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4篇以下是三一刀客编辑为您分享的“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4篇”,我们是时候应该写1篇心得体会了。要想自己的学习有大的进步,心得体会少不了。欢迎参考下载,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1最近,我又重拾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书名来理解:早晨盛开的鲜花,傍晚的时候捡起,喻指重拾往事,旧事重提。我重拾这本书,发现对里面的许多篇章,又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是不是也算与“朝花夕拾”应景了。读《父亲的病》,以前我只是觉得鲁迅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不治身亡,挺可怜的,从不曾思考他为何不惜笔墨,去描写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以前我只是觉得这些“名医”开的药方特别,更神奇的是那稀奇古怪的药引,什么“败鼓皮丸”“原配蟋蟀一对”“平地木十株”……从不曾思考鲁迅的父亲是被这些庸医耽误了病情而死;以前只是觉得鲁迅因为父亲的死,而自责,从不曾思考在鲁迅的眼中,这些所谓的“神医”,他们都是“庸医”,中医是落后的,愚昧的,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西医代表了更科学更先进。他讽刺两位“名医”各种可笑的行为,他讽刺他们“出诊费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次次的加码,高昂的价格,却是故弄玄虚、草菅人命,他讽刺他们在察觉到病人时日不多时,还在叫嚷着“医能医病,不能医命”来推卸责任。他讽刺“那个名医”实名“姚芝仙”,但他的医术却与他的名字完全不符,而陈莲河先生则为“何廉臣”,更是颠倒是非,胡乱用药。鲁迅带着父亲死去的悲伤与立志学医的决心,年少的鲁迅前往日本留学。发誓要用西医改变中国医学的落后。这才有了后面的《藤野先生》。我突发奇想:“中医”PK“西医”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头疼脑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像我,咳嗽,喝“肺力咳”;发烧,吃“美林”;如果有病毒感染,白细胞特别高,那就得上医院打点滴。不过,今年春天的时候,我的了流感,吃了各种药,治了一个月,还在咳嗽。后来,妈妈听了一个朋友的推荐,带我去看中医,那个中医师为我刮痧,推拿,一天大好,三天痊愈。不止如此,因为我脾虚,医生又给我开了一剂食补药方,来调理。食材虽不珍贵,都是平常的山药,小米。但却十分有效。半年过去,我的脾胃有了极大的改善。原本瘦小的身子也变得强壮了许多。这不禁让我想到,神医华佗、扁鹊,上古时期的轩辕歧伯,他们的妙手回春,起死回生。当然,这些肯定不会是鲁迅笔下的“神医”,也不会是“学艺不精半吊子的中医大夫”,更不会是“打着中医旗号卖些反正吃不死人的药的骗子”。其实,中医和西医,只是两种从不同的角度去治疗病症,他们各有千秋,西医着眼微观,注重当下,腿痛医腿,手痛医手,但是,“是药三分毒”,西药的副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同时,西医也不是万能的,俗话说“治标不治本”,而且目前还有很多绝症西医无法治疗。而中医治病求本,着眼全局,整体论治。在治病救人这件事上,要根据病人的情况,对症下药,有当下,有将来,中西医结合。因而,如果问我“中医”PK“西医”如何?我的回答是:中西医没有好坏,没有谁更胜一筹,或更先进科学,若要有的话,医生的水平有好坏,有更胜一筹,更先进科学。它们都是经过时间历史验证的医学,都是优秀的。假如时间可以倒流,我把“‘中医’PK‘西医’如何”这个问题抛给鲁迅先生,相信像战士一样的鲁迅先生批判的,是“庸医”,是“愚昧落后”。他以为学医能够拯救中国所以去日本学医。后来,他又弃医从文,是因为他又认识到只有从精神上唤醒中国人才能真正地拯救中国。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言而喻了。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2一缕悲伤从鲁迅的作品里透出来。从文章《父亲的病》中,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悲伤和当时的社会氛围。文章主要描写陈连和先生和衍太太,讽刺当今的迷信社会。从文章中可以看出,陈连河先生是一个把钱放在第一位的人,他和衍太太都很迷信。这可以从“自然,也许是前世的事情”和“把纸锭和一种《高王经》灰烬包在纸里,捏在拳头里”中看出。从“因为他的处方总是包含一个特殊的药丸粉末和一个特殊的药物指南”,可以看出,陈联和先生不是阿明医生。他开了一些罕见的药,只是为了突出他高超的医术,拖延病人的时间。作者竭尽全力“询问药店、村民、草药销售商、老人、学者和木匠,所有这些人都只是摇头。”此时,作者的心情一定非常焦虑。就这样,提交人父亲的病被陈连河先生误诊了。为什么陈连河先生医术虽不高超,但在人们眼里却是名医?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人们的心灵。后来,我意识到当时社会上的人非常迷信。他们都被陈连和先生弄糊涂了。当时,有一种迷信认为,当一个人快要死的时候,喊他的名字会让那个人的灵魂复活。当作者的父亲奄奄一息时,衍太太叫他大声喊叫。然而,作者在文章中写道,“那时我仍然能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每次我听到它,我认为这是我父亲最大的错误。”因为作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没能给他父亲带来安宁。这不仅是父亲的疾病,也是社会的疾病。这不仅是作者的错,也是社会的错。《父亲的病感》“鲁广信”感到一丝痛苦,一个错误和他的哭泣。这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明朝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疾病,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迷失了自我。那些有点智力的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各种好处。陈连和完全是同一个人。鲁迅的父亲病得很重,他敢说没有药可以救他。救援的黄金时间是雇佣一名奇迹医生。虽然他是一个神奇的医生,但他实际上是一个庸医。他一进入竞技场,就需要10美元。他还让一个14岁的男孩鲁迅到处找药。他说这很简单,但很难做到。结果,他父亲获救的黄金时间被浪费了。他最初是和地上的一对蟋蟀和十棵树匹配的。谁能找到这个?陈连和医生还卖了一种长生不老药给卢家。点上舌头,就会见效,鲁迅说这些已经很难了,但后来请他买,还说不贵,一盒才2元钱,只要一个人吃一百多天,一百多天,一百多盒两百多块钱,那么s2元钱就可以算作一笔巨款了!让人们更加愤怒的是那句话:药能治病,不能治病,对吗?自然,这可能是前世的错,但奇怪的是,那时的人真的太简单了。他们总是相信那些恶灵和鬼魂。这些迷信的说法,陈连河的误诊,把他父亲的生命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衍太太,你真的很棒。在他父亲去世之前,他仍然让他不安息和鲁迅一起哭泣。虽然这是一句民间谚语,但也很迷信。如果他死了,你会哭吗?鲁迅也后悔:为什么在他父亲的生命结束时,他会被召唤?也许这是一种社会疾病,每个人的疾病。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3“药能治病,不能治病,对吗?自然,这可能是前世……”荒唐的话从神医陈联和的嘴里挤出来,小眼睛盯着鲁迅。奇怪的药方:三年磨砂的甘蔗,一对原创蟋蟀,十棵看不懂的扁树;奇怪的话:“病了没关系”,“因为舌头是心灵的灵苗……”“自然,这可能是前世……”,把药一句一句地引用,一句一句地“建议”,也许是这篇文章最大的讽刺。名医?传说可以焕发青春,传说可以起死回生,仅仅因为一片梧桐叶,一个人就可以成为名医。破鼓皮丸吃了100多天没有效果。然而这个药方出自博学的陈联和老师,却让鲁迅深信了那么久,黑暗笼罩了整个社会。黑白不分,嗅觉与嗅觉不分的陈联和,似乎已经用尽了他所有的“知识”:第一招是最扯淡的药介绍:蟋蟀,一定是原配,荒唐无用。二是水肿演变成破鼓皮,作为鲁迅父亲吃的药方。第三招,沈丹说“舌头是心灵的灵苗”,所以要和沈丹一起练。第四个尺度,前世的不公,是迷信的谗言,明目张胆的欺骗。“江郎尽力了”,他又要去骗别人了。而“我”是受害者,迷信“快乐医生”,但我没有自己的想法。舆论下,我没有自己的选择。这不就是当时懵懂人的投射吗?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笼罩在黑暗之中。所谓的名医都是装出来的,根本没有真正的医术。面对金钱和贪婪,原本成为神职人员的医生应该把人的生命当成权利的享受。在没有人性的眼中,只有那些人一成不变的封建旧观念和对人类生命的血腥漠视。当时的社会下,人类麻木了,人血馒头和吃人没有人性,只有求生欲和金钱的诱惑。封建迷信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不可灭。难过!父亲的病,不就是一个时代的病吗?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4写下这个题目,不是希望父亲得病,而是,他那么多不良习惯:他抽旱烟,并且特厉害;喝酒天天不断;吃饭特口重,一碗饭他要用两勺盐(一家人炒菜一次才放一勺);又不喜欢吃蔬菜,炒了也只是象征性的吃一点,吃咸菜倒挺厉害,却一直身体康健,应该给我一些启示。首先,这与父亲热爱劳动有很大关系。说起劳动,我不能不提及父亲的苦命运:父亲很小就没有了父母,自己被两个哥嫂分出,一个人独自生活,上学等奢侈事情更没有份,从很小又学会了抽烟喝酒,在我小时侯,他卧病在床有几年。他是一个地道的农民,除了默默地干农活,他一无所长——不会算账,也无缘经商,没有特长,也不能在这方面有建树。他只有劳动、再劳动。他和《一分试验田》中的彭德怀一样,把地拾掇的一个大坷垃都没有,并且很平整,庄稼长出后,也很难在地里找到一棵草。在地里他有无穷的乐趣,很多次,我与他一起干农活,如果说上午11点干完,他把我支回家,自己往往会在午后1点半左右才回家,也因此赢的母亲的很多唠叨。农闲是在家,也是总要自己给自己找一些事做,侍弄侍弄这儿,摸索摸索那儿。他的不良习惯对身体的不良影响,多被他的劳动,因劳动而流的汗而而化解了。还与他饮食方面的一些爱好分不开。父亲喜欢喝小米或玉米红薯粥、小米饭南瓜汤,喜欢吃黄窝头等忆苦饭,这些百吃不厌。他还爱生吃大葱、大蒜,爱吃醋拌菜、爱食醋。这些食物恰恰是书籍或网络上说的软化血管、活化血液、排泄毒素的食物,他无意中受益匪浅,也是我们做儿女的福分。父亲还是一个与世无争、心胸开阔、乐于助人、不设防的人。在我的记忆里,父亲少有和别人红脸、闹别扭。除了与土地亲近、与酒友亲近,他很少与谁走的近,哪怕是我们姊们几个,也因此少了很多纷争。现在好了,他呆在医院,象个孩子,一切都能听从医生的安排,烟也戒了,酒也放弃了,除了爱生吃大葱、蒜瓣,对蔬菜的摄入还是有些少。他也想过出院后重操旧业——继续吸烟喝酒,但终于也表决心要抛弃。尽管,我只和他相处了3天,也算尽了一个儿子的一丁点孝心——我还有很多时间与父亲相处,我和他相处的时日还很长,我会珍惜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