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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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方案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方案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方案1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聚焦节约集约,加强宣传动员,创新模式做法,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创建目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土地、矿产,分项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创建示范县,探索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推动节约土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提高用地强度和效率;推动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损失,减少矿产资源消耗。三、进度安排我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分启动、推进、自测自评、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一)启动阶段。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融安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创建活动指标体系,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多途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气氛,在全县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二)推进阶段。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指标标准体系,逐项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具体措施。1.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能够做到可执行、可操作、可考核,依法依规,科学配置、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典型地方经验;在示范周期内实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进一步创新提升;2.不出现用地用矿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包括造成重大社会舆情、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批评、被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挂牌督办或被自然资源部、自治区约谈纳入启动问责范围等;3.完成自治区、-市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达到自然资源部确定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4.新建矿山“三率”达标率达到100%。矿山企业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严重违法名录,未发生重大非法勘查开采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三)自测自评阶段。对照创建活动考核指标标准,逐项进行自测自评,及时整改和完善不足,形成创建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并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总结阶段(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每年安排评选时间而定)。认真总结我县在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和取得的新成效。四、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自然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抓住开展创建活动的契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形成适合我县的指标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的理念贯彻好、落实好、实践好。(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适时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融安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稳健推进,及时总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持久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方案2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源管理难题,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48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县创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聚焦节约集约,加强宣传动员,创新模式做法,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创建目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土地资源,分项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节约土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通过创建活动,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努力建成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使全县上下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加强,自然资源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资源节约率和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自然资源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善。三、工作任务(一)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努力提高用地效率。一是坚持节约集约优先,鼓励企业挖掘内部用地潜力,对容积率、亩产值高的企业,实行优先保障用地,切实转变企业用地观念。二是积极消化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努力消化一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三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坚持向内部挖潜要土地,大力实施低效厂房改造,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二)加快土地整治进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实现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切实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三)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闲置用地。对全县各类建设用地逐宗调查分析,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对部分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企业进行约谈、发《限期动工通知书》等措施,督促企业按时开发建设。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闲置超过二年以上的,坚决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依法供地,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四)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社会共识。加强与县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的合作,丰富、创新宣传形式,引导全县树立节约集约新风尚,凝聚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正能量。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研究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将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好,落实好,实践好。(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创建活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创建活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的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各部门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同时在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思路、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持续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方案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方案》(自然资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好南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方案》创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节约优先、惜土如金,小土地、大发展”的观念,通过南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走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生态环境好的科学发展之路。(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南明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突出保护优先,坚持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立足南明区耕地资源实际情况,当前试划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公顷,在耕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试划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强化规划引导,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土地利用。积极推进“三区三线”划定,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当前,试划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公里,试划城镇开发边界平方公里。(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实施节约优先战略,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准入门槛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逐步提高土地利用投资强度,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明显提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强化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监管,存量土地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持续降低单位GDP地耗水平,力争建设用地批后供应率保持在80%以上。(四)落实土地执法铁规,维护依法用地秩序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工作,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强化土地联动执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整改在萌芽”,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南明区土地监管秩序。(五)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按照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的原则,在示范县创建中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党政主导、公众参与、规划引领、市场配置、节约集约、奖优罚劣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二、《方案》进度安排-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3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动员和部署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主体、宣传对象和宣传重点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组织落实。及时总结归纳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新模式,发掘可量化、具有可比性的突出成效,积极提炼特色和亮点并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材料汇编、成果申报等工作。(三)总结提升阶段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效果测试、总结与评估,迎接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深入研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意见,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方案》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南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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