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产评估报告范例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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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集团资产评估报告范例精编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以下简称“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的净资产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增资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其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产权持有单位;被评估单位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一)委托方概况1、委托方之一: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力特集团公司)住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号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冯树臣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捌亿玖仟壹佰叁拾柒万陆仟零肆拾玖圆整经营范围:向化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物流、商业贸易、证券领域的投资,房屋、设备租赁。英力特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原名“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重组前,注册资本2.4441亿元,实际控制人宁夏电力公司持有17.79%的股权,14家企业法人(为厂网分开前宁夏电力公司所属发、供电企业的多经企业)持有16.29%,自然人股东持有65.92%。2003年以前主要经营电力公司退役的小火电机组。2003年6月,因收购上市公司民族化工使主营业务拓展到化工领域,是宁夏电力公司省公司层面的多经企业,也是国家电网系统以鲁能为代表的六家经营得比较好、发展比较快的电力多经企业之一。2009年年初,国电电力注资12.66亿元持有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99亿元,名称变更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底国电集团受让公司其它股东48.9%股份,国电实际持有公司股份达到99.9%。2011年末至2012年10月,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对其三次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捌亿玖仟壹佰叁拾柒万陆仟零肆拾玖元整。公司主要从事氯碱化工、煤基精细化工、盐化工、煤炭、电力、冶金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生产氯碱化工产品,主要产品产能为:聚氯乙烯树脂27.5万吨、特种聚氯乙烯树脂4万吨、烧碱21万吨、电石50万吨;权益发电容量147.6万千瓦。截止201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171亿元,净资产54亿元,拥有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子公司4个,其中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35),参股公司5个。公司本部目前设臵十一个部门一个技术研发中心。2、委托方之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座D栋二层2115号(集中办公区)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实收资本:贰拾亿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302015191311发照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期限:2012年08月27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品)、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石化为落实煤化工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煤化工业务发展而组建的煤化工专业公司,是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的平台。负责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和经营,组织煤炭资源勘探与开采,组织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替代石油生产天然气及各种化工产品,组织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储存、运输、销售,组织煤化工项目的建设与经营。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原则,发挥中国石化的整体优势,以中国石化建设成为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为目标,力争通过8~10年的发展,使中国石化成为煤化工行业发展的领先者,在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上走在世界前列。(二)被评估单位企业名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以下简称: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住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英力特宁东煤基多联产化学工业园区负责人:黄春雷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100000725发照机关: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3日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与销售。1、公司简介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位于宁夏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业园区内,成立于2011年12月,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目前100万t/a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公司设立工程建设部、生产准备部、经营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5个部门,预定员190人,目前公司职工人员达116人。项目于2012年3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15日建成投产,投资总额达40842万元。2、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截至2012年10月31日,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资产总额为6,508.02万元,净资产额为0.00万元,目前公司处于筹建期,无收入成本。基准日会计报表数据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943号审计报告。(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委托方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此次拟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增资,进行煤化工整合的双方,被评估单位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达成的煤电化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为落实加快推进煤化工业务发展,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进行煤化工整合,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国电宁夏英力特积家井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的净资产,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整合后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各持50%的股权。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全部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此次重组整合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申报的净资产。评估范围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在基准日申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额65,080,162.86元、负债65,080,162.86元、净资产0.00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390,956.05元;非流动资产64,689,206.81元;流动负债65,080,162.86元。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2年10月31日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号为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943号,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公司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等。2012年10月25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灵武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了出让金7,863,500元,用于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在建100万吨电石渣制水泥工程项目所占的土地。该宗土地面积为212,873.50平方米,座落于宁东煤化工园区(C区)宁东基地至上海庙铁路北侧。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在办理之中。(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6,468.92万元,占总资产的99.40%。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等。其中:1、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46.18万元,账面净值43.79万元,主要为电脑、投影仪等办公电子设备及1台车辆;设备购臵时间短,使用状况良好。2、在建工程账面值5,186.74万元,主要为原料配料站、烧成窑尾、烧成窑头、综合材料库、机电修车间、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水泥磨、生料均化库、水泥配料站及熟料库工程等9个单位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等;工程物资1,238.39万元,主要为预付的水泥磨、风机、煤立磨、窑尾电收尘器等预付设备款。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为在建项目—100万t/a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分布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英力特宁东煤基多联产化学工业园区内。该项目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宁经信审发201252号)批复同意实施,于2012年3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15日完工。该项目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利用电石渣代替石灰石,电石渣经压滤后,与石灰石渣、粘土、粉煤灰、铁粉混合后经配料、粉磨、生料均化入窑、熟料烧成、熟料储存、水泥粉磨等工序制成水泥成品。项目总投资40842万元,总计34个单位工程,目前开工的有原料配料站、烧成窑尾、烧成窑头、综合材料库、机电修车间、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水泥磨、生料均化库、水泥配料站及熟料库工程等9个单位工程。截止3月26日,已经完成了项目环评、安评、能评、健康评价、项目核准,三通一平及主机设备的招标的前期工作,6月下旬,完成了烧成系统土建施工,整个项目进入了全面机械安装阶段。累计完成总投资额的20%左右。(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截至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无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全部为企业账面记录的资产,无表外资产。(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内容。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2年10月31日。此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综合考虑涉及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在与各中介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的。六、评估依据(一)经济行为文件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订的《煤电化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国家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股规2012836号“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英力特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作的批复”;3、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英规[2012]183号“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作的请示”。(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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