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提升年具体实施方案【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能力提升年具体实施方案【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xx年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技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各股室、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活动内容(一)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对行政执法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县法制局备案。四是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县委提出的“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全覆盖”的要求,完善“六大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六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奖励、惩处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七是要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八是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法制局备案。九是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二)以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要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室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五是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二是要规范案件审理规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把好案件审理的事实关、法律关,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促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要加大公开审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四是要坚持从严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五是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规范行政复议文书。要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六是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和全县“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印发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3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局。(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县政府法制局。四、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我局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我局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强化督导落实。局办公室要对各股室、单位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并配合好县法制局的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第二篇】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字[20xx]17号)总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治粮进程,局党委决定在市直粮食系统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市和依法治粮为着力点,全面落实依法治粮新要求,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着力提升局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活动内容(一)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粮食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粮能力;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施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山东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市法制办备案;五是认真落实《滨州市粮食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六是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粮食执法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执法程序正确、事实证据确凿、法律依据正确、案件定性准确、处罚裁量适当、法律文书规范;七是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八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九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十是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二)以贯彻实施《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一是按照《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性的审查,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一是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力争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达到100%;五是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执法检查、案件查处、工作日志、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设立网上信箱、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依法保障群众监督的权利;二是规范案件审理规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把好案件审理的事实关、法律关,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促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大公开审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坚持从严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四是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