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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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最新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第一篇】地点:二楼多功能室参加人员:食堂人员及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内容:一、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95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0年6月4日发布实施。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96年8月27日发布实施。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四、禁止采购的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海城红黄蓝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第二篇】培训地点:总部培训室培训时间:20xx年10月24日培训主持人:黎洋培训记录人:刘琴参训人员:食堂所有人员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事例一:20xx年9月21日上午8时许,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学校55名学生饭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等症状。事故调查原因为学校食堂剩米饭被污染且未加工熟透,学生食用后而引起的一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例二:20xx年12月18日,某市学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该学校18日就餐学生为680人,部分学生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头痛、四肢麻木,少数有紫绀等症状,共计429人入院诊治,事故诊为亚硝酸盐、皂甙中毒。事故调查原因为:当日扁豆分三锅炒,其中有一锅炒的时间稍短,扁豆有些生硬(只有7-8成熟),未煮熟扁豆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例三:20xx年9月20日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主要表现出肚子不舒服、恶心、呕吐、拉水样便。至9月22日,在校医室就诊人数达238人,被送医院入院治疗的中毒学生为219人。事故调查原因为:食堂炊事员染病后带病从事食品制作,使提供给学生的饭菜受到污染而引发的一起副溶血性弧菌重大食物中毒。炊事员龙某曾于9月16日回老家看望父母,在家曾经进食海产品,17日下午回食堂上班。9月19日开始发病,腹泻多次。同时感染食堂5个师傅中三人,并分别于9月19日开始发生腹痛、腹泻、拉水样便,2—4次,但他们却坚持上班,未及时向相关主管报告进行岗位隔离。二、食品安全的五大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做熟: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三、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要求“红八点”1、健康证齐备、有效。2、每餐留样,并作记录。3、无过期食品、无变质食品。4、个人卫生遵守制度。5、洗手配备洗手用品。6、清洁消毒工具齐备、状态齐备。7、保温池正常使用。8、每周按20条卫生与安全标准进行自查并作记录。个人卫生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员工持健康证上岗;—“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不随地吐痰、擤鼻涕;—不将个人物品带入生产区域:水杯、日用品;—不在厨房内吃东西;—不对着产品说话、打喷嚏—不带伤操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并调离岗位厨房卫生要求蔬果加工卫生要求肉类加工卫生要求冰箱卫生要求食物留样要求餐厅的卫生要求清洗、消毒要求仓库要求四、安全卫生巡检实施办法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第三篇】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30日上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中队在区局会议室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辖区内共34所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分管领导(园长)和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40人参加了专项培训。区食药局、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和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在培训会上,一中队负责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的关键环节控制点进行专业讲解和培训;明确学校、幼儿园领导第一责任人;剖析了上一阶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要求各单位提高自主管理意识,加强自查自律,规范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星级评定工作做了动员和技术培训,建立自主管理检查小组。餐饮监管科负责人列举了我市及周边地区近年发生的食物中毒多起案例,阐述了当前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提高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预防知识水平尤为重要,同时深入浅出,讲解了各种食物中毒特征及预防急救措施;通俗易懂介绍了提高食品营养的一些基本常识。这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反响很好。一是参训人员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了解;二是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管理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有了更可靠的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依据;三是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幼儿园和后勤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了辖区学校师生饮食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内容【第四篇】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xx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xx年x月x日发布实施。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年8月27日发布实施。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三、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禁止采购的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四、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一)什么是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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