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的合同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网友分享的“汽车租赁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汽车租赁的合同【第一篇】出租方:承租方: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第三条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第四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计算加收租金;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第五条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第六条车辆续租和退车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第七条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车型押金元整;租车费元/天;租用天数;起租时间年月日至终止时间年月日;共计:元整(用车时间24小时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第八条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第九条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第十条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它规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手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租赁的合同【第二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车辆状况乙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柴油。第二条租赁期及租金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将车辆(带司机)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约定租金为每天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写),租赁期满,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用的权利。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3、不得转租、借给第三方。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第五条车辆保险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2、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提请法院解决。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汽车租赁的合同【第三篇】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二、租金:共计___元(大写:);押金:___元(大写:);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三、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四、行驶区域:在范围内。五、起始地点:返还地。六、甲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七、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八、乙方的权利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九、乙方的义务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十、免除或减轻责任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十一、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1)提供虚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