,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根据社区特点进行治理创新。因此,要积极发展内生型农村社区组织,不断了解社区居民的新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三要建立村民自治权保障机制。在新形势下,要坚持党的领导,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增强基层自治力,从而实现农村社区的有效治理。(二)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改变了原有的农村社会结构,旧的农村社会形态开始解体,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单一的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宜农村社区的发展,农村社区治理主体在整体上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有利于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强民主协商。政府协商机构要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协商平台,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拓宽有序参与的渠道,扩大参与对象范围,促进参与主体多元化,打破既有的界限,不断吸纳新乡贤和社会各阶层的代表参与其中,形成广泛共识。二是不断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要在加强民主协商的前提下,积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目前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村民在公共决策中的缺位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他们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问题不够关切,导致其没有充分参与治理决策。因此,应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能广泛吸取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符合本地区实际、反映事物发展规律。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农村社区治理,通过制度的完善,强化法治保障。(三)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模式一是农村社区的发展面临着社会环境和治理资源的制约,必须保障充足的资源供给,才能有效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需要积极开发利用资源,促使城乡社区资源实现共享。二是农村社区的发展离不开运作机制的通畅,而运作机制的通畅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要予以关注并给予反馈;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解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与期待。同时,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监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相关部门的权力把持,以及农村社区治理流于形式、流于表面等现象的出现,进而保证农村社区治理的良好运行,使农村社区治理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从当地村民的需求出发,紧抓他们在社会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从任务驱动型农村社区治理向需求驱动型农村社区治理转变。只有需求驱动型农村社区治理才能在广泛吸纳当地村民参与治理的同时,赢得村民的认同。需求驱动型农村社区治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调查村民需求,做到农村社区治理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