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模拟法庭案例剧本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模拟法庭案例剧本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模拟法庭案例剧本1书记员:(注意:书记员应站着念)(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不用读)(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审判长:谢谢书记员,请坐。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我叫,男,1960年6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康定县姑咱镇黑日村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我叫,女,1980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康定县姑咱镇黑日村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康定县新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原告:没的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被告:没的异议审判长: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陪审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担任审判长,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审判长:原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原告:不申请。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审判长:之前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须知,须知中已经载明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对此,原告方是否已经明确?原告:已经明确审判长:被告是否已经明确?被告:明确了陪审2:庭审分四个阶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评议与宣判。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说明理由。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原告诉讼代理人:诉讼请求:一、判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二、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调查费用及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2014年9月某日,在学校的大门口外50米拐角处,被告挟持原告到校外以持刀威胁强行索要钱财,抢得原告随身所带的三星N9100(价值人民币1400元)以及随身所带现金人民币100元整,在被告欲逃跑时因怕原告报警,对其拳脚相加,致使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处追缴现金50元,水果刀一把,钱包一个,手机一部(均暂存本院)审判长:原告对起诉内容还有无补充?原告:(自己发挥)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你们的答辩意见。答辩人:审判长、两位陪审员好,下面由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提出答辩意见如下:审判长:被告对答辩意见有无补充?模拟法庭案例剧本2第一幕开庭准备法庭内。审判台中央上方,鲜艳的国徽格外引人注目。黑里透红的审判台,比原告和被告席位高30到60公分,显得庄严、沉稳;审判台中央审判长的法椅比两旁的审判员法椅略高。审判台正中下边是书记员席位。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席位分列审判台两边相对而设;在被告及其代理人席位一侧,是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席位。与审判台相对而设的是证人、鉴定人席位。(旁听席里座无虚席。人们一边等待,一边窃窃私语。(原告方、被告方上场,书记员、法警上场)[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长]:请坐。[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过合法传唤,现在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现在开庭。)[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及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审判长]:原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原告委托代理人一]:xxx,男,1961年4月2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山东省xxx市西郊区静安里1号楼2门423号。[原告委托代理人一]:我是原告委托代理人xxx,xxx博客法律专栏法律顾问,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原告委托代理人二]:我是原告的第二委托代理人xxx,xxx博客法律专栏法律顾问,为特别授权代理,代理权限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审判长]:第一被告,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被告xxx]:xxx,女,1990年9月出生,汉族,无业,住xxx市友谊路,户籍所在地xxx市西门外大街22号。[审判长]:第二被告,说明一下你的基本信息。[被告博客网公司]:xxx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市xxx区济南路1号222室。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被告博客网公司]:我是委托代理人xxx,xxx博客网公司法律顾问,为一般授权代理。[审判长]:一般代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被告博客网公司]: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辩论。[审判长]:有没有和解的权利?[被告博客网公司]:有和解的权利。[审判长]:原告方对对方的身份有无异议。[原告委托代理人一]:无异议。[审判长]:被告方?[被告xxx]:无异议。[被告博客网公司]:无异议。[审判长]:原告方有没有证人。[原告委托代理人一]:有证人。[审判长]:被告方有没有证人。[被告]:有证人。[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请求调解,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有权放弃诉讼请求。当事人在法庭上应当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遵守诉讼秩序。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应该在举证届满之前提出,反诉也是这样。同时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反驳要提供证据。[审判长]上述权利和义务在应诉通知以及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是否清楚?[原告]:清楚[审判长]:被告是否清楚?[被告xxx]:清楚[被告博客网公司]:清楚[审判长]:山东省xxx市xxx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诉被告xxx、xxx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本次审理由本院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x、xxx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已经在庭前书面通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委托代理人一]:不申请。[被告xxx]:不申请[被告博客网公司]:不申请第二幕法庭调查[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向法庭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亦应说明理由。[审判长]: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原告委托代理人一]: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xxx立即停止侵权,在所有发表对侵权文章的网站上删除侵权文章,并恢复原告名誉,消除侵权影响。2.判令被告xxx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博客网、天涯社区等相关媒体论坛,明显位置上,公开一个月赔礼道歉。3.判令被告xxx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人民币。4.本案诉讼费、公证费用归被告承担,公证费用为xxxx元。事实与理由:原告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在20xx年6月与被告xxx通过聊天认识,后因观点不和发生争论。自20xx年6月至20xx年1月,原告在博客网等多种论坛上,连续发现多篇署名为xxx的侮辱、诽原告的文章,文章标题为《解剖xxx》、《大过年的xxx发什么疯》等5篇文章。通过原告的调查,xxx即是被告xxx。题为《解剖xxx》的侵权文章中有如下文字:“xxx先生的思维大概错乱了吧,大概有博客痴呆症了吧!xxx除了有博客痴呆症外,还有“狂犬病”,不仅乱叫,还乱咬,可怜的xxx先生摇尾乞怜,此外,被告的文章中,还出现以下文字:“xxx,你早该进精神病医院了”。在题为《扒xxx的皮》的文章中,称原告xxx先生为“兽医网虫”,并道“xxx因自卑心理而加倍地自虐,并进入一种虚幻的空间,进而精神分裂。”这些文章已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有高达数家网站转载。而且还以邮件的方式给原告xxx的妻子发了《警告xxx妻子,管好你丈夫的嘴》一文,把两个人的争论扯到原告的家人,给原告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巨大影响,以上文章使原告的名誉受到极大的损害,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原告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压力。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xxx区人民法院起诉人:xxx[审判长]:现在由被告xxx陈述答辩意见。一、[审判长]:事实的经过20xx年6月20日,本人与xxx通过Q天认识,因此而产生纠纷。xxx在未与我沟通的情况下,擅自有选择的将聊天记录公布在互联网上,文中称:“你与顺风在文革中一定会成为毛主席的红卫兵”,这种恶意传播别人聊天记录,有目的性人身攻击的行为引起我的反感,当日我便将xxx从我的中删除。随后的,xxx又发表具火药味的攻击文章,将一场本来是对中国互联网民族产业与反微软垄断的思考,变成人身攻击。作为被攻击者我查阅了xxx近一年来的专栏文章及资料,惊讶地发现,xxx对互联网业界的很多从业人员与思考者都进行了大量类似的隐晦性攻击。作为有相同遭遇的我,义愤填膺,便写出了《解剖xxx》。因为当时非常气愤、情绪难以控制,言词有过激之处。不曾想,随后xxx对我的攻击一发不可收拾,从20xx年6月20日至今,xxx依然在不停地对我攻击。截至目前,xxx针对我的攻击文章已经近30篇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具有明显攻击性的文章21篇。xxx多次公开发表骚扰和刺激我的言论,他长达半年多的骚扰、攻击令我发指,我公开发表了《警告xxx:请不要骚扰、诽我》一文,以及《敬告xxx妻子xxx:管好你丈夫的嘴》一文,目的非常简单,希望xxx即刻停止对我的攻击。我还分别在20xx年1月7日12时38分、12时48分、13时xx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