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20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20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一篇】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商铺价格、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药品监管、消费纠纷调解和落实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方面发力,积极助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采取硬核措施致力疫情防控疫情当前,局党组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措施。一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召开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约谈会议,要求各零售药店严格遵守“一退两抗”药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防疫哨点作用。二是按照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全县涉及17家冷链食品及进口非冷链食品生产企业核酸检测21次,检测人员28811人次,2家外卖平台核酸检测1176批次,冷库环境检测198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做好4家以进口牛羊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驻场监管工作,严格原料肉的“一单三证”的进货验收,17家涉及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录入冷链追溯系统,做到了全程可追溯。三是对百姓关心的物价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处置。检查农贸市场1个、超市4家、医院1家、共检查商店88家、药店25家、天然气供暖2家、房地产企业2家,发放县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书70份,涉企收费共检查18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疫情期间防控宣传。每日对街边门店巡查并张贴进店须知与防控公告,按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广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抗疫的强大氛围。五是开展对非冷链进口货物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局要求,联合成员单位根据推送信息由我局按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证明或记录开展检查工作,累计排查进出口业务的相关经营单位153家,对4家重点企业进行核实是否进口过非冷链货物,是否有库存进口非冷链货物。六是开展新冠疫苗、防疫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新冠检测试剂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我县13家经营使用单位,经查没有发现经营使用不合格疫苗及防疫药械的行为,有效确保疫苗及防疫器械质量安全。七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印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非法鸟类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通告》1000份,由执法人员张贴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醒目位置。八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印制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复工复产安全提示》200份,对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提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二、加强食药监管守住安全底线(一)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两会期间,成立“两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与四家定点供餐酒店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选派驻8名执法人员分别进驻四家供餐酒店对点监督。对蔬菜、水果、肉类、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及餐具抽样进行快速检测,主要检测农残、瘦肉精、亚硝酸盐、过氧化值、洁净度等项目。“两会”期间,共监督工作用餐24餐次,抽样快检餐用具、食品及原材料132批次,发现不合格原料1批次,调换菜品11个,有效保障了450名与会代表、委员以及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二是将全县43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全部录入省食品生产监管系统。截至目前,共对6家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6次。为我县1家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3家企业变更换发了生产许可证,全部进行了现场核查。三是为保障辖区内特殊食品安全,对从事特殊食品生产、批发、销售的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企业16家数(其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家,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企业6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数,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6台次。未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四是食盐质量安全关系到群众切实的生活安全,对辖区内从事食盐生产销售的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共出动1887人次,检查定点批发企业3次,农贸市场3家次,商场超市106家次,农村小卖铺480家次,餐饮单位753家次,未发现问题。五是市局部署开展餐饮等级互查,我县申报的22家A级餐饮单位现场评查,21家餐饮单位达到A级标准,1家餐饮单位为B级,同时我局组织人员对青县局26家申报A级餐饮单位进行评查。六是为保障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构建安全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我局加强日常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的证照、卫生及油烟净化等情况进行摸排整改,检查餐饮单位85户次。七是为预防非洲猪瘟在本县内传播,对辖区内猪肉进行防控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三次,出动人员132人次;商场超市301次,出动人员491人次;餐饮服务单位489次,出动人员815人次;食品生产企业14家次;出动人员24人次,未发现问题。(二)维护药品消费市场。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药品流通相应工作方案,开展药品流通渠道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进口冷链药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检查零售药店21家,乡镇及村级卫生室36家,对药品流通中存在问题的诊所、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抽检中西成药3批次,并完成了送检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8例。(三)大力加强曝光问题举一反三。针对晚会曝光瘦肉精羊肉问题,连夜部署行动方案,从3月16日开始对全县所有羊肉经营点、餐饮全部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并对有关店铺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等进行详细核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企业304家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350批次,瘦肉精抽检50批次,快检48批次,均未发现问题。(四)保障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安全。一是组织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开学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各校园食堂开学前,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管理培训教育,建立自查工作台帐,自查率达100%。对重新使用的工器具和餐饮具等进行清洗消毒,清理库存食品原料。对自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36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9处,已全部整改完毕。目前全县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等级A级率达到了80%;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二是针对校园周边超市,执法人员对许可证照是否悬挂,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行查看。仔细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同时严查测温扫码,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三是执法人员对文具店开展专项巡查,检查文具用品包装、标识、质量安全是否符合标准,严厉查处销售“三无”商品的违法行为。三、维护市场竞争促进质量发展(一)加强质量监管。一是加强劣质散煤管控。严打散煤运销行为,并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杜绝散煤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对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主体全覆盖,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一季度共组织抽检1次,抽检成品油经营单位38家次,共103个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三是商品质量抽检。为进一步强化化肥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县化肥销售企业、农资企业进行监督抽检。目前,共抽检化肥30批次,农膜地膜2批次,均在检测中。四是县级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科学、严谨、审慎的研判抽查样品的结果,依法加强问题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共不合格产品信息5条,已完成3条,2条正在后处理中。3月10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组第四督导检查小组来我县就20__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我局陪同督导小组对我县省抽后处理中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五是开展商超专项行动,检查商店136户次,主要对其证照情况,索证索票,有无“山寨”、“过期”、“三无”等进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执法车辆50余台次,发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37多份,查处无照经营1起,罚款6000元。(二)保证计量秩序稳定。为保证春节期间计量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进行计量执法监督检查,对县城集贸市场、及超市、加油(气)站等场所进行计量执法监督检查,其中加油机检定62台,电子计价称检定216台,压力表检定242台,血压计检定34台。(三)规范企业认证认可。依据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积极开展全县76家自愿性认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进行了完善,建立了自愿性认证档案,系统的整理了各家企业的法人及质量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建立了质量提升工作群,为质量提升、首席质量官的培育打下基础。(四)服务推进商标品牌。为乐海乐器有限公司申报专利保险补助资金并上报,为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印制并发放“裘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签10万个,继续培育支持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华斯国际裘皮城”为知识产权示范市场;受理商标、专利注册咨询52人次、商标转让、延续12人次。(五)推进双随机企业抽检。一是年初我局对今年的双随机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年初制定的抽查计划和方案开展今年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三月份进行了2021年双随机特种设备抽查工作,共抽出我辖区内31户在抽查范围内的企业。二是20__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开始,我局制作了年报公示简报,发动我局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发送,扩大影响。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的经营户的材料进行审核。三是配合市局对我县2家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检查,经检两家均检测不合格,现责令其十五日之内整改完毕。(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为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安全乘坐电梯的意识,向电梯96365应急处置中心报送新增电梯58台并领取应急标识牌;补做电梯96365应急标识牌20台。二是为3家新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开户业务并开通账号,受理1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18台设备(叉车7台、起重机2台、电梯9台)的开工告知。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风险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监察单位22家,检查特种设备28台,查处事故隐患2处,立案查处1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查处无证非法运营特种设备2台,无证操作人员2人。(七)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摸底工作,目前我县现有省级创建示范单位6家,市级创建示范单位6家,县级创建示范单位9家。为确保我县全年目标顺利落实完成,我局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创共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良好氛围。(八)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组织培训,排除安全风险。对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合法性、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台账建立、功效宣称,营业场所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现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19家次,现场提出整改意见90条。四、了解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一是畅通投诉举报热线,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80起,现已办结319起,接受咨询130起,受理生活类案件133件,答复解决率100%。二是认真查办各类投诉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33件,办结41件,其中一般程序34件,简易程序7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11件,罚没款合计20__30元。三是开展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跟踪调查问卷,对春节期间经营状况、盈收情况、当前状态的满意度等进行调查,目前我县20家个人工商户已全部填报完成。五、提升科技水平加强皮毛中心建设一是强化能力验证。参加荷兰iis国际能力验证组织的“游离甲醛含量”项目,编号为“iis20A15F”,取得满意结果。报名参加今年荷兰iis国际能力验证组织的“游离甲醛含量”、“重金属”、“六价铬”、“pH及稀释差”四个项目的能力验证,进行了大量练兵。二是加快新设备练兵。新购买设备“EClassical310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该设备能进行“游离甲醛含量、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项目的检验,一季度中心对“游离甲醛含量”项目进行了大量练兵。三是跟踪标准变更。涉及变更标准“GB/T22807-20__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