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物流配送方案精选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农村物流配送方案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农村物流配送方案【第一篇】为加快推进我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投递和收寄效率,优化快递服务,根据《漳平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漳政综〔20xx〕13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公开公正、成果开放、科学长效”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位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推动农村物流在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实现村民“购物不出村、售物不出村、创业不出村”,提供与城镇无差异化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二、建设目标支持物流企业通过整合县域快递物流资源,建设或改造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乡镇物流中转仓、村级物流服务网点,购置物流车辆、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配备仓储配送信息化系统、制定合理规范的物流管理制度、组建专业的物流运营团队,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优化农村物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投递和收寄能力,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农村,全面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实现快递物流行政村服务覆盖率100%,为我市农村电商生态夯实物流配套基础,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三、主要任务本项目要求在20xx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项目建设主体自项目竣工后须负责运营三年以上。本项目采取项目补助形式,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60万元。(一)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体系推动县域内快递物流企业整合,标准化建设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乡镇物流中转仓、村级物流服务网点,确保乡镇网点100%,行政村村级网点覆盖率不低于40%,村级投递服务覆盖率100%。1.县级物流仓配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负责提供县级电商仓储、配送、分拨、转运、包裹安检等服务,同时可承接县级社会快递进出口处理,打造县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要求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配备快件安检机,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配送时效性要求。仓储设施及仓储服务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xx)。2.乡(镇)物流中转仓:建于乡(镇)交通便利处,面积不低于30㎡,解决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与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之间的中转。中转仓采用RF条码化作业,与县级物流仓配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信息闭环,确保每个环节操作可视化。要求统一标牌、门面装饰,明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营业时间、管理制度、关键服务流程、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计量设备(电子秤等)、存储设备(货架等)、信息采集(手持终端等)、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配送设备(包括POS终端等)、消防设备等。3.村级物流服务网点:面积不低于10㎡,推行两种配送模式:一是“直投到户”的模式,二是“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模式。统一标牌,具备快递存放、快递收寄功能。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和联系电话上墙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存储柜、快递收寄计量设备等。(二)建立农村物流运输体系科学增加配送车辆,对快递网络尚未覆盖的乡镇、村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运输资源与人力资源。全市至少设立干线运输网4条以上,实现“县到乡T+1、县到村T+2”的投递和收寄时效标准,鼓励进一步提升服务时效。加大农村配送设施设备的投入,一方面进行必要干线运输厢式车的采购;另一方面整合社会车源,对配送渠道进行有效补充。配备一支物流运营团队,不同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的定位,县级物流仓配中心和乡镇物流中转仓必须配备专业的团队,村级物流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可以兼职。要求具备一套完整的台账记录。县级作业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xx)。(三)建立标准化的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一个县域(农村)电商物流仓储配送管理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用于支撑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公共服务体系运营,以统揽和有效整合我市现有电商企业和实体企业的物流配送,为我市提供县域电商物流实际运行数据,实现对县域电商物流的实时监管。系统包含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制定相应的信息接口标准,对接电商平台、电商ERP、物流设备、物流企业、物流从业人员,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可视化运营,打造高效率、低成本、低差错率、高安全性的县域物流运作。仓储配送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订单管理、收货入储、库存管理、拣货、包装复核、配送出库、费用核算、跟踪查询、统计分析以及APP工具等。配送管理系统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xx)中信息系统标准。利用智能分析和规划,采用大数据处理进行数据分析,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相应的数据决策支持。(四)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制度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物流服务费用、业务流程等。管理办法应包括对合同数据的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售后等;物流服务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保险或保价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并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财务凭证应该具有结算明细清单及发票(包括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四、工作步骤该项目分组织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和验收评估四个阶段开展。(一)组织申报阶段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有意向企业制定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二)项目评审阶段由市商务局按照法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方案进行评审,由专家组评选出1家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该项目建设,并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三)项目实施阶段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应将异议及正当理由(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由其汇总收集报送市商务局,并再次提交评审专家组决定异议是否成立。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与市商务局签订《漳平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等,按照项目方案进行建设。(四)验收评估阶段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审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实际投资金额的50%分阶段进行补助(留置部分比例的保证金)。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五、申报实施主体资格1.在龙岩市注册纳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或者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2.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3.具有物流快递行业和仓储物流配送网络的运营服务能力。4.具备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相应投资的资金能力,近两年内每年物流运营成本达到100万以上。5.具有本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基础的优先,包括县乡村服务场所以及配套的设施和人员,便于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快速建设。六、报名及联系方式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填写《漳平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建设主体报名表》(见附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本方案开展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公示期内向漳平市商务局书面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农村物流配送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广西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和统筹协调,聚焦系统集成,推进农业、商务、供销、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在农村地区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农村寄递物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物流支撑“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水平,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快速提升阶段(2022—2023年),基本建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物流体系,全区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应建尽建,实现全区自然村“村村通快递”,行政村“快递天天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链条完整的农村物流体系,实现快递“送上门”、冷链“通地头”、电商“全覆盖”、物流“一张网”,农村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二、重点工作(一)优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供销社牵头,依托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等搭建农村寄递物流主渠道。按照开放共享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1.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承担统仓共配功能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备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功能)。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等领域物流龙头企业,采用新建、改造等方式,整合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物流现有场地、设施、网络、信息技术等资源开展建设。2.建设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在人口相对密集、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发挥流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优化当地现有土地、仓储设施、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寄递物流中转节点,承担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功能。3.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每个行政村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建设1个具备共同配送、代收代发功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通过新建或者整合行政村现有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电商服务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村委会办公场所、党群服务中心等乡村公共设施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4.整合提升村级物流网点功能布局。推动村邮站、农村电商服务点、益农信息社、邮乐购站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快递末端网点等融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实行站点共建、服务共享。积极将自然村便利店、小卖部等培育成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分支服务点,拓展代收代办代缴、代买代卖等公共服务功能。打造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中心、以自然村服务点为分支的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网络。5.开展“县—乡—村”双向配送。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运营主体,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强与寄递物流企业合作,整合现有物流系统资源,承接辖区寄递物流统仓共配业务。根据实际需要,搭建“县—乡—村”或“县—村”寄递物流双向配送主渠道,并逐步覆盖自然村,实现寄递物流每天进村出村。6.推行“行政村—农户”配送。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运营主体从在家从业党员和经营便利店、小卖部等的个体户中选聘兼职人员,负责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代收代发业务,并将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邮件快件配送至自然村服务点或农户,协助开展邮件快件上门服务。鼓励村“两委”干部、党员利用上下班或进村屯工作的便利,为群众提供收寄快递服务。(二)健全农村冷链物流体系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供销社牵头,依托中农批(北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搭建农村冷链物流主渠道。加强统筹规划,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